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55 证券简称:科捷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捷智能”)董事会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1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字[2022]1257号文《关于同意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212,29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89,244,948.9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7,873,852.89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371,096.07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2年9月9日到位,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77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5,618,789.18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2年9月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新科技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7月20日,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新区支行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本数)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本数)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3,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3,289.9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10月将上述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并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3,289.9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12月将上述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7,797.83万元(含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后的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5年1月6日,转出超募资金7,803.46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26,579.87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在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在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交易,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344,110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84.12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过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科捷智能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 [2022] 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科捷智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科捷智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455 证券简称:科捷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7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该议案亦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具体授权内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百分之三十。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六)募集资金金额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即:
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 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 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转授权有效期同上。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 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 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 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 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 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 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 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本次股票发行事宜。若启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55 证券简称:科捷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8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预计2025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总额度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期限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鉴于近期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频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人民币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在于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2025年拟开展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即美元、欧元、韩元、泰铢等。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二)业务规模和资金来源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公司坚持中性汇率风险管理理念,将分步骤、分层次,主动管理汇率风险。结合公司外币收支预测,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并授权财务中心办理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流动性安排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应正常合理的生产经营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五)业务流程
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四)回款预测风险: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严格管控、规范操作、风险可控”的原则,以降低汇率风险敞口为目的。业务开展规模、期限在资金需求合同范围内,与资金需求合同一一对应。业务开展与公司资金实力、交易处理能力相适应,不开展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
(一)公司管理层将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业务,优选具备合法资质、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审慎选择交易对方和套期保值业务。
(二)公司将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三)公司不断优化相应管控制度及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资源,加强与银行等相关专业机构及专家的沟通与交流。
(四)公司管理层随时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进行风险分析报告,科学、谨慎决策。
(五)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基于公司外币收支及风险敞口预测,业务开展规模、期限在资金需求合同范围内,有效控制流动性风险。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及关联交易》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55 证券简称:科捷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0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暨 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于2024年6月29日披露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4 年度,公司切实履行并持续评估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现将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和效果评估情况及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关注重点行业与重点客户,打造行业差异化解决方案
公司紧密围绕市场需求,秉承智能物流、智能制造和新能源业务的协同发展战略,重点聚焦关键行业和重点客户,大力开拓国内和海外市场,凭借精准的市场定位与优质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智能物流和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助力客户实现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
2024年,公司新签订单总额19.30亿元,虽较去年同期下降18.12%,但这一变化系公司主动实施战略优化的结果。公司以提升长期竞争力为导向,战略性调整签单结构,主动减少低附加值项目承接,转而聚焦高价值、大规模项目,着重提升单个项目的签单规模、订单质量与盈利水平,为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在海外业务方面,公司积极开拓海外本土客户,并紧跟国内战略客户的出海步伐,海外新签订单约11.3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81.18%。尽管公司整体签单规模有所缩小,但通过优化收入结构和拓展海外市场,签单的整体结构和质量得到了显著提升。
2025年,公司将持续推进智能物流、智能工厂和新能源业务协同发展战略:
在智能物流领域,公司将继续巩固与快递电商战略客户的合作关系,深挖客户需求,聚焦细分领域价值业务,通过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与优质的售后服务,进一步提升客户粘性与满意度,同时,公司将加大在仓配和跨境业务等领域拓展力度。通过推进产品模块化,构建行业领先的“高效稳定、成本可控、客户导向”的项目交付体系,推动建立项目管理数字化平台,实现项目过程精益管理,整体提升项目交付质量和交付效率。
在智能仓储和智能工厂领域,公司将聚焦大汽车(轮胎)、冷链和大健康等重点行业,以行业头部企业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公司在产品研发、系统集成与项目交付方面的优势,为客户提供从方案设计、设备制造到安装调试、售后维护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打造更多行业标杆项目,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在新能源领域,公司秉持聚焦头部客户的策略,持续推进战略布局深化。一方面,公司全力加速融入全球头部锂电企业供应链体系,积极开拓动力电池、储能等市场,力求实现订单数量与规模的双增长。另一方面,公司高度重视项目交付质量,着力优化项目交付标准化流程,以高质量状态完成交付,提升客户满意度与忠诚度。此外,公司将积极参与并推动行业标准制定,继续以创新作为驱动发展的核心动力,深度赋能全球新能源产业升级,为行业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在海外市场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大对海外本土市场的开拓力度,同时紧跟国内战略客户出海步伐,建立健全海外营销与服务网络,加强海外本土化团队建设,深入了解当地市场需求与政策法规,优化产品与服务方案,提高市场响应速度与客户满意度。
二、以技术创新驱动发展,持续提升研发创新能力
2024年,公司加大对新行业、新场景解决方案和基础核心技术研发投入,特别是在空中穿梭车、新型仓配解决方案等领域,并加强视觉算法、智能驱动、调度算法及数字化仿真技术研发,提升产品技术壁垒和附加值;同时,公司加大对研发团队投入,招聘更多高素质专业人才,并适度提高研发人员的薪酬待遇,以激励创新和提升研发效率。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知识产权成果36项,其中,新增国内外发明专利22项;新增国内实用新型专利6项;新增软件著作权8项。截至 2024 年底,公司已获得332项专利授权,其中79项发明专利授权。
2025 年,公司将坚持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继续加大研发创新力度,鼓励技术创新,提升产品竞争力,坚持长期主义,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
三、优化财务管理,加强风险管控
2024年,公司积极推进财务管理及业务管理系统数字化升级工作,提升财务账务处理水平,完善财务数据分析工作,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务数据支持。同时,在资金管理维度,公司运用财务数据分析及预测结果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根据业务发展及时调整资金使用计划,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水平。其中,在应收账款回款管理工作方面,公司强化应收账款的回收管理工作,密切关注客户回款状况,定期对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并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公司积极组织对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取得了较为积极的效果。此外,财务部门持续关注国际汇率波动,及时分析市场趋势,保持谨慎和灵活性,尤其对美元高位汇率及时操作套期保值产品,以风险对冲的态度管理外汇敞口,并搭建外汇敞口管理模型,通过科学决策的方式优化换汇时机。
2025 年,公司将继续深化运营管理,致力于成本控制和效率提升,并强化运营管理机制。公司将紧密追踪市场和客户需求,增强销售力度,对于应收账款,公司将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回收力度,并密切关注回款状况和逾期催收情况,及时处理逾期账款,并采取有效措施,以提高应收账款的周转速度。在确保满足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公司通过实施战略性供应链改革,持续完善供应链网络布局,构建了核心品类战略供应商体系,并根据库存计划,促进存货的流通和周转。未来,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库存策略,加快存货周转,减少资金占用,并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通过这些措施,公司旨在降低运营成本,增强盈利能力,并推动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从而有效提升公司应对债务风险的能力。
四、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良好预期及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2024年以来,公司已连续实施了三期股份回购计划,其中前两期股份回购计划均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1,234.41万股,累计回购金额约1.1亿元。2024年11月,公司公告了第三期股份回购计划,计划以1.5亿元至3亿元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2025 年,公司将继续统筹好公司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始终以股东价值创造为核心,高度重视投资者长期回报。公司将结合所在行业特性、发展周期、运营模式、盈利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持续优化科学稳健的投资者回报体系,积极探索方式方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在第三期股份回购计划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完善公司治理、保持规范运作、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4 年,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信息管理制度》等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2025 年,公司将加快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新规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加强董事、监事、高管的任职培训和履职监督,提高公司运营的规范性和决策的科学性,全面保障股东权益。
六、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加强投资者沟通
2024 年,公司在披露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时,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及时、充分的信息披露要求,披露公告无重大遗漏及重大差错。公司常年保持投资者热线电话畅通,积极回复上证 e 互动问题,接待各类机构线上、线下调研,把公司的价值有效传递给投资者。
2025 年,公司将继续严谨、合规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通过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广大投资者展示公司经营情况、研发情况、产品情况等信息;并继续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投资者获取信息的公平性。与此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内容,丰富宣传途径和交流形式,探索构建多元化双向沟通渠道,在原有沟通渠道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各类投资者策略会等活动,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目的。
七、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与实控人、控股股东、持股超过 5%的股东及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密切沟通,及时跟踪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
2024 年,公司积极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线上培训,及时通过微信群向全体董监高传递监管动态,确保监管精神理解准确、执行有效,着力提高“关键少数”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强化“关键少数”人员合规意识。同时,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及保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公司将继续与“关键少数”人员保持紧密沟通,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项培训,定期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强化“关键少数”人员合规意识,并确保“关键少数”人员及时了解最新法律法规,及时反馈传递资本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案例,多维度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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