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箭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立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美红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孙箭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立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美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箭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立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美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箭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立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美红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箭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立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美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箭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立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美红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6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4年度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系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231,664.89元。2024年度,尽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扭亏为盈,但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需要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具备分红条件。基于高端介入医疗器械的特点,公司将继续研发投入力度,不断丰富产品管线,强化市场开发,扩充国内外相关业务的销售团队等,在此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营运资金支持。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97,793.42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余下可供分配净利润为1,497,793.42元,加上本年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直接计入留存收益的0元,再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34,729,458.3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231,664.89元。
鉴于2024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尽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扭亏为盈,但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需要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具备分红条件。因此,公司充分考虑目前所处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基于目前产品研发及新产品市场推广等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2024年度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97,793.4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231,664.89元。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主要系2024年度,尽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扭亏为盈,但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需要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具备分红条件。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目前所处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基于高端介入医疗器械的特点,公司将持续研发投入,不断丰富产品管线,强化市场推广,扩充国内外相关业务的销售团队等,在此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营运资金支持。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产品属介入医疗器械,在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系中按III类医疗器械管理,实行产品注册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属于制造业中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医疗器械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国民健康的战略支撑力量。近年来,伴随中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医疗器械逐渐成为政策扶持的重点行业,其行业周期性特征不明显,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介入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具有技术水平高、知识密集、多学科交叉综合的特点,集中了材料、生物、医学、工业化生产和质量控制等多个领域的顶尖技术,所需研发投入大,具有研究周期长,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以冠脉介入治疗发展历程为例,可以看到其不是由概念引领,而是由技术创新、临床证据驱动的行业,重大的变革周期在15年左右。即一个新理念或新产品,需要通过十年以上的循证医学证据来得到验证。当其临床优势确定后,行业及商业格局会发生重大改变。
医疗器械行业处于快速发展期,需要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坚实的循证医学证据为驱动,不断满足临床需求、改善患者获益,从而获得商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赛诺医疗是一家根植于中国,面向全球市场,专注于高端介入医疗器械企业。主要从事心血管、脑血管、结构性心脏病等介入治疗重点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运营。目前公司处于相对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技术开发、市场拓展等日常经营性事项。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97,793.42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余下可供分配净利润为1,497,793.42元,加上本年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直接计入留存收益的0元,再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34,729,458.3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231,664.89元。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夯实长期可持续发展所需的核心竞争力,坚持科技创新为主导,加快自主研发能力建设,加速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持续丰富产品品类,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并加速全球市场布局。
(四) 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系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231,664.89元。2024年度,尽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扭亏为盈,但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需要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具备分红条件。基于高端介入医疗器械的特点,公司将继续研发投入力度,不断丰富产品管线,强化市场开发,扩充国内外相关业务的销售团队等,在此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营运资金支持。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231,664.89元。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尽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扭亏为盈,但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需要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具备分红条件。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鉴于2024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目前所处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基于目前产品研发及新产品市场推广等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度,尽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扭亏为盈,但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需要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具备分红条件。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情况、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鉴于2024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目前所处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基于目前产品研发及新产品市场推广等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 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情况、公司所处经营环境、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1、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0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据此对相应定期
报告进行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对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调整。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数据的调整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数据,对公司已经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2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中的财务数据均无影响。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和说明
1、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完成美国eLum Technologies,Inc. 72.73%股权的收购。2024年1月,公司将eLum公司纳入赛诺医疗合并报表范围内,对购买日之前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赛诺神畅持有的18.18%的eLum股权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并将确认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异2,071.42万元全部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合并成本(交易对价)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金额5,945.18万元全部计入商誉。
2、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期间,公司对上述会计业务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进一步的核对确认,发现公司计算上述股权公允价值时使用的公司持股比例应为13.43%(18.18%*73.85%),而不是18.18%,从而将应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投资收益和商誉确认到了2024年度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中,经与年审会计师反复的讨论和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拟对上述差错进行更正,调减投资收益958.82万元,调减归母净利润417.14万元,调减少数股东损益541.68万元;调减商誉1,323.52万元,调增固定资产3.09万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负债0.46万元,调减分配利润417.14万元,调减少数股东权益903.75万元。并据此对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调整。
更正后,对购买日之前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赛诺神畅持有的18.18%的eLum股权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后,计入投资收益的金额为确认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异1,119.46万元,计入商誉的金额为合并成本(交易对价)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金额4,621.66万元。
3、基于上述调整,为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2024年前三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将采用追溯重述法对已披露的《赛诺医疗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赛诺医疗2024年半年度报告》《赛诺医疗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赛诺医疗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调整。
4、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数据的调整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数据,对公司已经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2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中的财务数据均无影响。
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更正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数据无任何影响,只需对公司《赛诺医疗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赛诺医疗2024年半年度报告》《赛诺医疗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赛诺医疗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相应的更正,公司对上述年度内不同会计期间的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本次更正对公司2024年前三期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具体影响如下:
1、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具体影响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对应附注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2、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具体影响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对应附注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3、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具体影响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对应附注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三、其他内容的调整
除上述对前期财务报表数据更正外,公司对已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与上述财务数据相关的正文及附注内容同步进行了更正,更正后的定期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四、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据此对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相应的调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据此对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教训,后续公司将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其履职能力,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及信息披露水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公司对此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及财务报告、前期公告补充披露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2
关于提请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分配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十一、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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