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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股票简称:立昂技术编号:2025-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862号)《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84,512,816.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484,512,816.00元,实收股本为464,798,231.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原因

  1、公司历史应收款项回款情况较以前年度有所好转,但由于应收款项金额较大,坏账准备累计计提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2、公司子公司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以前年度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3、公司子公司立昂旗云(广州)科技有限公司数据中心机房以前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三、应对措施

  1、加强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积极对外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在保持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的同时,通过加强管理、整合各种优势资源、优化经营及产品服务等方式不断提高盈利能力。

  2、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西北传统业务的优势,借助数字城市业务基础,聚焦人工智能核心技术,依托公司算力底座优势,加速推动传统ICT业务向AICT转型。同时,积极拓展林业、非煤矿山、工业园区等相关领域,并探索数据大模型及数字化档案等新兴领域,以拓宽业务范围。同时,积极拓展海外业务,紧密结合中东、中亚市场的大环境,积极拓展机电智能化业务领域,以及农业、交通、港口建设、工业园等新领域。

  3、公司在稳固既有IDC业务的基础上,实施多元化业务布局,扩大市场覆盖范围,提升市场份额。同时,以立昂领算云算力平台为强大支撑,凭借自身领先的数据确权资质、先进的产品技术、丰富的项目经验、深度的行业理解等优势,聚焦AI算力、垂类模型应用等业务,推动技术和产品创新。着力完善技术中台,强化云计算平台的稳定性和扩展性,确保业务响应速度和客户服务质量得到提升。

  4、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应收账款回收工作,推动资产有效盘活,促进资金的良性循环。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603股票简称:立昂技术编号:2025-034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的时机等;

  (3)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应服务协议,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发行完成后,办理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3)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603股票简称:立昂技术编号:2025-035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视信息”或“债务人”)提供担保。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根据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极视信息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杭州海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海康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睿影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睿影探测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慧影电子有限公司、杭州微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上公司合称“海康威视及其各级公司”、简称“债权人”)交易合同签署《担保函》,公司以自有资产对极视信息与海康威视及其各级公司自公司签署《担保函》之日后24个月内所有项目签订的所有交易合同项下债权人的全部债权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作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担保函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具体情况签订。

  3、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说明:上表最近一期所指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76L6209

  3、成立日期:2016年07月28日

  4、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周路

  6、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国际中心19层1-21A

  7、营业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柜台、摊位出租;销售代理;计算机系统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5G通信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10、极视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保证方: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债权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杭州海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海康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睿影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睿影探测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慧影电子有限公司、杭州微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内容:自本担保函签署之日后24个月内就所有项目签订的所有交易合同项下债权人的全部债权作不可撤销连带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一切费用。

  担保债权最高额度:本保证为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公司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人民币。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二年,在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前,若债务人与债权人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任何一笔款项逾期支付的,债权人有权在任何时候提前确认债权余额,并直接要求公司立即承担保证责任。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22,110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5.10%;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48.75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56%。前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提供担保为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提供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603                           证券简称:立昂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1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数字城市系统服务

  公司是新疆核心数字城市系统的解决方案服务商。主要为政企客户提供数字城市视频监控系统的研发、方案设计、系统集成及系统运行维护、数据分析等一站式、多层次的服务和解决方案。具备完善的“端到端的集成服务体系”,包括顶层设计能力、核心研发能力、解决方案能力、运营支撑能力、集成交付能力等。业务以数字城市顶层设计为牵引,以研发为核心,以集成交付、运营能力为基础,已在政府端、企业端落地生根,围绕综合感知、预警研判、指挥调度三大业务场景,对口输出解决方案,服务数千家行业客户。在智慧边防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智慧边防系统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对边防设施、人员及行动进行科学化管理和监控,从而支持保障国家边防安全。在智慧城市领域,公司研发搭建的综合信息平台,可实现城市运行的实时监控、资源优化配置和应急响应管理。通过汇聚融合多元数据,对交通流量、公共安全、能源消耗等方面进行优化,以AI赋能视频解析和图像识别,以边缘计算提升计算能力,建立有效的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机制,提升城市治理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服务。在智慧农业领域,公司主要专注于智能监控系统和智能灌溉系统的开发应用。智能监控系统包括摄像头、传感器、无线通信等;智能灌溉系统包括传感器和水分探测器,可实时监测土壤水分和气象条件,实现自动调整水量和灌溉时间,提高灌溉效率、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在智慧水利领域,公司专注于水资源的智能管理,包括水文监测、洪水预警、灌溉系统优化等多个应用场景。方案结合无人机技术、AI技术等,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水利感知网,通过实时收集、处理气象和水文数据实时感知水位、雨量等水文要素的动态变化,为防汛抗旱、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数据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数字城市系统业务服务于政府、运营商、金融、农林业、能源、水利、交通、政法、教育等众多行业客户,其中海外业务与大型央企等达成合作关系,以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为支撑,用科技创新为社会提供数智化服务。

  (2)数据中心与云计算服务业务

  公司是国内大规模的数据中心运营商之一,在全国范围内自建以及运营多个Tier3+及以上级别数据中心,融合移动、电信、联通、铁通、教育网络等多家运营商网络,为客户提供稳定、多样、智能化的宽带以及固定IP地址服务。公司以西南地区的立昂技术AI算力园区、广州南沙算力中心为核心,围绕国家八大算力枢纽节点进行网络布局,构建“算力+算法+应用”的智算创新应用生态体系,通过地域系统和资源融合复用,实现算力资源的高效分配,打造立昂云数据全国调度中心,助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建设,并全力打造一个技术领先、面向全国的以“智算中心+科技创新+产业孵化”为主的国家级数字产业孵化器。公司的数据中心业务已为政府、互联网、游戏、电子商务等多个主流行业提供了数据中心整体解决方案,与核心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中IDC个性化解决方案包括:搭建数据中心云平台、构建基础网络,通过分层建设、平台能力及应用的可成长、可扩充建立面向未来的中小企业业务应用系统框架。利用良好的可扩展性、灵活性和优化适配性,为中小型互联网公司提供IDC到云网互联的个性化解决方案,吸引中小型互联网企业按需租用云应用服务,支撑自身业务应用需求。同时也可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运维费用、快速部署及随需应变、按需使用,提升行业服务能力。报告期内随着募投项目的进入试运营状态,公司已从传统IDC行业逐步转型至AIDC和AICT方向。

  公司募投项目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项目位于“东数西算”成渝枢纽天府数据中心集群三大起步区之一简阳市,总建筑面积约89000平方米。项目定位以算力中心为主的智慧产业园,园区由4栋算力中心及2栋动力中心、1栋算力中心配套的运营中心组成。项目共规划可售机柜数约12,000架,单机柜功率为6KW和12kw,算力中心年均PUE设计值1.243。实际机柜数量及单机柜功率将根据客户需求定制。报告期内简阳AI算力园区已建成试运营状态,在算力资源方面,公司可提供自有及调度算力超3000PFlops,其全力打造的“立昂领算云”算力平台,是西南地区落地的首个千卡推理资源池。凭借随需取用、稳定可靠、动态调度、多态算力等优势,面向深度学习、模型训练、图形渲染、工业仿真等多场景算力应用,提供综合性交付能力。让算力得以更灵活释放和调度,为大模型训练、推理带来更高效、更稳定的支持。立昂领算云算力平台面向AIGC、深度学习、云渲染、云游戏、工业仿真等场景,提供多态、稳定、灵活、高性价比的一站式算力服务。在算力服务上,立昂领算云提供多种类型的GPU云主机、CPU云主机和容器等计算服务,可满足智算、通算各类算力业务部署要求;在存力服务上,支持对象、文件、块等多种高性能存储类型;在运力服务上,提供高质量的公网带宽、物理专线、SD-WAN组网、CDN加速等网络服务。通过充分融合算力+存力+运力三大功能,让算力得以更灵活释放和调度,为大模型训练、推理带来更高效、更稳定的支持。在算法定制方面,立昂云数据打造的“AI模型生产线”产品,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算法开发、自更新容器的解决方案,目前该产品已在公交客流识别、应急智能问答、零售市场爆款分析等多个领域部署应用。在数据方面,通过打造AI公共数据平台,整合海量数据资源,提供数据处理及标注等服务,为AI模型训练和算法优化提供丰富的数据基础,降低AI开发门槛,加速AI应用落地,提高数据质量和利用率。在行业应用方面,立昂云数据基于对行业的深入理解,利用视觉大模型和大数据分析技术,推出多款AI+行业应用产品,推动多模态大模型的技术创新和行业应用落地。智能硬件方面,在化工园区巡检机器人融入算法。公司已荣获IDC产业大会创新发展奖,提升了“立昂云数据”品牌知名度。此外,公司已经加入四川省大数据发展联盟等行业协会;并且成为鹏城实验室牵头推进研发与建设的中国算力网(西部)调度平台成员。未来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政策后续落实情况以及市场发展情况,积极把握“东数西算”政策驱动带来的市场机会。

  (3)通信网络技术服务业务

  通信网络技术服务是为通信运营商提供各种技术服务及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铁塔、市政交通单位等。在通信网络规划、设计、建设及运维服务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业务覆盖广东、浙江、江苏、河南、新疆、湖南、湖北、四川、贵州等多个省市和地区,保证各地基础网络通信正常运行。此外,为客户提供新建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改造升级网络设施、通信网络设计、网络建设、网络优化、网络运维、系统集成、室内分布等服务,并确保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等公众信息网络的平稳运行。报告期内,公司在通信基础网络建设方面主要承接通信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传输线路施工;公路、铁路沿线通信线路改迁;基站设备、铁塔安装;室内分布工程建设等项目。公司具备通信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为企事业单位、交通运输、金融、能源和大中型企业提供应急通信、指挥调度、日常工作等通信服务。同时为各类行业、部门或单位内部提供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调度指挥所需要的通信设施。在勘察设计服务方面,公司为客户提供技术咨询、方案设计、工程设计及综合解决方案,包括智能交通、网络交换、数字传输、移动通信、数据通信等专业领域;在网络维护方面,公司积极承接各大运营商的运维服务业务,业务涵盖基站维护、传输(设备)线路维护、集团客户专线维护、室分(WLAN)设备维护、数据机房维护、铁塔维护、无线网优等一体化代维服务。公司与多家运营商保持长期合作关系,覆盖南北疆十六个地州,承接多地的通信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多个条件艰苦地区和漫长边境线的基站运维;在数据中心代维方面,主要包括主机监控、信息统计、硬件维护、系统维护、网络维护等业务,公司专业运维团队严格按照SLA考核标准执行工作,并结合运维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数据中心运维服务流程及各类管理办法的SOP(标准作业程序)MOP(维护)、EOP(应急)等操作流程。同时在新能源、售电等领域取得新突破。

  (4)电信运营商增值服务业务

  公司子公司沃驰科技作为全国领先的移动互联网电信增值业务领域的内容提供商和服务提供商,产品和服务覆盖了三大运营商,公司电信运营商增值服务业务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数字营销方案。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主要为数字媒体阅读、影视动漫、视频软件、游戏应用等移动文化娱乐产品提供内容整合发行、数字媒体营销和移动支付计费等一站式服务。公司已与中国移动咪咕数字传媒、咪咕互动娱乐、咪咕音乐,中国联通沃阅读、沃音乐等三大电信运营商的主要业务基地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了精准的销售策略,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移动咪咕业务,聚焦咪咕阅读和咪咕游戏两大核心板块,联通市场业务,成功推出沃阅读、沃音乐等创新产品,并顺利完成新包月计费产品的申报与商用,为联通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推动了业务的增长。在新产品与新领域探索方面,公司积极申报短剧包等热门产品形态,探索广电运营商业务并拓展第三方合作业务。沃驰科技推出人工智能产品——沃驰千问大模型,旨在为用户提供智能语音交互、自然语言处理、深度学习等技术服务。沃驰千问是一个多领域的问题解答服务平台,它通过结合专业人士的知识及智能技术为用户提供快速、专业的问题解答服务,其服务覆盖法律、医疗、教育等多个领域,并强调答案的专业性和准确性。此外,平台还特别注重用户隐私的保护和技术的智能匹配,旨在提高用户体验和服务效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私募基金的事项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北京恒盛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青岛盛通顺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私募基金青岛盛通顺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投资标的为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本次投资设立的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10,64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出资比例为9.398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私募基金的公告》。2024年2月27日,青岛盛通顺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青岛盛通顺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最终募集资金金额为7,065万元,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比例的14.154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私募基金的进展公告》。

  2、公司组织架构调整

  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对自身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3、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430号《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10,382,934.57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510,382,934.57元,实收股本为464,798,231.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4、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和2023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截至2024年5月11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回购公司股份4,500,03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682%。

  5、公司购买股权资产事项

  2024年7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2,458.70万元购买深圳厚聚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北京立同新元科技有限公司46%的股权,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北京立同新元科技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2024年9月18日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5,668,9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97%;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7、关于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为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防范经营风险,落实往来款项的债务偿付问题,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行政单位(以下简称“经开区行政单位”)拟以部分资产用于向公司偿还债务中的24,599,289元债务。上述债务重组事项审议披露后,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受客观因素影响未能实施。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务重组方案变更的议案》,拟变更前述债务重组方案。经开区行政单位拟以部分房产用于抵偿截至2024年5月18日经开区行政单位确认的尚未向公司支付的16,277.61万元工程款中的8,942.06万元债务,剩余7,335.55万元债务经开区行政单位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7,335.55万元现金回款。重组方案中约定的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万盛大街5433号新景中心双子楼B座商业综合办公楼的9,376.18㎡房产已于2024年12月办理完过户手续,上述房产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2024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股票简称:立昂技术编号:2025-028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王子璇、董事葛良娣、独立董事刘煜辉、独立董事熊希哲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主席张玲、职工监事宋键、监事蓝莹、副总裁李刚业、战略投资总监宋历丽、风控总监徐珍、运营总监祁娟列席会议,保荐人代表通讯参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裁周路先生所作的《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公司保持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相应内容。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结分析了公司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变化的原因,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与2024年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状况的基础上,公司结合2025年度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2024年度经营成果为基础,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编制了2025年度的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862号),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870,118.57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84,512,816.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485,765,698.47元。董事会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积极拓展,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人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此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对此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将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此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对此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862号)《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84,512,816.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484,512,816.00元,实收股本为464,798,231.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2、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为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5、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603股票简称:立昂技术编号:2025-029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玲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2024年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核查,对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结分析了公司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变化的原因,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通过对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编制了2025年度的财务预算报告。公司经过对行业市场信息的收集、总结和分析,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预算数据合理,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严格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此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对此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将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此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对此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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