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为客观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损失。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27,854,697.1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118,853,346.84元,资产减值损失-109,001,350.28元,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1、减值损失的确认和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减值损失的情况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增加206.68%,主要是本期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下降227.20%,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商誉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2,785.47万元,导致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22,785.47万元。本次计提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就该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遵循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相关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5-027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微瑆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科砚云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2025年度预计担保总额为1亿元人民币,包含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本次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年度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能够有效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并简化审议程序,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上海微瑆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科砚云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在2025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合理安排、调剂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优化融资结构,简化审议程序,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事项进行授权,具体如下: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及抵押;
2、本次授权担保总额为1亿元人民币,包含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
3、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在上述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之间可以相互调剂担保额度。
4、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计划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何鑫
注册资本:11324.707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水生态修复技术研发,水处理微生态制剂技术研发,水污染治理工程设计及施工,景观设计,水草种植,绿化工程,环境工程,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运,除危险化学品),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工程,水环境污染防治,园林工程设计、施工,河湖整治工程施工,水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地基基础工程,节水灌溉工程,土壤环境污染防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7日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曹黎路38弄19号1957室
有关财务及更多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2、上海微瑆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何文辉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大数据服务;机械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24年6月7日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兴工路37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微瑆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59,413,000.16元,负债总额231,991,414.82元,短期借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31,991,414.82元,资产净额27,421,585.34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3,157,750.22元,净利润-2,578,414.66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78,414.66元。
3、北京中科砚云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东民
注册资本:1315.5556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上海微瑆科技有限公司占比55%,盐城圳乾软件技术中心(有限合伙)占比45%。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产品设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10年8月19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3号楼11层4单元12E室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中科砚云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1,725,705.65元,负债总额48,262,998.98元,短期借款总额7,757,277.78元,流动负债总额48,262,998.98元,资产净额-6,537,293.33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4,467,748.53元,净利润-27,085.70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085.70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为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其中公司直接持有上海微瑆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间接持有北京中科砚云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年度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担保事项尚涉及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具体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事项进行授权,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同时,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及办理上述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所有相关协议(含融资及担保协议等),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需求调整融资及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在授权担保额度及公司资产范围内调整融资主体、抵押物、担保物、担保方式等。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决策程序。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年度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能够有效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并简化审议程序,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其中,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5-029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停牌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5年4月29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太和。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证券简称:由“太和水”变更为“*ST太和”
(三)证券代码仍为“605081”;
(四)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4月29日。
第二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448.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4,053.29万元;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0,335.83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8,491.98万元,低于3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第三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5条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4月28日停牌1天,自2024年4月29日开市起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面对退市风险,公司高度重视,计划围绕业务经营优化、资本结构改善、合规治理强化等维度制定系统性应对方案,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一、聚焦主业提质增效
公司将进一步集中资源发展主业,优化项目筛选机制,重点拓展现金流稳定、回款周期短的高质量订单,逐步退出低效业务板块。通过强化应收账款管理、优化成本等方式改善经营性现金流,同时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升项目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二、强化合规与信披管理
全面梳理内控流程,配合专业机构开展财务数据核查及合规整改,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建立常态化投资者沟通机制,定期披露风险化解进展,积极回应监管问询,维护资本市场透明度与公司信誉。
三、构建长效发展机制
制定中长期战略规划,优化人才激励机制,提升核心团队稳定性,推动技术成果转化与业务模式创新,增强持续造血能力。
公司将严格遵循监管要求,以阶段性目标为导向动态评估措施成效,全力维护上市地位,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第五节 公司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任意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第六节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
咨询电话:021-65661627
传真:021-65661626-8002
电子邮箱:dongmiban@shtaihe.net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未形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水”或“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实际产生的主要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人民币
注:公司租赁关联方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的91.8亩土地,租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年租金为8.26万元。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5年,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美琼
注册资本:489.9081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上海态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餐饮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水产品零售;饲料原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谷物种植;蔬菜种植;水果种植;豆类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12年1月5日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环东一路65弄4号3258室
上海态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态何企业”)持有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45.1980%,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文辉先生原持有态何企业99.90%股权,2022年10月态何企业股权转让变更,何文辉先生将其持有的态何企业股权全部转让给张美琼女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文辉先生未持有态何企业股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何文辉先生曾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未发生违约情形,执行情况良好。前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是正常的商业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5-022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95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43.30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5,649,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49,542,266.89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96,106,733.11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于2021年2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78,109,447.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第230Z0022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8,335.8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024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后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21年2月3日会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324.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1290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核查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核查意见:太和水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鉴于行业市场、宏观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总部运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进展相对缓慢,公司将视市场情况变化合理安排项目投资进度。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