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审计委员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 年度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8,029,855.51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77,437,362.5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30,309,013.08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等规定,公司2024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从长远利益出发,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情况
(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年末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符合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2024年年末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4,145.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将遵循关联交易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子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关联董事陈烈权先生、邓海雄先生、黄浩先生(4290****5133)、黄浩先生(4203****3419)、构旭荣女士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无关联关系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简称“益曼特”)
法定代表人: Andries Willem Bos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医药中间体(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2,5-二甲基苯酚、氮气、氧气、氢气、乙酸溶液(含量<80%)的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的有效期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准);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和技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荆州市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108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36,510.49万元,负债总额为57,428.85万元,净资产为179,081.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4.28%;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16,270.72万元,净利润为59,025.84万元。
关联关系:DSM Nutritional Products China Enterprise B.V持有其75%股权,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公司”)持有其25%股权。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在益曼特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益曼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公司名称: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天科制药”)
法定代表人:潘毅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药品及原辅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的生产、销售;医药中间体、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和技术);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生物技术、医药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108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53,613.52万元,负债总额31,632.12万元,净资产为21,981.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00%;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696.19万元,净利润-4,470.01万元。
关联关系: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权,能特公司持有其40%股权,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在天科制药担任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公司名称:广州金信塑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东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塑料制品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3号之一1214房(仅限办公功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603.03万元,负债总额为1,426.85万元,净资产为1,176.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81%;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38,699.83万元,净利润为79.73万元。
关联关系:邓春娜持有20%股权,邓东升持有80%股权并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广州金信塑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公司名称:广东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炳忠
注册资本:6,8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模具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服装制造;服装服饰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供应链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汕头市台商投资区濠江片区台横三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571.59万元,负债总额为12,571.25万元,净资产为-1,999.6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8.92%;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317.98万元,净利润为-1,735.95万元。
关联关系:邓海生持有7.78%股权,邓东升持有39.98%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广东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公司名称:湖北兴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跃清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住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6号路(自主申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055.42万元,负债总额为6,345.52万元,净资产为1,709.9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77%;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376.43万元,净利润为-875.11万元。
关联关系:湖北能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持有湖北兴泰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陈烈权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陈成持有湖北能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7857%股权并担任其董事长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湖北兴泰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6、公司名称:成发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詹驰
注册资本:26,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一般项目 : 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住所:湖北省荆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王桥路(自主申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6,918.97万元,负债总额为2,029.39万元,净资产为24,889.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4%;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8.27万元,净利润为-1,062.73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陈烈权持有其34.461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成发科技湖北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7、公司名称:湖北省荆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但军
注册资本:61,4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服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和限制的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园林北路106号城发新时代大楼11楼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091,275.74万元,负债总额为2,626,231.39万元,净资产为332,555.2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96%;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65,800.18万元,净利润为3,171.2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同属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条项规定,湖北省荆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8、公司名称:广东潮汕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海生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创业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服务,商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科技信息咨询,投资咨询,高新技术项目研究开发及技术服务,财税咨询服务,代理记帐,企业登记代理,税务代理,房地房经纪,知识产权代理,商标代理,供应链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软件服务,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83号518号房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48.73万元,负债总额为1,330.02万元,净资产为-281.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6.82%;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77.67万元,净利润为-51.39万元。
关联关系: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邓海雄与其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邓东升通过汕头市金源泰富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98%、2%股权,邓海雄担任广东潮汕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广东潮汕创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9、公司名称:广东中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海生
注册资本:5,882.352941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云服务,大数据开发与服务;创业孵化服务,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商业管理;文化活动策划与交流,市场营销策划,广告业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数码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塑料原料、塑料制品;供应链管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汕头市龙湖区珠港新城珠城路19号数码港大厦东塔2712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2,230.48万元,负债总额为34,164.58万元,净资产为8,065.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90%;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5,255.87万元,净利润为1,129.69万元。
关联关系: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邓海雄与其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邓东升通过汕头市金源泰富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98%、2%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广东中玺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0、公司名称:湖北能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盛波
注册资本:14,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荆州市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5,755.56万元,负债总额为18,575.76万元,净资产为17,179.8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95%;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35,830.48万元,净利润为146.28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陈烈权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陈成持有该公司25.7857%股权并担任其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黄浩担任其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湖北能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1、公司名称: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海生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传统香料制品经营;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气设备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农副产品销售;软件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娱乐性展览;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代驾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另外经营住所: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99号君悦华庭1幢718号房、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学林路31号E座102)(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汕头市金平区潮汕路74号201号房-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1,160.23万元,负债总额为31,865.20万元,净资产为9,295.0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42%;主营业务收入为78,459.02万元,净利润为-1,759.79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邓海雄与其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邓东升通过汕头市金源泰富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98%、2%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2、公司名称:广东瑞坤供应链金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海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应收账款融资、库存融资、预付款融资、订单融资、仓单融资等融资支持业务;保税仓、上游担保等融资支持业务;结合电子票据、电子信用证、电子保函等新型金融工具的融资支持业务;依托银行等支付结算体系,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商品交易提供结算服务;基于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接受金融机构委托相关的外包业务;基于伙伴关系或长期合作信任衍生的大数据、关联共享型等新型融资支持业务;销售:塑料、建材、钢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贸易代理;贸易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汕头市龙湖区珠港新城珠城路19号数码港大厦东塔2713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578.82万元,负债总额为1,589.71万元,净资产为4,989.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4.16%;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0,564.42万元,净利润为-42.48万元。
关联关系: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邓海雄与其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邓东升通过汕头市金源泰富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98%、2%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广东瑞坤供应链金融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3、公司名称:荆州市城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国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出版物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房地产经纪;日用百货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针纺织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家电零售;服装服饰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园林北路106号城发新时代6楼(自主申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6,547.09万元,负债总额为14,445.45万元,净资产为2,101.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30%;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0,380.19万元,净利润为337.3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同属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荆州市城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4、公司名称:荆州城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别园园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旅游业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洗烫服务;健身休闲活动;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荆州市荆州区北京西路638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102.63万元,负债总额为728.78万元,净资产为1,373.8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4.66%;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440.14万元,净利润为32.3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同属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条项规定,荆州城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5、公司名称:潮韵(汕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荣汉
注册资本:5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酒店管理;健身休闲活动;棋牌室服务;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洗染服务;洗烫服务;停车场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洗浴服务;生活美容服务;歌舞娱乐活动;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汕头市金平区工业区潮汕路与金兴路交界西南角1C3-1号2楼201之一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86.68万元,负债总额为304.05万元,净资产为-17.3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6.06%;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463.26万元,净利润为-64.25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邓海雄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陈小红持有100%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潮韵(汕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其经营情况较为稳定,根据其财务、资信状况及本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以上关联方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具备履约能力。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和销售商品、房屋租赁、接受和提供劳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
(1)采购、销售商品: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均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成本、运费以及合理收益等因素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2)接受、提供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若发生的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同时也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3)房屋租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若发生的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同时也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关联交易类别为月末统一结算,分期付款,具体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关联方就采购和销售商品、房屋租赁、接受和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事项签订相应类型的协议。
1、交易标的及预计交易金额上限或合同金额
详见前文“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交易标的价格的定价方法
根据市场具体情况确定销售价格或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以及交易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确定交易价格。
3、协议有效期限
具体以签署的合同期限为准。
4、结算方式
关联交易类别为月末统一结算,分期付款,具体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5、生效条件
协议书经交易双方签字盖章,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组成部分,既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提供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又能有效降低经营成本,积极扩大市场,获取更好效益,对公司发展有着较为积极的影响。
2、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具体情况确定销售价格或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以及交易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业务合同或协议,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公正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预计在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5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和业务开展进行上限金额预计,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2025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2、公司预计在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且该等关联交易将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或交易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业务合同或协议,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公正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
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须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2024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下同)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对有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42,347,243.35元人民币(币种下同),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情况的说明
(一)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米信息”)和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公司”)商誉减值共计792,946,106.98元
1、塑米信息商誉减值
2016年12月31日,公司以168,000.00万元的交易价格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米信息”)100%股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2016]653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对应享有塑米信息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39,509,645.33元,确认商誉金额为1,240,490,354.77元。
自商誉形成以来,商誉所在资产组与收购日形成商誉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其构成未发生变化。公司定期进行减值测试,2020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资评报字[2021]第1115号),公司对塑米信息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05,215,875.62元。
2022年塑米信息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仍受到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公司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因素带来的影响及对未来业务发展的判断,并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资评报字[2022]第1135号),对塑米信息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46,967,208.58元。
2023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资评报字[2023]第1101号),对塑米信息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75,635,638.19元。
2024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资评报字[2024]第1105号),对塑米信息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7,991,781.63元。
2025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5]第1144号),拟对塑米信息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不超过744,679,850.75元。
2、能特公司商誉减值
2014年12月31日,公司以180,000.00万元的交易价格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能特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4]268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对应享有能特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28,885,500.00元,确认商誉金额为1,371,114,500.00元。
2019年8月,本公司以1,077,335,321.00元将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75%股权出售给帝斯曼营养产品中国企业有限公司,同时,维生素E资产组(含商誉)也随同股权一起转让给帝斯曼营养产品中国企业有限公司,从而减少商誉529,768,806.82元,至此,商誉余额为841,345,705.58元。除上述外,商誉所在资产组与收购日形成商誉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其构成未发生变化。
2018年公司根据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财务报告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19)第A150号)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4,566,354.61元。
2019年公司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评估项目》(众联评报字[2020]第1065号)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2,591,848.84元。
2022年公司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因素带来的影响及对未来业务发展的判断,并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资评报字[2022]第1134号),公司对能特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413,744.63元。
2023年公司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资评报字[2023]第1100号),公司对能特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4,699,444.80元。
2024年公司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资评报字[2024]第1104号),公司对能特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7,787,706.13元。
2025年公司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5]第1143号),公司拟对能特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不超过48,266,256.23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49,401,136.37元。
2024年末塑米信息的发出商品中,有部分已签订销售订单的价格低于采购成本价格而产生了亏损合同,公司拟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193,750.84元。
2024年末能特公司的在产品中,根据与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2025年新签的异植物醇的销售协议约定COD催化剂单价以市场价作为参考计算生产异植物醇的全成本,公司参照COD催化剂年底市场价格拟对存货中在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3,207,385.53元。
三、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的说明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2025年,公司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因素带来的影响及对未来业务发展的判断,并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5]第1144号),拟对塑米信息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不超过744,679,850.75元。
2025年,公司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因素带来的影响及对未来业务发展的判断,并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资评报字[2025]第1143号),公司拟对能特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不超过44,973,841.54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及计算过程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792,946,106.98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842,347,243.35元,减少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2,347,243.35元,相应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结合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的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4年度结合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的依据充分合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公司”)以前年度向湖北荆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支行(以下简称“荆州农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即将届满,根据能特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拟向荆州农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信用证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三年(授信额度、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方式等最终以荆州农商行批准的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与授信银行洽谈、签订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授权能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分别全权代表能特公司与授信银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公司和能特公司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5月31日
3、住 所: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118号
4、法定代表人:张光忠
5、注册资本:22,000万元
6、经营范围:非国家禁止类、限制类新型医药中间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相关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工程塑料、塑料合金的生产、加工、销售;非国家禁止无污染的其它化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经营(国家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能特公司100%的股权
8、与本公司关系:能特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能特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三年。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与荆州农商行签署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资信良好,现金流正常,偿债能力较强,且本次融资担保是因年度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即将届满,为了满足上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为能特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能特公司的业务发展,确保其持续稳健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91,096.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27,000.00万元,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额为56,096.00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8,000.00万。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50,171.72万元的54.57%。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为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均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生效后,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含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累计为222,992.00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50,171.72万元的63.68%。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未清偿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为参股公司
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为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均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生效后,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含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累计为222,992.00万元,占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50,171.72万元的63.68%,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之参股公司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科制药”)为降低融资成本、减轻还款压力及补充流动资金,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科技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 29,740 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综合授信额度,其中:27,740万元用于置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固定资产贷款余额,授信期限八年;2,000万元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等最终以浦发银行批准的为准),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公司”)及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按各自持股比例40%、60%为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能特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能特公司与授信银行洽谈、签订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能特公司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5月31日
3、注册地址: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118号
4、法定代表人:张光忠
5、注册资本:22,000万元
6、经营范围:非国家禁止类、限制类新型医药中间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相关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工程塑料、塑料合金的生产、加工、销售;非国家禁止无污染的其它化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经营(国家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能特公司100%股权
8、与本公司关系:能特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9、能特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能特公司资产总额为432,379.25万元,负债总额为169,261.90万元,净资产为263,528.39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106,727.82万元,利润总额为32,040.58万元,净利润为32,031.34万元。
三、关联方暨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12月05日
3、注册地址: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108号
4、法定代表人:潘毅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药品及原辅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的生产、销售;医药中间体、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和技术);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生物技术、医药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
8、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持有天科制药40%股权;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在天科制药担任副董事长
9、天科制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担保额度:天科制药申请不超过29,74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能特公司及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按各自持股比例40%、6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对象:公司之参股公司天科制药
3、担保方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为天科制药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期限: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贷款(或融资)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5、担保费用:无偿担保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能特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文本为准。
五、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参股公司天科制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助力参股公司经营,对公司业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本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天科制药(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
1、公司向天科制药出售医药中间体139.82万元;
2、公司应收天科制药账款146.84万元;
3、公司为天科制药提供担保11,096.00万元。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91,096.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27,000.00万元,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额为56,096.00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8,000.00万。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50,171.72万元的54.57%。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为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均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生效后,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含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累计为222,992.00万元,占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50,171.72万元的63.68%。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未清偿的情况。
八、董事会意见
参股公司天科制药向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 29,74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其中:27,740万元用于置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固定资产贷款余额,授信期限八年;2,000万元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等最终以浦发银行批准的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子公司能特公司与股东天津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按各自持股比例40%、60%为参股公司天科制药的前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此次担保是为了降低参股公司的融资成本及补充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发展,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利益,并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材料后,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降低公司之参股公司天科制药的融资成本及补充其资金需求,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支持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利益。参股公司天科制药预计可为公司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且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须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非关联董事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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