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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路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蒋守雷先生近日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蒋守雷先生因个人原因主动申请辞去其担任的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蒋守雷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蒋守雷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蒋守雷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蒋守雷先生未持有安路科技股份。由于蒋守雷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蒋守雷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正式生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冉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个人简历见附件。

  冉峰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同时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冉峰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相关课程的学习培训。冉峰先生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冉峰: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获得上海工业大学电机工程系工学硕士学位,2001年获得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博士学位。自1987年2月至1995年3月担任上海工业大学电机工程系讲师,自1995年3月至2003年3月担任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副教授,自2003年3月至2023年1月担任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上海大学微电子研究与开发中心教授、博导主任,自2023年1月至今担任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返聘)。

  冉峰先生未持有安路科技股份。冉峰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剩余部分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823.68万元(含己到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4.07%。本次使用剩余部分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完毕,公司后续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1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00元,共计募集资金1,302,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642,462.3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86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前期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年3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金额为6,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0%。该议案经2022年4月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22年4月13日完成了本次募集资金的补流。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金额为6,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0%。本议案经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23年5月19日完成了本次募集资金的补流。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金额为6,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0%。上述议案经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于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12日分两次完成了本次募集资金的补流。

  四、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部分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823.68万元(含己到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4.07%。本次使用剩余部分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完毕,公司后续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将在本议案履行完整审批程序之日或2025年6月13日孰晚之日起,因此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时,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 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剩余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剩余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 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部分的超额募集资金2,823.68万元(含己到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剩余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剩余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专项意见

  (一)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剩余部分的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剩余部分的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金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867号C座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9:30-17:3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5月16日17:3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867号C座11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持下述登记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登记的股东请事先与公司前台取得联系,告知办理股东大会现场登记事宜,可进入公司所在园区办理登记。

  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电子邮件方式请于2025年5月16日17:3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public@anlogic.com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5月16日17:3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867号C座11层

  邮政编码:201210

  联系电话:021-61633787

  传真号码:021-61633783

  电子邮箱:Public@anlogic.com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5,011.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76.7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为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考虑存货的持有目的,同时结合存货的库龄、保管状态、历史消耗数据以及未来使用或销售情况作为估计的基础。本报告期内,部分库存库龄较长,公司依据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各类库存的时间长短,按照不同比率计算期末存货跌价准备应计金额。经测算,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934.85万元。

  三、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011.58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011.58万元。上述金额已经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会计相关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 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依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

  二、 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文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高扬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谢文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高扬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文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高扬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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