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欣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3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893.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887.39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1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容诚验字[2020]361Z008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情况如下:
注:以上表格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包含《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监管部门颁布的新规章制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
1、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 以上表格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7,791.8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总部大楼(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95号鸿展大厦)、公司研发设计中心(厦门市湖里高新科技园区创新路604号地块)、公司同安生产及物流中心(同安区新民镇集安路258号)及终端门店,“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余额(募集资金余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调整至“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长“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并对“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进行调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7,327,021.4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1年1月8日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361Z0017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之和不超过公司募集资金总余额,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即2024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月28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3,000.00万元。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12个月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共计33,500.00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共计3,903.99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除经批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进行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延长“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并对“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进行调整。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1、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募集资金净额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注2: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前述募集资金余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欣贺国际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氏家族成员之卓建荣先生和孙柏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欣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巨富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93,913,6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8.59%。2025年1月24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其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上述股东自愿承诺:自承诺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1月24日至2026年1月24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因公司派送股票红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而增加的股份,承诺主体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股份减持实际所获得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柏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汉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国汉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柏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汉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国汉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情况,并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欣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361Z0099号确认,2024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378,142.54元,2024年度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37,027,584.64元,2024年度末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910,720,758.30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1、回购注销金额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完成注销的金额。
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累计现金分红223,059,156.94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均净利润的413.37%,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等文件中所述的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2025年经营及资金需求计划、现金流状况、可分配利润等,提议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投资需求、经营成本等因素,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从而达到控制融资规模和财务费用,降低资金周转风险的目的,以保证公司在实现战略目标过程中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有利于确保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孙瑞鸿、瀰瀰服饰精品店、美光环球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23.95万元、154.28万元、26.61万元。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柏豪、孙瑞鸿、孙孟慧、卓建荣回避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本项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2、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表所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各关联方之间调剂使用,具体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孙瑞鸿
1、基本信息
姓名:孙瑞鸿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0016****
2、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孙瑞鸿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氏家族成员之一,孙氏家族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有公司68.59%的股份;孙瑞鸿先生目前任公司董事职务,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孙瑞鸿先生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在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瀰瀰服饰精品店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瀰瀰服饰精品店
负责人:高清泙
地址:高雄市苓雅区光华1路148之100号1楼
资本额(台币):500,000元
营业项目:服饰品零售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瀰瀰服饰精品店总资产为台币1,256,651元,净资产为台币1,146,815元;实现营业收入台币6,992,591元,实现净利润台币646,815元。
2、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瀰瀰服饰精品店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高清泙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柏豪先生的母亲,瀰瀰服饰精品店系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瀰瀰服饰精品店经营运转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美光环球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美光环球有限公司
董事:孙瑞鸿
地址:OMC Chambers,Wickhams Cay1,Road 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
股本/注册资本:已发行50,000股,每股面值550美元
主营业务:无实际经营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美光环球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1,534,181.00美元,净资产为16,895,501.43美元;实现营业收入584,177.24美元,实现净利润763,145.76美元。
2、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美光环球有限公司董事及实际控制人孙瑞鸿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氏家族成员之一,美光环球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公司认为美光环球有限公司经营运转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基于日常经营的需要租用关联方房屋,以及公司委托关联方销售服饰,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公司将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相关协议,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主要系因日常办公及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等原因租用房屋和委托销售服饰,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更好地开展主营业务,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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