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 26,102,136.73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2,65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0,039.79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2,610.2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20,610.2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110 C000202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注1: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并项目延期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模式动物小鼠研发繁育一体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址由“南京生物医药谷产业区华宝路以东,星明路以南,华康路以西,新科十一路以北的地块”变更为“南京生物医药谷BPV-B-30地块(东至空地、南至华宝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由61,112.58万元调整至43,026.2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60,000.00万元调整为40,000.00万元,同意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5年4月调整至2030年4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的“AI驱动类器官、动物疾病模型多模态临床前药物研究平台项目”,该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为20,000.00万元。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公司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6,102,136.73元,占超募资金净额的12.66%,未超过超募资金净额的30%。
三、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26,102,136.73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26,102,136.73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保荐机构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9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金融业务需求,2025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 9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银行授信相关工作。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包括成都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纽迈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公司2025年度预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担保,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成都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药康”)、广东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药康”)、北京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药康”)、上海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药康”)、纽迈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迈生物”)为公司之子公司,公司持有上述子公司100%股权,为满足子公司发展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2025年度预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担保,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
(二)本次担保事项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成都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08月24日
2.注册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杨柳西路南段1880号
3.法定代表人:史培良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实验动物垫料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实验动物生产;实验动物经营;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成都药康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成都药康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26日
2.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321 国道仙溪段广东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一期第一组团 D 栋二层、三层
3.法定代表人:王韬
4.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实验动物垫料生产;实验分析仪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玻璃仪器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实验动物笼具销售;实验动物垫料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玻璃仪器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实验动物生产;药品生产;实验动物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广东药康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广东药康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北京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6日
2.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大路38号1幢4层409-88室(集群注册)
3.法定代表人:史培良
4.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 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实验动物垫料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实验动物生产;实验动物经营;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北京药康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北京药康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上海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09月14日
2.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2666 号 4 幢 1286 室
3.法定代表人:琚存祥
4.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 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实验动物生产;实验动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上海药康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 上海药康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纽迈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3年09月25日
2.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B11栋301单元
3.法定代表人:张明坤
4.注册资本:人民币 3,500 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实验动物生产;实验动物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纽迈生物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 纽迈生物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额度是各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要测算,实际担保金额以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业务为依据,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签署相关协议以及文件,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满足全资子公司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0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拟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 本次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加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拟新增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生产;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实验动物垫料生产;实验动物垫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实验动物生产;实验动物经营;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实验动物生产;实验动物经营;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饲料生产;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实验动物垫料生产;实验动物垫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因经营范围变更,公司拟对原《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三、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工商登记变更、登记及备案等具体事宜。前述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本次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工商登记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1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翔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审慎客观,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和专业作用,同意独立董事杜鹃、余波、肖斌卿向董事会提交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截止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以及回报投资者的初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分红政策的要求,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1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4年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钟玉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13、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5年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钟玉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包含本数)的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审计机构及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及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1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6,102,136.73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净额的3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成都药康、广东药康、北京药康、上海药康、纽迈生物提供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的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银行授信相关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履行了各项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公司自上市以来,深度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坚决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和中国证监会的工作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的自查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杜鹃、余波、肖斌卿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4、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纽迈生物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5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纽迈生物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纽迈生物100%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等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增加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工商登记变更、登记及备案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3)。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2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琚存祥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依法独立行使监事会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监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截止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以及回报投资者的初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分红政策的要求,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1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5年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议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审计机构及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及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26,102,136.73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满足全资子公司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银行授信相关工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3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8日 10点整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学府路12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8日
至2025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5年5月2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
南京市江北新区学府路12号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23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件、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须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登记及身份核验手续。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学府路12号
联系人:王逸鸥
电话:025-58243997
邮箱:ir@gempharmatech.com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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