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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送给各位独立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名,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人数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马元驹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经过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和充分讨论,就相关事项形成如下意见:

  1、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认为:《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现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得到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健康运行,对公司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及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供了有力支撑。能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在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方面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薪酬,是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结合了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考虑本公司2024年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度,尽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已扭亏为盈,但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需要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具备分红条件。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情况、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由其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9.6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6.4万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据此对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相应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 〕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 〕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议案》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提请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4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9月27日证监许可[2019] 1794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500,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扣除保荐承销费29,680,000.00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319,820,0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公司后期为发行股份所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12,053,400.00元,扣除公司应转出的先期以自有资金垫付其他发行费用3,416,018.23元,加上应归还募集资金账户的发行费用进项税2,551,270.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6,901,852.00元,其中计入股本50,000,000.00元,资本溢价256,901,852.00元计入资本公积,新增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00%。上述资金于2019年10月24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706号《验资报告》。

  (二)年度使用金额情况及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8,699,160.44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3,808,087.01元,其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8,108,773.30元,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21,293,636.24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0.00元。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分行于2019年10月2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公司“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账户初始存放余额 144,307,600.00 元,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于2022 年 5 月 20 日终止,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 88,934,705.8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转至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账户当日余额为 0 元。 2022年9月21日该账户销户,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募集资金 273,949.83元,主要为利息收入余额,一次性转入公司基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注2: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账户初始存放余额 22,675,800.00元,截止到 2022 年 9 月21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募集资金 1,811.75 元,主要为利息收入余额,一次性转入公司基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注3: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户初始存放余额 100,000,000.00 元,截止到 2022 年 9 月 23 日该项目账户结余募集资金 5,289.19元,主要为利息收入余额,一次性转入公司基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注4:公司“超募资金项目”账户初始存放余额 52,836,600.00 元,截止到 2024 年 8 月20日该项目账户募集资金累计已全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50 万元(含 850 万)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对外投资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11,975,535.6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

  2022 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 11,975,535.6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30%。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 11,975,535.6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30%。

  2024年4月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剩余账户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不超过30%。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上述经审批的全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期末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14,391,784.24元,加上账户利息净收入13,808,087.01元,加上公司应转出的先期以自有资金垫付其他发行费用3,416,018.23元,扣除应归还募集资金账户的发行费用进项税2,551,270.23元,扣除募集资金账户销户余额转入基本户281,050.77元,与募集资金余额0.00元一致。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赛诺医疗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

  保荐机构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并通过查阅《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主要合同及凭证等资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以及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04月24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7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立信由中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先生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是中国建立最早和最有影响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86年复办,2000年成立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年更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1月改制成为国内第一家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志国、朱建弟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业资质及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具备多年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业务规模:2024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实现业务收入47.48亿元(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54亿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0.94亿元。2024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纪律处分、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经营活动中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罗丹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俊莹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育勤

  

  (二)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罗丹、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俊莹、质量控制复核人朱育勤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情形,能够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合理安排审计队伍,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由其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五)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9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分别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2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于长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12日期间,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个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1)。

  4、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5、2022年5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2)。

  6、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2022-039)。

  7、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8、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2024-021)。

  9、2024年6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归属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登记手续,该部分股票于2024年6月27日上市流通。

  10、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2025-019)。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2024年度,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4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2024年营业收入值定比2021年度营业收入值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37%(目标值Am,归属比例100%)或2024年营业收入值定比2021年度营业收入值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触发值An,归属比例80%)”。根据公司经审计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8,739,271.36元,定比2021年度营业收入值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36.03%,达到触发值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剩余20%对应的112.4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26.4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6.4万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26.4万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归属与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部分成就,本次归属的可归属激励对象及其归属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4、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按《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4、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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