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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项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云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长银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项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云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长银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项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云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长银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为降低总融资成本、扩大融资渠道,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内保外债的融资方式取得境外低利率的外币借款。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授权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上述额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文件。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于实际发展需要,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但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收益受汇率及利率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情况概述

  (一) 交易目的

  为降低总融资成本、扩大融资渠道,公司通过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内保外债的融资方式取得境外低利率的外币借款。为锁定融资成本,避免汇率波动影响,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 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文件。

  (三) 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 交易方式

  公司将按照衍生品交易原则和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原则,根据合同需要灵活选择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结构相对简单透明、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有公开参考价格、不超过12个月的外汇衍生工具,不从事复杂嵌套、与不可控因素挂钩的外汇衍生工具交易。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五) 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与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内保外债相关融资合同及取得融资资金的基础上,根据具体融资金额办理相应金额的远期售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业务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上述额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文件。

  三、 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信用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一方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3、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4、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交易损失的风险。

  (二) 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防范风险原则,在签订融资合同时严格按照已签订的融资金额和还款时间进行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有真实的融资背景。

  2、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公司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衍生品交易。

  3、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业务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获得境外低利率的外币借款,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公司降低总融资成本、扩大融资渠道,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此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龙游县城北经济开发区亲善路5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登记地点:浙江省龙游县城北经济开发区亲善路5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70-7117218

  邮箱:hcfaxp@hcfa.cn

  联系地址:浙江省龙游县城北经济开发区亲善路5号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88320         证券简称: 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1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76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93,401,6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4,784,060.38元(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合计55,538,777.36元,以前年度已支付不含税保荐费用人民币754,716.9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38,617,539.62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总额后837,862,822.64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362,128.2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06,500,694.3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5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647.59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2022年4月23日和2022年4月24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县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以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中“杭州研究院项目”通过子公司浙江菲灵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菲灵公司)实施。2022年5月24日,本公司与浙江菲灵公司、中金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鉴于公司于2023年聘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于2023年7月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浙江菲灵公司、海通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协议规定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注。

  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中“杭州研究院项目”新增本公司为实施主体,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2023年8月21日公司与浙江菲灵公司、海通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注:2024年9月11日,公司和海通证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对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保荐的申请》,分别申请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和申请撤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保荐工作。2024年9月23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10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定终止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2024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理财产品收益42.8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赎回所有理财产品,本金及理财收益均已到账,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杭州研究院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独立核算,技术成果主要为公司生产产品使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预期效益的情况说明

  1. 光伏行业阶段性供需调整,组件厂商扩产趋缓,下游设备商采购需求减少,导致公司数字化工厂项目订单不足,产能利用率未达预期。

  2. 光伏及锂电领域竞争激烈,客户订单缩减叠加产品价格承压,项目毛利率较原计划有所下降。

  3. 公司为应对技术升级主动增加研发投入,但技术转化与市场需求协同需一定时间,短期效益释放尚未匹配投入规模。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中介机构意见

  (一)审计机构鉴证结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鉴证意见:我们认为,禾川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禾川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保荐机构专项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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