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10:00在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7号院3号楼公司第三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建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需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9、 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刘俊彦先生、付立家先生、翟永功先生回避表决。
10、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公司将遵照《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确定具体的薪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牛战旗先生、刘笑寒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1、 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2、 审议通过《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不含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质押贷款等业务。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8、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3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11:30在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7号院3号楼公司第三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邸云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0,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17.03元/股调整为16.73元/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4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1名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待回购注销的股份140,000股的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36,547,893.65元。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离职待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0,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经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59,356,477股,扣除公司1名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待回购注销的股份140,000股后,以159,216,477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为95,529,886.2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26.2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注1: 2024年12月,公司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对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4,9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该部分股份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注销,公司回购注销金额为2,591,477.00元;
2024年12月,公司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488,623股股票办理注销手续,该部分股份于2024年12月24日完成注销,回购金额为17,358,099.53元。上述回购注销金额总计为19,949,576.53元。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8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40,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每股16.73元。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0,000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8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3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宜,实际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249万股限制性股票。
4、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5、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0,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2024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4年7月4日实施完成了现金红利发放。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0。
本次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P=17.03-0.3=16.73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2,342,20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2023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40,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40,0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159,356,477股减少至159,216,477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仅考虑本次注销回购情况,具体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0,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17.03元/股调整为16.73元/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康辰药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回购原因、数量及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规定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的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9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7号院3号楼公司第三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康辰药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15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7号院3号楼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会期半天,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5、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世娜电话:010-82898898 传真:010-82898886 邮编:102206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5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3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42.593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 年8月20日全部到账,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8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8]G16002320621号)。
(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65,457,176.84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69,944,308.9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295,913,069.07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中期末余额为55,678,392.18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为240,234,676.8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自上市以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于2018年8月20日与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2月27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河北康辰制药有限公司与开户银行及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6月21日,公司根据发行需要,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并由天风证券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及天风证券与开户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河北康辰制药有限公司与天风证券、开户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与原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署了相关终止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2年7月1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新增募投项目KC1036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2022年8月12日,公司与天风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签署了《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指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开户和存管银行;
注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指定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开户和存管银行。
注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苑路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开户和存管银行,现变更名称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科技金融支行。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10月15日,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8]G16002320772号),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8,870,526.66元。保荐机构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意见,均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截至2019年1月7日,公司已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887.0527万元予以置换完毕。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2024年度现金理财收益 929.3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到期的证券收益凭证共24,023.4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注:除上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本金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00132777账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100175899账户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3063595账户分别存有0.39万元、22.91万元及0.16万元,均为2024年利息。
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投资产品的额度和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变更
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拟签订金草片技术转让合同的议案》;2018年11月23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拟签订金草片技术转让合同的议案》。由于公司将金草片项目的相关技术成果对外转让,集中精力和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靶向抗肿瘤药物的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的建设,因此公司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之一的金草片研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7,612.23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54%,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中的其他项目。
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议案》;2020年3月30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议案》。基于对研发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趋势的研判,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规划之一“CX1409研发项目”进行终止,将研发资源集中于更具创新性和临床价值的项目。因此公司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之一“CX1409研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1,080.21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2.43%,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中的其他项目。
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2年8月1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提高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调配公司募集资金与各项目资金需求周期及总量的匹配,加快领先产品上市进程,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新增子项目创新药药物发现,同时将“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调减31,192.00万元,调减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KC1036的研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4.99%。
(二)“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500kg抗肿瘤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的议案》;2020年6月29日,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的议案》。经公司审慎评估、权衡“注射用盐酸洛拉曲克”(以下简称“迪奥”)项目继续开发的风险性和未来的临床价值,为合理配置公司研发资源、聚焦研发管线中的优势项目、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迪奥的临床试验及后续研发,并同意将募投项目“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500kg抗肿瘤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为公司其他在研国家一类抗肿瘤新药提供原料药。原募投项目“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已投入建成的厂房及在建工程,将继续用于公司其他在研品种原料药生产。前述变更募投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额的9.25%,其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561.08万元,占比3.99%;节余募集资金4,689.05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50.13万元),占比5.26%。
关于“KC1036”和“年产500KG抗肿瘤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具体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康辰药业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康辰药业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风证券认为:康辰药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6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更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检查和减值测试,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11,197.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商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聘请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收购泰凌医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凌国际”)股权形成的商誉及泰凌国际持有的密盖息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测试结果,公司2024年对收购泰凌国际产生的商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764.28万元、对密盖息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776.92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53万元。
3、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2024年计提坏账准备642.3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197.12万元,减少利润总额11,197.12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7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9,714.90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新春,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钟敏,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签字质量控制复核人:周济平,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质量控制复核人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上述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审计服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均满足聘任条件。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及稳定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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