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48 公司简称:浙江黎明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224,732.00元(含税)。
经审计,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336.2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334.66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6,880,000股,以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46,067,600股测算,预计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40,898,928.00元(含税),约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6.64%。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51,123,660.0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001,534.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61,125,194.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114.55%。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51,123,66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5.80%。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国内汽车行业整体呈现稳步增长态势。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产销量再创新高,继续保持在3000万辆以上的规模。其中,乘用车产销持续增长,为稳住汽车消费基本盘发挥积极作用;商用车市场表现疲弱,产销未达400万辆预期;新能源汽车继续快速增长,年产销首次突破1,000万辆,销量占比超过40%,迎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汽车出口再上新台阶,为全球消费者提供了多样化消费选择。
2025年,我国经济工作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有利于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随着系列政策出台落地,政策组合效应不断释放,将会进一步释放汽车市场潜力。预计2025年,汽车市场将继续呈现稳中向好发展态势,汽车产销将继续保持增长。
作为国内领先的汽车精密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公司深耕细分行业20多年,主要从事汽车精密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气门桥、气门锁片、活塞冷却喷嘴、曲轴传感器信号盘等。通过品质管控、技术创新、成本控制、精益管理等方式,公司的主要产品在汽车零部件细分领域确立了重要的市场地位,多种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公司拥有丰富的配套经验和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康明斯(Cummins)、潍柴动力、长城汽车、广汽丰田、一汽丰田、广西玉柴、斯堪尼亚(Scania)、长安汽车、奇瑞汽车、东风本田、一汽解放锡柴、吉利集团、舍弗勒(Schaeffler)上汽通用五菱、上汽通用、德尔福(Delphi)、伊顿(EATON)等众多国内外知名汽车整车厂或主机厂,并且已成为一汽大众、上汽大众、大众自动变速器(天津)、德国曼恩(MAN)、美国纳威司达(Navistar)等公司的定点供应商。
(一)2024年营收再创新高,盈利能力进一步恢复
2024年,国内汽车行业整体呈现稳步增长态势。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产销量再创新高,继续保持在3000万辆以上的规模。其中,乘用车产销持续增长,为稳住汽车消费基本盘发挥积极作用;商用车市场表现疲弱,产销未达400万辆预期;新能源汽车继续快速增长,年产销首次突破1,000万辆,销量占比超过40%,迎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汽车出口再上新台阶,为全球消费者提供了多样化消费选择。
在此大环境下,依靠良好的前期项目储备和商务渠道的建设,公司营业收入达到6.45亿元,同比增长5.26%,再创历史新高。与此同时,公司积极调整产品结构、严控产品成本,通过供应链整合能力的提升以及技术创新持续降本,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6.36%和29.51%,主营业务毛利率达到32.94%,同比增加2.15个百分点,公司盈利能力正在稳步回升。
同时,公司管理层积极推进募投项目量产,并通过新品开发、新事业部培育和市场开拓推进公司产品结构和业务布局持续优化。
(二)大力推进募投项目量产,显著提升产品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两大募投项目均实现稳定量产,且取得重大技术及定点突破:
1)缸内制动项目实现营业收入145.72万元,取得10项发明专利,新品定点金额超1亿元。
缸内制动项目部分产品于2024年底进入量产阶段,取得了产业化的标志性突破,同时获得多项新品定点,预计最大年销售额超1亿元。由于该项目单车价值高,且为重型柴油发动机/气体发动机的核心配气系统组件,涉及的测试周期通常在6-10个月以上,营收释放周期相对较长,基于现有定点项目预测,2025年下半年起至2026年将对集团业绩产生较大的正向贡献。
作为浙江黎明从零件供应商向部件供应商转型、从加工制造商到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型的重要战略布局点,缸内制动项目在核心技术研发方面亦取得了喜人的成绩。报告期内共取得10项发明专利,累计拥有14项发明专利及18项实用新型专利,有望通过技术创新快速打开海内外市场。
2)精密冲裁项目实现营收超2,000万元,同时取得新品定点超1,000万元。
精密冲裁项目已进入量产阶段,经过持续的市场推广和产能爬坡,截至2024年12月已实现单月盈亏平衡。该项目多款产品成功打入舍弗勒和斯堪尼亚的供应体系,同时依托于良好的产品开发能力和先进的生产能力,正在积极开发座椅零部件、变速箱零部件、新能源电机结构件、精密锁扣零部件以及底盘零部件等多种产品,为公司向新能源和传统汽车通用零部件进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持续拓展海外市场,稳步融入全球汽配供应网络
基于此前数年的不懈努力,公司自2021年实现对部分海外优质客户的量产突破后,外销收入持续稳步增长,2024年度外销收入同比增长30.64%,再创历史新高。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海外市场,报告期内进一步拓展了北美和欧洲的商务渠道,基于与核心客户康明斯(Cummins)的深度合作和沟通,计划在北美设立生产基地,提升公司产品对全球客户的配套供应能力,逐步抢占全球市场份额。
(四)管理革新激发潜力,多元化发展平台初见雏形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加强内部管理建设,积极推进新型组织结构的设计与实施。截至年报发布日,公司已完成集团层面的组织结构调整,由原先的树状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变更为职能中心与事业部联动的、以客户为中心的矩阵式组织结构。目前公司围绕主营产业设置有9大产品事业部,在产品结构上充分贯彻了“去发动机化”、“从零部件供应商向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型”等既定方针。
通过上述组织结构的设计变革,公司可以凭借事业部制的管理模式拓展更多产品线,并通过对集团-事业部的权责激励设计,进一步激发各事业部和职能中心的主观能动性,为公司将来的高速增长奠定扎实、有效的管理基础和制度保障。
(五)未来经营方向
未来,公司将重点着力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聚焦现有核心业务,狠抓市场开发及产品渗透,通过多元化产品线的拓展,力争实现收入规模的阶梯式增长。
2、努力提升研发能力和管理水平,严控产品成本、质量,进一步恢复良好的盈利能力。
3、伴随募投项目的稳健推进,加速产品转型升级,充分利用市场和技术优势,进一步发挥产学研合作的红利,力争实现主导产品从“零件”到“部件”的跨越,从加工制造商到解决方案供应商的蜕变。
4、密切关注行业发展趋势,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和传统汽车的细分市场,通过调整产品开发方向、收购兼并等方式拓展产品维度,以实现未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5、加速海外业务开拓,通过商务渠道的开发和海外生产基地的建设,进一步提升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
公司管理层相信,凭借多年累积的运营和管控能力,以及管理团队的探索和奋斗精神,浙江黎明能够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社会、股东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报。
(六)主营业务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专注于汽车精密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产品种类众多,根据生产工艺的不同,主要可分为精锻件(包括气门桥、气门弹簧上座、摇臂球头/球窝、火花塞喷油器隔套等)、装配件(包括活塞冷却喷嘴等)、冲压件(包括气门锁片、曲轴传感器信号盘、碗形塞、气门弹簧下座等)及其他件4个大类,涵盖9大产品类型,分别涉及通用精密零部件、活塞冷却喷嘴、阀类零部件、辅助制动系统等,可广泛运用于传统燃油车型、混动车型及纯电动车型,其中报告期内新设2大事业部,分别专攻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配套系统及智能底盘配套系统相关零部件,未来市场前景广阔。
公司与国内外众多知名汽车制造企业建立了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拥有丰富的配套经验和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作为一级供应商向客户提供配套产品,依托于优秀的产品研发能力和优异的产品质量品质,公司各主要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与客户深度绑定。
未来伴随着募投项目的落地,公司将以优势化的精密成型零部件和喷嘴零部件为基础,快速推动缸内制动、电磁阀、精密冲裁、电驱系统及智能底盘相关零部件等品类的多元化协同发展,力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稳步转型,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七)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分析
1、汽车行业整体稳步增长,公司营收再创新高
2024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年产销量双双创历史新高。在上述大环境的影响下,公司前期储备的众多项目实现量产,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45亿元,较上年同期上涨5.26%。
2、持续提升产品单车价值,为高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经过数年研发投入及产品布局,报告期内包括募投项目在内的多个新事业部实现量产突破,相关产品的最高单车价值由几十元上升至上千元,最高开票单价达到近3,000元。这不仅体现公司多元化布局的战略初见成效,更是彰显了公司扎实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3、大力开拓市场,新增3亿定点项目
公司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价值观,依靠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品质优势,积极开拓市场,取得了卓越的成效。报告期内共获得近40家客户的项目定点110余个,项目类别涵盖核心优势产品、创新研发产品及新兴事业部产品等,项目量产时间自2024年至2027年不等,预计最大年销售额累计近3亿元。新项目的定点不仅为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也是公司在专精细分领域技术、市场优势的良好体现。(提请投资者注意:新项目的量产时间及生命周期并非完全重合,行业内产品的生命周期大致在5-6年左右,量产的爬坡也是逐步实现的,故上述预计的销售额累计仅为各产品最大预计销售额的简单加计,并不一定在固定的某一会计年度内集中实现,亦不代表公司的收入/盈利预测。且客户定点项目存在理论上的不确定性,具体销售额也将随市场行情有所变动甚至变更,敬请注意相关风险)
4、坚持自主创新,持续研发投入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自主研发,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达到3,676.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7%。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专利15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未来这些研发成果的产业化、市场化将成为公司业绩稳健增长的动力之一。
公司管理层相信,在既定战略方针的引导下,公司未来能迅速提升营收规模和盈利能力,为广大投资者创造更高的价值。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473.07万元,同比增加5.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36.29万元,同比增加16.3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弘禄大道89号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9日
至2025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上述议案外,与会股东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5月26日 16:0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二)会议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5年5月26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00-16:30)持有关证明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弘禄大道 89 号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冠羽
电话: 0580-2921120
传真: 0580-2820008
邮箱: lmim@zhejiangliming.com
邮政编码: 316000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弘禄大道89号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认真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以往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在执业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
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说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7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37元,共计募集资金63,782.64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564.7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9,217.8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46.7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571.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2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6,050.93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总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67.55万元;202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85.92 万元,2024年度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总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8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已完工,节余募集资金9,422.7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总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定海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4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064.3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48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人民币7,082.8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关于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第10183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730万件精密冲裁件建设项目”、“发动机缸内制动装置研发及生产项目”及“智能工厂改造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实际结余募集资金9,422.7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浙江黎明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江黎明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浙江黎明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融资的情况。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特此公告!
公告附件: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黎明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黎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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