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6,085,416.3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2,347,008.56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9.8.1 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特此公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公告编号:2025-043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该解释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该解释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子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四)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七)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八)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
(九)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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