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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上述事项相关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

  同一时点投资各类产品的最高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四)投资期限

  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低风险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仍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截至本报告期末,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1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5%,未纳入上述“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俞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宁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军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俞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宁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俞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宁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军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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