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251                                                  公司简称:井松智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846,81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853,327.8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

  (包括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7,890,442.86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983,753.73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8,874,196.5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3.9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7,890,442.86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1.69%。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6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846,810股,以此计算拟转增13,895,49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0,742,300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井松智能研发与制造智能仓储物流设备、开发智能仓储物流软件,以智能仓储物流设备和软件为基础,为下游客户提供智能仓储物流系统,系国内知名的智能仓储物流设备与智能仓储物流系统提供商。自设立以来,公司依据不同行业特性,经过持续的研发创新积累和多行业项目应用实践,逐步开发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形成了深厚的技术沉淀;在不断拓展新行业应用的同时,公司参与设计承建的多个项目获评省级或国家级标杆工程,有为制造业领域多行业客户提供智能仓储物流系统解决方案的能力,逐步在汽车、有色金属、化工、机械、纺织服装、电子、电力设备及新能源等行业领域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目前公司在积极布局实施行业聚焦战略,主要着力于冶金、化工、新能源领域,切实希望把绿色物流和智慧物流推广到传统制造企业,帮助其更精准更高效的运作生产。

  公司主要产品为以智能仓储物流设备为执行机构、以智能仓储物流软件为控制中心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这些系统旨在提高客户的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并帮助客户适应日益复杂和变化的市场需求。

  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典型应用场景如下图所示:

  

  

  仓储机器人:包括堆垛机系列、EMS与RGV、输送系列、分拣提升系列。公司根据客户个性化、不同业态、特定场景等需求,进行多模式堆垛机、多类型RGV与EMS、链式与辊筒式、分拣与提升产品输出,匹配全流程全场景智慧物流系统解决方案的硬件基础装备服务。

  移动机器人:公司智能搬运移动机器人产品主要分为AGV搬运机器人和智能无人叉车机器人包括长颈鹿系列、甲壳虫系列、梅花鹿系列、灰骆驼系列、猛犸象系列。产品融合了先进的自动驾驶技术和自动化控制系统,能够实现自主导航和路径规划,通过传感器、导航系统以及复杂的算法来实现自主运行,利用激光、视觉或磁导航等技术来识别环境并沿预定路径行驶,高度的自主性使得智能无人叉车和AGV能够在复杂的工业环境中避免障碍物、动态规划路线并自动完成任务。

  软件系统:公司自主研发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解决方案,深度融合工业物联网、数字孪生与人工智能技术,构建了覆盖仓储管理全流程的数字化中枢平台。系统通过七大核心模块协同运作(仓储管理系统、自动化设备控制系统、智能制造执行系统、智能机器人调度平台、智能优化算法引擎、线边仓管理系统及3D数字孪生可视化平台),实现仓储物流全要素的智能感知、动态优化与实时决策,有效赋能企业供应链数字化转型。公司自主研发的软件系统已与SAP、金蝶等主流ERP系统实现深度集成。

  通过与主流ERP/MES系统无缝对接,打通“采购-生产-仓储-配送“数据闭环;搭载自研智能优化算法引擎,通过机器学习动态优化库存布局策略,实现库容利用率提升的目标管理,支持多AGV集群协同调度与设备效能预测性维护;基于3D全景可视化技术构建的数字孪生平台,实现仓储环境1:1动态映射与业务数据实时穿透式管理。支持物料全生命周期追溯、库位热力图分析、设备运行状态监控等多类可视化场景。

  2.2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围绕订单展开,除常用备货配件外,公司根据订单安排采购与生产,生产完成后进行安装调试及交付验收。

  1. 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向客户提供智能仓储物流设备及智能仓储物流系统获得相应的经营收入。智能仓储物流设备主要为公司自主研发制造,既可独立销售,又可与智能仓储物流软件相互匹配、融合形成定制化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进行销售。

  2. 采购模式

  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属于定制化的产品,因不同客户对产品用途、性能等要求存在差异,需要有针对性地采购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故公司采用行业通行的“以销定产、以产定购”采购模式。

  智能仓储物流系统由硬件和软件两部分构成,硬件产品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需根据客户的需求情况进行选型或定制化采购;软件产品主要为自行开发

  3. 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为订单式生产,即根据每个客户对项目功能、设备种类、产品交期等各方面的需求,进行设计和设备选型;明确生产任务后,按照交期安排生产任务,项目设计、生产加工、表面处理、成品装配、质检与测试等流程节点前后联动,形成多品种小批量生产。

  公司按项目组织生产,智能仓储物流系统与外销智能仓储物流设备生产流程主要分为设计制造和现场施工两个阶段。

  4. 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接销售的模式,根据客户类型不同,分为向终端用户销售、向项目合作方销售;根据获客方式不同,分为公司获客直销模式、通过销售服务商获客的直销模式。

  公司智能仓储物流设备与智能仓储物流系统一般采用行业典型的 “预收货款+发货收款+验收款+质保款” 结算方式:

  预收货款:项目合同签订完成后,开具发票并向客户收取合同总价款的一定比例(一般为30%左右)作为预收货款。

  发货收款:在主要设备生产加工完成后,经客户在公司现场或项目实施现场预验收合格,向客户收取合同总价款的一定比例(一般为30%左右)作为发货款。

  验收款:设备在项目实施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待产品安装调试结束、试运行一段时间(如需)、客户验收合格后,向客户收取合同总价款的一定比例(一般为30%左右)作为验收款

  质保款:项目验收完成后,根据合同规定将该项目合同总价款的一定比例(一般为10%左右)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一般为1年)满、无质量问题后收取。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 公司所属行业及确定依据

  公司是一家智能仓储物流设备与智能仓储物流系统提供商,专注于研发与制造智能仓储物流设备、开发智能仓储物流软件,为下游客户提供智能仓储物流系统。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主营业务归类为“C制造业”中的“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根据《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公司的业务属于“智能制造”中的“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领域。同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将公司归入“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之“其他智能设备制造”领域。

  综上,公司主营业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12月修订)》第四条(二)“高端装备领域”下的“智能制造”行业要求。

  

  ★ 行业发展阶段

  智能仓储物流系统是实现智能仓储物流的载体。智能仓储物流是指物流过程的智能化,其以信息交互为主线,使用条形码、射频识别、传感器等先进的物联网技术,集成自动化、信息化、人工智能技术,通过信息集成、物流全过程优化,实现物流过程的智能化。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现代物流业的逐步成熟,对我国仓储物流作业的智能化要求也在不断提升。从世界范围来看,仓储物流自动化系统行业的发展主要分为五个阶段:

  

  现今智能化阶段的仓储物流结合了AI、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可实现全流程的智能化管理。这些技术使得仓储物流系统具备预测、优化和决策的能力,能够根据实时数据进行智能调度和优化,进一步提高效率和准确性,我国仓储物流自动化正由集成自动化向智能化发展,市场规模稳步增长。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行业标准化、智能化技术仍是最为主要的发展方向,目前,国内智能物流仓储系统行业客户需求主要集中在新能源、快递快运、快消、医药、电商、汽车、机场等领域。

  ★ 行业基本特点

  1) 集成化特点

  智能制造系统、智能仓储物流系统是由众多生产及物流装备、电气控制系统和软件等多方面技术融合而形成的一套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工程系统,是将原本多个独立的系统和设备进行集成,集成后的各系统和设备高度融合,能够有机、协调地工作,以发挥整体效应,充分满足客户需求。

  2) 智能化特点

  智能仓储物流系统的智能化主要体现在全自动运行管理、复杂工况处理、系统自检、控制系统的适应能力等几个方面。通过采用PLC、计算机、通讯网络和各种高效、准确、可靠、可视的检测、监控、控制装备,配合自主研制、开发的工业软件,实现整套系统的智能化控制;通过采用机器视觉技术实现对复杂工况的感知、判断与处理决策;具有故障自检测功能,出现故障时能够及时发出报警并保护设备处于安全状态;控制系统具有自适应功能,能适应上游生产线输送过来的多种规格产品。

  3) 定制化特点

  不同行业和客户对仓储物流解决方案的需求有着较大的差异,由于智能物流的输送系统、分拣系统、仓储系统和智能工厂系统的应用场景不同,客户对系统的需求存在较大差异。为使客户建设的系统能够更加贴近使用需求,需要在项目建设初期根据客户的行业特点、行业规范、货品类型、功能需求、相关配套工程、预算规模等众多因素进行方案设计,并针对客户的需求进行定制化的软硬件产品研发,以更好地服务客户。通过软件管理硬件资源,将实现硬件资源虚拟化、物流流程数据化、管理过程可编程、一切数据流程化,通过软件运行处理大数据,做出科学决策,客观地分析客户自身的物流需求和管理水平,做出定制化的仓储物流自动化系统解决方案,以更好地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4) 多学科和技术的综合运用特点

  为实现硬件和软件的系统性以及工作过程的精确性和稳定性,智能制造系统和智能仓储物流系统产品均使用多学科和多领域先进技术,涉及机械工程、工业自动化、测控技术、通信工程、电气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应用、软件工程等多个学科和领域的相关知识。

  同时,智能仓储物流系统是一种集硬件设备、电气装置、控制系统、软件算法等为一体的系统产品,涉及多种前沿技术的应用。目前,人工智能、数字孪生、动态优化、智能调度、机器学习、云计算、工业大数据、物联网等前沿技术均已经在行业内得到应用。

  ★ 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1) 技术壁垒

  从技术角度看,目前智能制造和智能仓储物流行业技术门槛主要集中在仓储、拣选和搬运机器人的运动姿态控制与高速稳定取放货技术、基于视觉识别和人工智能的精准定位技术、基于数字孪生的仓储分拣搬运等业务场景的3D可视化建模和实时动态监控技术、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系统及预防性维护技术。智能制造和智能仓储物流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系统设计、控制与软件系统开发、关键设备研制等相关核心技术,同时这些核心技术还需要结合具体应用场景进行跨领域的综合运用,通过不断的实践、积累、优化、创新才能在技术、产品、品牌等方面形成积累和沉淀,绝非短期内可轻易实现。

  智能制造和智能仓储物流行业要求供应商既拥有关键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又具备较强的总体规划、系统集成、现场实施以及技术服务能力,并熟悉客户所在行业及客户本身的生产工艺和运营管理的特点。对于新进入行业的企业,由于规模一般较小,综合研发和技术能力较弱,往往需要很大的资源投入和很长的时间积累才能实现技术突破。因此,较强的技术实力为进入本行业的重要壁垒。

  2) 客户壁垒

  智能制造和智能仓储物流整体解决方案均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由于客户的需求千差万别,不同客户的工作环境、生产工艺、配套设备、管理流程等各有不同,且客户的建设项目所需投资金额较大,对供应商的综合服务能力要求较高,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会直接影响客户生产活动的正常运行,因此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非常慎重,一般会选取技术水平较高、产品稳定性较好、项目经验丰富、市场信誉较好、企业规模较大,且具有良好品牌效应、能够提供长期专业技术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的供应商。

  对于新进入行业的企业,由于不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短期内很难获得客户认可,因此,取得客户的充分认可并与其维持长期的良好合作是进入本行业的重要壁垒。

  3) 人才壁垒

  相较于欧美等发达国家,我国的智能制造系统和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发展时间相对较短,由于此等领域涉及的学科和技术非常广泛,需要机械工程、工业自动化、测控技术、通信工程、电气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应用、软件工程等各专业的高素质人才共同参与。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属于长久性工作,且人才队伍需要跟随着企业技术的积累与创新、产品的开发与升级、项目的设计与集成、装备的运行与改进、行业需求的发展与变化等过程不断的学习、成长与提升,才能逐步形成自身的核心人才优势。拥有一支稳定的、掌握先进技术、具有较强创新能力、拥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队伍,是智能制造装备企业立足于市场并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

  对于新进入的企业,短期内难以培养和挖掘符合行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对进入行业形成较大障碍。因此,拥有高素质专业的人才团队是进入本行业的重要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井松智能是一家国内知名的智能仓储物流设备与智能仓储物流系统提供商。通过持续的研发积累,公司陆续推出堆垛机、穿梭车、空中悬挂小车、重型五轴桁架机器人、多种规格型号的AGV等产品,各产品不断优化升级,较好地满足了下游的多样化需求。

  井松智能深耕智慧物流至今累计实施了几百项智能仓储物流系统项目,逐步在汽车、化工、机械、纺织服装、电子、电力设备及新能源等行业领域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近些年公司实施行业聚焦,在冶金、化工、新能源等行业聚焦主力。公司注重底层核心技术研发,实现核心设备的自主可控,在多年业务发展过程中积累良好的研发基础,形成了快速研发和迭代的能力,能够根据客户特点,快速开发特殊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积极开拓国际市场,虽然面对国际形势诸多不确定性,但仍积极参加了俄罗斯的物流展,优化公司内部的海外营销团队,为公司在海外市场开拓积蓄力量。

  公司多项产品荣获研发成果奖励,参与设计承建的多项大型自动化立体仓库及物流输送系统项目获评国家级、省级标杆工程,体现了公司产品在智能仓储物流应用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同时公司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

  其中AGV是公司的优势产品,各项性能指标较优,最大起升重量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导引(停止)精度、导航方式、最大起升高度、最大行驶速度指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行驶和旋转能力处于国内主流水平;公司的堆垛机、穿梭车、托盘输送机和提升机等自研自产产品,大多指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部分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载重能力优势明显。其余指标基本处于国内主流水平。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

  智能仓储是智能物流中的重要环节,影响着传统物流业产业转型升级,是实现“中国制造2025”的重要组成部分。智能仓储的应用,保证了物流更精细、更及时、更柔性、更智能,可以帮助传统制造企业更加精准,高效地处理仓库日常业务,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

  随着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的不断攀升,不仅流通行业对智能物流系统的需求越来越强,先进制造业也需要提高自动化率、全产业链协同和生产效率等,因此智能仓储物流自动化系统已逐渐成为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业相融合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智能制造中整合物流、数据流和信息流等的关键因素。同时智能物流系统也成为智能制造业提升竞争力的手段,智能化物流设备和系统的需求正由柔性需求变为刚性需求。

  ★ 新技术发展情况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的加速,智能仓储物流行业在多个技术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2024年迎来了显著的技术革新与发展。例如: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物联网技术、大数据与数据分析、机器人与自动化技术以及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这些技术不仅改变了传统仓储物流的操作方式,还为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促进了智能仓储物流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利用这些前沿技术大大提高了运营效率、降低了成本、优化资源配置。

  ★ 新产业发展情况

  全球贸易的持续增长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传统仓储物流系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智能仓储物流作为现代供应链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通过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自动化设备和人工智能算法,实现了仓库操作的高度智能化和自动化。从行业参与度来看,中国智能仓储企业参与度较高的行业为医药制药、食品饮料、电商物流、汽车、3C家电以及烟草等行业。但随着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的不断攀升,不仅仅流通行业对智能物流系统的需求越来越强,传统制造业也需要提高自动化率、全产业链协同和生产效率等,均对物流提出要求,智能仓储已逐步渗入到军工物流、冷链物流、新能源、石油化工、半导体等新兴行业。

  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4-2029年中国智能仓储系统行业市场前景预测与发展趋势研究报告》显示,2024年我国智能仓储行业市场规模可达1,760.5亿元。这一数据表明,中国智能仓储物流行业正在经历快速增长阶段。未来,智能仓储物流行业将继续朝着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的方向迈进,为构建高效、智能的现代供应链体系作出重要贡献。

  ★ 新业态发展情况

  目前,智能仓储物流需求呈现多元化、多样性特点,市场不断地演变出缓解存储用地紧张的密集型仓储系统,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为目标的生产型仓储系统,或者是智能决策型仓储系统等。多样化的需求促进了仓储物流技术发展创新,也为不同类型的仓储物流供应商提供了更广阔的应用场景和更丰富的服务形式。在智能制造产业的发展热潮下,智能仓储物流正在催生全新的业态,由多个提供单一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共同构建协作系统,形成融合发展的生态圈。

  ★ 新模式发展情况

  在研发创新、经验积累和技术进步的助力下,近年来智能仓储设备厂商纷纷尝试向集成商转型,以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国内部分企业除了提供智能仓储物流技术和设备,逐渐开始布局代运营和提供租赁服务,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2).  智能仓储物流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的不断攀升,以及传统行业转型需要,市场对智能物流系统的需求越来越强。

  技术革新是推动智能仓储物流发展的强劲引擎。物联网技术的普及使得仓库内的各类设备能够实现互联互通,实时采集数据并上传至云端,为仓储管理提供了精准的决策依据。通过传感器、RFID 标签等物联网设备,企业可以对货物的位置、状态、数量等信息了如指掌,从而实现智能化的库存监控和管理。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的深度应用则进一步优化了仓储物流的运营流程。利用机器学习算法对大数据进行分析,企业能够预测市场需求、优化库存布局、制定智能配送计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并降低成本。

  政策环境为智能仓储物流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近年来,各国政府纷纷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物流行业的智能化转型。例如,许多国家设立了专项基金,用于资助物流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智能化改造项目;在税收政策方面给予优惠,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在智能仓储物流领域的投资与发展。同时,政府还积极推动物流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完善,规范市场秩序,为智能仓储物流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展望未来,智能仓储物流将朝着更加智能化、自动化、集成化、绿色化和全球化的方向发展。智能化程度将不断提升,仓储物流系统将具备更强的自主决策能力和学习能力,能够根据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灵活调整运营策略。自动化技术将全面渗透到仓储物流的各个环节,从入库、存储、拣选到配送,实现全链条的自动化作业,进一步提高效率和准确性。集成化发展将成为主流趋势,智能仓储物流将与供应链上的其他环节深度整合,形成端到端的智能供应链解决方案,实现信息共享、协同运作和资源优化配置。同时,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绿色化发展将成为智能仓储物流的重要方向。企业将更加注重节能减排,采用新能源设备和环保材料,减少碳排放,打造绿色物流体系。在全球化背景下,智能仓储物流企业将加快国际化布局,拓展海外市场,参与全球竞争与合作,推动全球物流业的协同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6,027,985.42元,比上年同期664,826,173.53元增长25.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912,339.81元,较上年同期42,287,315.05元增长1.4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9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85.7116万股,发行价格为35.6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921.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372.1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48.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31日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5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109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6,684.64万元与原募集资金净额46,548.92万元的差额为135.72万元,系该部分发行费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而非数据错误。

  二、募集资金管理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与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6月1日,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站西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岗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为29,237.6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25,717.98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赎回至募集资金账户的现金管理余额3,500.00万元和尚未转回至募集资金账户的现金管理利息收入19.67万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未含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16,511.5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3,500.00万元,具体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3,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人民币3,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48.9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2,711.31万元。本次使用人民币3,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3.6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旨在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形。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形。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2026年1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该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井松智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除上述情况外,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其他使用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井松智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井松智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合肥井松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