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毛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凤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凤莉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毛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凤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凤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毛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凤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凤莉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6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及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第18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审议程序与专项意见
1、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别会计处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7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4、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7、决议的有效期
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8、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相关审核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实际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3297 公司简称:永新光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1,150,500股,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13,800股后的股本总额为110,936,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4,296,195.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达45.21%,是公司上市以来分红比例最高的一年,充分显示了公司对未来经营的信心。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由光学显微镜、条码机器视觉、车载激光雷达和医疗光学四部分组成,主导产品包括光学显微镜、条码扫描仪镜头、自动变焦模组、机器视觉镜头、激光雷达核心元组件、内窥镜镜头等,属于光电行业的中游光学元件组件和下游光学整机产业。
2.1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光学显微镜
显微镜是现代科技普遍使用的显微观测仪器,主要应用于生命科学、精密检测及教学科研需求,市场需求稳定,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小。根据Grand View Research数据,预计2026年全球光学显微镜市场空间将达到61亿美金。新冠疫情以来,促使世界各国政府和企业进一步认识到生命科学研究的重要性,长期来看将促进对显微镜等科学仪器的投入。
随着显微镜在教学、生命科学、纳米技术以及半导体技术等领域的渗透,显微仪器向高精度、自动化、可视化、智能化发展的趋势明显,高端显微镜、具备显微成像功能的自动化检测设备需求快速增长。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各项政策支持科学仪器的发展,随着国内企业精密制造能力不断提高,国产显微仪器高端化及国产替代的市场空间巨大。
2021年5月,财政部及工信部颁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指导标准》,明确规定了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采购国产医疗器械及仪器的比例要求:生物显微镜、手术显微镜和数字切片扫描系统要求100%采购国产;荧光(生物)显微镜要求50%采购国产。2021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〇三号)》,其中第九十一条明确:“对境内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科技创新产品、服务,在功能、质量等指标能够满足政府采购需求的条件下,政府采购应该购买;首次投放市场的,政府采购应该率先购买,不得以商业业绩为由予以限制。”
科学仪器主要应用在企业和高校的研发、生产环节,是实现科技创新、技术进步的重要工具,在实现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2024年3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其总体要求中提出,“要加快淘汰落后产品设备,提升安全可靠水平,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案提到“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科学仪器对于各行业技术创新具有托底作用,为设备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方案同时还明确提到“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
2025年3月12日,《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快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强化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进一步扩范围、降门槛,深入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上述政策有利于提振国内高校、医院等领域对于教育类、实验类、医疗类设备仪器的采购需求,对于教育领域技术装备、高端科研仪器研发制造、医疗设备国产替代等方面均有促进作用。随着国家对科学仪器、医疗健康、生命科学研究的政策引导和加大投入,我国中高端显微科学仪器将迎来重要发展机遇。
(2)条码机器视觉及专业影像
1)条码扫描
作为自动识别技术工具,条码扫描仪广泛应用于零售、金融、邮政、仓储物流、工业、医疗卫生等行业,主要类型有手持式条码扫描仪、固定式POS扫描器和工业类扫描器。随着全球电子商务、工业自动化、物联网的发展,条码扫描市场持续稳定增长。2021年1月,世界卫生组织要求提高疫苗的可追溯性和信息可查性,疫苗运输对条码扫描仪的需求显著增加。据Sky Quest Technology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条码扫描仪市场价值约为78.7亿美元,预计到2032年将达到130.6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7.5%。
条码扫描仪市场品牌集中度较高,斑马、霍尼韦尔、得利捷占据行业大部分市场份额,在商超、金融、政府、物流、工业、服务机构等对扫描设备识别速度、准确率、耐用性要求更高的中高端市场占据主要份额。
2)机器视觉
机器视觉通过获取、提取和处理图像信息,为设备执行功能提供操作指导,广泛运用于自动化生产线相关的工业控制领域。目前,消费电子、汽车制造、光伏半导体、仓储物流等诸多行业对机器视觉的需求在增加,并逐渐扩展到交通和其他非工业领域。中国作为全球制造业加工中心,工业领域的机器视觉应用发展活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到2030年,中国要成为世界主要人工智能创新中心。机器视觉是人工智能非常重要的一个分支,随着全球范围内工业自动化水平不断提升,全球范围内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据Markets and Markets统计和预测,2024年全球机器视觉市场规模为139亿美元,2028年有望提升至185亿美元,CAGR为7.4%。中国机器视觉发展速度较快,高于全球增速水平,据GGII数据,预计2024年中国机器视觉市场规模为352亿元,2028年将提升至837亿元,CAGR可达到24.2%。
在机器视觉领域,海外品牌如康耐视和基恩士凭借技术领先优势主导全球市场。随着智慧物流、工业4.0的快速发展,机器视觉行业成长空间广阔,与此同时对机器视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专业影像
智能投影仪以其便携、移动、色彩表现较好等特点,更加偏向家用娱乐、影视、移动等新用途;而激光投影仪则以色彩还原度高、色域宽、亮度高、节能等特点在家用、商务、工程、虚拟现实等场景中均有应用。公司主要为激光光源投影机及工程投影机等高端产品厂商(科视、巴可、NEC等)提供光学元组件。据IDC咨询统计,2024年中国投影机市场总出货量超500万台,至2028年中国投影机市场出货量有望超过926万台,五年复合增长率仍将达到14%。
近年来随着影视娱乐的发展和在线视频的兴起,对数字电影摄影机的需求快速增长。特别是高性价比的便携式专业数字摄影机,相较手机能提供更优质的图像质量,适应高效制作低成本、高质量、个性化的新媒体内容,受到小型内容制作者的欢迎。全球数字摄影机市场由国际品牌垄断,包括Blackmagic Design、ARRI、索尼、RED等。
(3)车载光学/激光雷达
车载摄像头属于汽车传感系统中应用最广泛、成本最合理的智能化技术,是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和自动驾驶的核心部件。汽车市场基数巨大,尤其是新能源汽车随着技术革新、镜头渗透率提高和消费者行车安全意识的提高,车载应用进入快速增长期。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根据Research Nester报告数据及预测,2023年全球车载摄像头市场规模约140亿美元,2036年将有望达到460亿美元,对应2024-2036年复合增长率为10%。高工智能汽车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市场ADAS摄像头(含一体机,不含舱内)前装标配搭载7615.34万颗,单车搭载3.32颗,同比增长39.20%,市场需求激增。
激光雷达是ADAS进阶的车载传感设备,是自动驾驶的核心关键传感器。在乘用车领域,比亚迪、吉利、蔚来、理想、小鹏、智己、零跑、小米、鸿蒙智行等品牌均已发布搭载激光雷达的新车型。随着激光雷达技术逐步成熟,其搭载车型也已快速覆盖不同价位。根据Yole统计,2029年全球车载激光雷达市场规模将超36亿美元,对应2023-2029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38%。中国市场需求尤为强劲,根据NE时代统计,2024年中国乘用车激光雷达配套装机量达159.5万颗,同比增长109.3%。在RoboTaxi领域,百度、AutoX、小马智行等自动驾驶技术公司,滴滴、T3出行等出行公司,以及上汽、广汽等汽车制造商均入局。除此之外,割草机器人、除雪机器人、矿山车、物流车等泛作业机器平台智能化不断提高,有望开启加速渗透,成为激光雷达上量的又一大载体。
(4)医疗光学
随着全球人口增长、社会老龄化程度提高、全球经济增长特别是新兴经济体的快速发展以及民众对医疗保健需求的不断提高,推动全球医疗器械行业近年来稳步增长。根据沙利文咨询公司的研究报告,2024年中国医疗器械市场约为1.2万亿元人民币,年复合增长率14.5%。医疗器械行业涉及到生物、化学、电子、机械、材料、光学等多个行业,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知识密集、资金密集的高科技产业。
医疗光学产品在手术显微镜、内窥镜、体外诊断、医疗影像等方面的市场需求快速增长。但是国内的医疗光学器械厂商以中低端为主,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高端医疗器械严重依赖进口。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针对抗疫医疗卫生工作做出指导,其中就强调了医疗器械领域面临着“卡脖子”的问题。根据恒州博智发表的《2020-2026全球及中国手术显微镜行业研究及十四五规划分析报告》统计,手术显微镜方面,蔡司、徕卡、奥林巴斯占据了80%的市场份额。内窥镜市场方面,奥林巴斯等国外先进内窥镜企业凭借其先发优势和成熟的技术优势,占据了我国内窥镜市场的大部分。医疗影像方面,西门子、通用、飞利浦、东芝四家企业市场份额约占据市场份额的80%,且都已经发展百年以上,技术水平、市场布局和商业模式均远领先于我国企业。
因此,近年来,医疗器械国产化及国产替代是国家政策重点鼓励的方向。2021年5月,财政部与工信部联合发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指导标准》(2021年版),明确规定了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采购国产医疗器械及仪器的比例要求。其中,137种医疗器械全部要求100%采购国产;12种医疗器械要求75%采购国产;24种医疗器械要求50%采购国产;5种医疗器械要求25%采购国产。采购范围覆盖监护仪、影像设备、体外诊断、高值耗材等多个品类,将有效提振医疗器械国产市场发展动力。2023年8月国务院审议通过《医疗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旨在提高我国医疗装备产业的现代化水平,加强补齐我国高端制造业的短板。国家在重点研发计划中设立关键共性技术类的专项,聚焦前沿技术,突破卡脖子技术,开展技术研发和产品应用,为创新产品参与国际竞争提供很好的支撑。此外,中国还有广阔的基层市场,这些基层医院对于设备的价格更加敏感,因此物美价廉的国产医疗设备在市场下沉过程中也将更具竞争优势。
2.2、公司业务情况
(1)业务情况
公司是中国光学精密仪器及核心光学部件供应商,主要从事光学显微镜、光学元件组件和其他光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生物显微镜及工业显微镜、条码扫描仪镜头、平面光学元件、专业成像光学镜片及镜头,拥有“NOVEL”、“NEXCOPE”、“江南”等自主品牌,产品主要出口欧美、日本、新加坡、印度等国家和地区。
公司在光学精密制造领域拥有数十年的研发经验和技术积累,以“至诚至善、求是创新”为价值观,坚持以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核心驱动力。公司在精密光学、精密机械、精密组装、电子图像处理等方面具备较好的综合技术优势,对光学显微仪器具有完整的技术布局并掌握超分辨显微镜等高端显微系统的关键技术,在定制化核心光学部件开发制造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导的多模态纳米分辨率显微镜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立项,持续牵头推进“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超高分辨活细胞成像显微镜研究及应用项目和“眼科手术导航显微镜研发”项目,将不断攻克我国显微镜领域的“卡脖子”技术。公司共主导编制1项国际标准,牵头或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119项、团体标准4项,系行业标准的引领者。公司主持制定的国际标准ISO9345-2019《显微镜成像部件技术要求》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二等奖。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投入高端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开拓,已成为国内光学显微镜行业龙头企业和核心光学元组件细分领域优势企业。公司常年为日本尼康、徕卡显微系统等国际一流显微镜品牌提供OEM服务,自主研发的产品重点为生命科学、智慧医疗和工业检测领域的专业精密仪器应用;公司是光电行业多个细分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关键光学部件核心供应商,除条码扫描、专业影像等基础业务外,近年来不断拓展车载光学、机器视觉、激光雷达、人工智能、医疗光学等新兴业务领域。
公司显微镜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院校、医院及企业,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首都医科大学、中国科学院苏州医工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天马微电子、日本尼康、徕卡显微系统、Optika、Accuscope等国内外知名院校及企业,条码机器视觉主要客户为霍尼韦尔、Zebra、得利捷、康耐视、新美亚、NCR;激光雷达客户主要为禾赛、图达通、法雷奥等,医疗光学主要客户为BD、迈瑞医疗、PerkinElmer、安图生物等。
(2)经营模式
公司光学显微镜和光学元件组件产品具有高精度、多品种、小批量的特点,主要根据客户的订单进行生产,即“以销定产”。
公司光学元组件业务,包括条码机器视觉、激光雷达业务、医疗光学业务,主要采用直销模式。首先取得国际知名品牌终端厂商的供应商认证,签订订单合同,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产品方案设计并进行生产销售。部分产品采用ODM(自主设计制造)和JDM(联合设计制造)模式,从产品研发阶段开始与客户深度合作,并进入客户的供应链体系,拥有从产品规划、产品开发项目管理、产品设计研发、产品生产制造、产品售后服务的完整业务体系,业务具有较高客户粘性和市场竞争力。
公司显微镜业务采用OEM和自主品牌并举的策略,并以NEXCOPE品牌发展境外代理商的方式来逐步扩大销售。OEM方面,公司长期为国际显微镜知名厂商日本尼康、徕卡显微系统等提供OEM服务,建立了10年以上的业务往来。自主品牌方面,随着公司研发设计能力的完整和销售体系的完善,公司直接向教育机构、生产企业、医疗、科研机构和贸易商销售显微镜,并在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布局了自主品牌代理商,利用发达国家市场的标杆作用来尽快拓展其他市场,强化布局印度、韩国等国外市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176.44万元,同比增长4.41%。其中,显微镜产品实现收入35,646.23万元,同比下降13.92%,占公司营业收入的39.97%;光学元件组件业务实现收入51,329.47万元,同比上升22.56%,占公司营业收入的57.56%。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58.17万元,同比下降11.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18,490.92万元,同比上升14.2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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