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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公告(下转C797版)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加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的信息收集和管理流程,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后的《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06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联席董事长毛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独立董事陈建荣先生、陈世挺先生、彭新敏先生)回避表决。

  4、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5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296,195.00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581,671.37元,本次现金分红比例为45.21%。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金额不超过1,775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之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毛磊、曹志欣回避表决。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5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10家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业务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审核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联席董事长兼总经理毛磊提名,公司第八届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核,拟聘任毛昊阳、崔志英为公司副总经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毛磊回避表决。

  1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第八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方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并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即授予数量的30%)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待回购注销股份共计211,800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20日14:30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须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07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5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296,195.00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581,671.37元,本次现金分红比例为45.21%。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地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作出的,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证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方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即授予数量的30%)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待回购注销股份共计211,800股。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08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1,150,500股,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13,800股后的股本总额为110,936,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296,195.00元(含税)。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25,673,090.28元(母公司报表数据),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32,442,206.17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1,150,500股,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13,800股后的股本总额为110,936,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296,195.00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581,671.37元,本次现金分红比例为45.21%。分配完成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现金分红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充分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合理性,预案的审议和表决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地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9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2、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3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2.48元/股。上述20,00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6月24日注销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11,170,500股减少至111,150,500股。

  鉴于上述事项,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对比情况

  

  (下转C79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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