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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科瑞”)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3.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4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对应的不得归属的19.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2023年2月22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的趋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3年3月6日披露了《思科瑞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09)。

  (五)2023年3月1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3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六)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3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合计向50名激励对象授予7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七)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八)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本次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鉴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个归属期的相应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有效期内正在实施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当年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5]4436号),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003,195.56元,剔除有效期内正在实施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后为-21,003,195.56元,公司层面的净利润增长率为-143.9%,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4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到归属条件的19.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

  综上,公司本次作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3.40万股。本次作废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47人变更为42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剩余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3.20万股变更为19.80万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核心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作废4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3.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

  1、本次作废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就本次作废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指南》的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5-014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

  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影响《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相关科目。 ?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会导致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年初至报告期末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已披露的-661,377.31元调整为1,715,067.11元,发生盈亏性质的改变。除此之外,不会导致其他各期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一、 概述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5号),上述决定书指出:“公司2022年度在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收入996.04万元,导致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多计营业收入996.04万元,多计利润总额753.33万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对上述决定书中提到的收入确认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并逐项整改落实,现对公司各期的定期报告进行更正。

  公司于2025 年 4 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及相关定期报告进行更正,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事项在董事会有权审批的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前期会计差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相关年度财务报表

  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后,会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总资产减少760.13万元,负债减少163.93万元,所有者权益减少596.2万元,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596.2万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总资产减少176.35万元,负债减少54.42万元,所有者权益减少121.93万元,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474.28万元,未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 更正《2022年半年度报告》

  1. 更正事项对2022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 更正事项对2022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二)  更正《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更正事项对2022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 更正事项对2022年三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三)  更正《2022年年度报告》

  1. 更正事项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 更正事项对2022年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四)  更正《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 更正事项对2023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五)  更正《2023年半年度报告》

  1. 更正事项对2023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  更正事项对2023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六)  更正《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1. 更正事项对2023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 更正事项对2023年第三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七)  更正《2023年年度报告》

  1. 更正事项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注:调整前期初数较一季报、半年报变动的原因为2023年年报由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追溯调整了期初数,该调整已在原年度报告中列示。

  

  2. 更正事项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八)  更正《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 更正事项对2024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九)  更正《2024年半年度报告》

  1. 更正事项对2024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 更正事项对2024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十)  更正《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1. 更正事项对2024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 更正事项对2024年三季报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三、 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对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年度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对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年度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

  (三)  审计机构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鉴字[2025]22723号《关于对成都思科瑞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对于上述更正事项,我们在审计中进行了重点关注,认为公司对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5-016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5日16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施明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是基于对2024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结合了《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控制和评价的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本公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七) 审议《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全体监事为利益相关者,全部回避表决,故该议案将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47人调整为42人,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3.60万股。

  同时,《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归属条件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以2022年业绩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根据公司经审计2024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本次激励计划4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到归属条件的19.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

  综上,公司本次作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3.40万股。本次作废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47人变更为42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剩余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3.20万股变更为19.80万股。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对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年度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对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中汇会审[2025]4436号)。公司董事会对涉及事项做出如下专项说明:

  一、 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其他重要事项-其他对财务报表使用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事项”所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审计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董事会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中汇给公司出具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认为中汇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司上述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提醒上述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有效性。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报告中强调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 董事会对上述事项采取的措施根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强调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4 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5-018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2024 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00.32 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353.19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9,978,741.99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以现金分红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金额0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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