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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69       证券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5-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

  公司将综合采取提升经营质量、加强科技创新、增强股东回报、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优化信息披露、提振投资者信心等方式积极提升公司估值。

  ● 估值提升计划进展

  不适用。

  ● 相关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6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6.78元),2024年4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7.52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价值创造,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公司以“建世界一流企业,创全球卓越品牌”为愿景,以“建设清洁能源,营造绿色环境,服务智慧城市”为使命,以“立足大基建,聚焦‘水、能、城、数’,集成‘投建营’,推进全球化”为战略方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全力推动战略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致力建设成为引领全球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的世界一流企业。公司将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价值创造,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1.坚持深化战略引领。研究制定科学、管用、清晰的“十五五”规划,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行业运行趋势研判,积极把握市场新需求、新机遇,全力抢抓优质资源,为高质量发展布局。结合主责主业,有针对性地调整业务结构、创新业务模式,优化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坚守“水、能、城、数”核心业务,创新推动传统产业转型、战新产业扩围、未来产业培育,有力推动战略落地。

  2.全力抢抓高质量订单。践行高质量市场开发理念,全力以赴抢抓优质新能源、抽水蓄能资源,聚焦“两新两重”,盯紧国家水网、重大引水调水工程、城市更新等机遇,着力抢抓重大国家级水利项目、流域可再生能源一体化、“沙戈荒”新能源基地、深远海风电等高质量订单。做好重点项目跟踪,加强“总对总”“央地”高端对接,从源头孵化、培育业务,提升千亿市场合同份额、重大重点项目中标增长率。

  3.坚定不移高质量“出海”。树牢“海外优先优质发展”理念,把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机遇,按照“商业可行、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建设,夯实传统业务基本盘,培育新产业新赛道。健全市场化合作机制,推动内部优势资源“抱团出海”,加强与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合作发展,塑强海外经营全产业链能力。

  4.强化成本管控力度。践行“一切成本皆可控”理念,完善“全员、全要素、全价值链、全生命周期”成本费用管控机制,抓好成本预测、控制、分析、考核等关键环节,持续提升成本管理水平。将成本管理提升与亏损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管理提升三年行动等专项工作协同推进,优化压降产业链、供应链整体成本。加强工程项目的一体化全周期成本控制,进一步控成本、降费用、增效益。加强资金集中管理,统筹做好整体资金安全与成本压降,推动融资成本率进一步下降。强化采购招标管理,搭建符合集团化管控的采购运行体系,有效推进战略集采,降低采购成本。做好设备物资管理,减少闲置,提高效能。

  5.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前谋划新领域新方向,重点培育发展深远海风电、氢能、新型储能、地热能、水资源与环境、土壤修复、工业软件(工程软件)、工程行业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等战新业务,和深部地下空间、深部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海洋能、生物质能等未来产业,积极开拓光热业务,研究跟进低空经济业务。加快构建创新策源、转化孵化、应用牵引、生态营造的战新产业培育机制,出台针对性措施,引导更多子企业打造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启航企业,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

  6.增强高质量科技供给与高价值科数赋能。深度参与国家重大战略、规划、项目、政策的制定论证,积极争取国家重大创新任务,培养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争当行业科技创新领军企业。全力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平台筹建,扎实推动“原创技术策源地”“创新联合体”高效运行,努力实现原创性引领性突破。扎实推进科技创新、数字化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建设绿色算力中心,强化“基础算力”和“数智化公共基础服务”能力。大力推动“水、能、城”业务向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转型,围绕工程建设领域加快布局,培育人工智能产业,打造“AI+工程建造”大模型及行业应用,坚定不移将“科、数”价值创造融入“现场、市场”,加快打造具有电建特色的新质生产力。更好发挥“中央企业BIM软件创新联合体”“中央建筑企业数字化转型协同创新平台”牵头单位作用,全力攻关“卡脖子”技术,引领建筑行业迭代升级。

  (二)加强价值经营,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近年来,积极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控股股东延长限售股份限售期、增持等措施,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公司自上市以来至2023年度已累计对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约171.23亿元,2018年以自有资金人民币7.88亿元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6月予以注销。2012年-2023年,公司控股股东多次增持公司股份,其中,2023年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1.22亿元;2018-2024年,公司控股股东连续7年延长限售股份限售期。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股东回报机制,丰富投资者回报手段,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1.合理制定分红政策,提升股东回报水平。为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持续遵守公司章程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相关规定,重视投资者回报,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高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增强投资者获得感。2024年度,公司结合资金使用安排和经营发展需要,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公司总股本17,226,159,334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269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约21.87亿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持积极回报股东的宗旨,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尚待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等多种因素基础上,提高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努力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

  2.加强主要股东沟通,鼓励主要股东增持。公司将加强与主要股东的沟通联系,鼓励控股股东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者通过延长所持公司限售股股份锁定期、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积极协助主要股东在金融机构办理增持专项贷款,配合主要股东完成增持计划发布,密切关注主要股东增持进展或承诺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合理运用市值管理措施,维护股价稳定。公司将强化股价、交易量、换手率等市场指标的分析,定期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或其他关键指标及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并设定合理的预警阈值。当相关指标接近或触发预警阈值时,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状况,适时采取股份回购、现金分红、控股股东增持等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三)加强价值传递,着力增进市场认同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逐步建立起日常投资者沟通、定期业绩说明、重大事项路演推介的多层次投资者沟通体系,致力于让投资者“走得近、听得懂、看得清、有信心”。

  1.优化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一是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在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优化信息披露内容,加强自愿披露,高质量开展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二是探索多元化信息披露形式,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可读性,为股东投资决策和价值判断提供更充分的依据,增强预期管理能力。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ESG体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公司实际情况,不断提高ESG报告编制及披露水平,充分发挥央企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示范带头作用。

  2.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将充分把握关键时点,继续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拓展沟通渠道,提升透明度,有效传递公司价值,着力提升市场认同。一是以高质量业绩说明会为纽带加强投资者沟通。公司计划每年举办至少3场定期业绩说明会,并将灵活运用可视化、数字化等技术手段增强展示效果,丰富投资者参与体验。二是持续完善多层次投资者良性互动机制。重视与多层次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主动征求投资者意见建议并积极做出回应,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投资者关系。三是加强资本市场媒体宣传,讲好公司高质量发展故事。充分运用公司投资者关系平台,聚焦市场关注重点,联动资本市场主流媒体传播公司投资价值及经营亮点,讲好公司高质量发展故事。

  3.加强舆情监测与管理

  公司将建立完善及时全面的舆情监测与危机预警机制,持续加强舆情监测与管理,积极运用数字化、智能化工具等,辅助开展舆情监控,保证内外部信息畅通,强化危机的预防和应对能力。密切关注市场上关于公司的各类媒体报道,对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者决策的信息进行实时跟踪与分析,必要时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公告,及时予以澄清,切实维护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与投资者信心。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财务状况、发展阶段、投资需求、市场环境等因素,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四、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进行披露。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展、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 报备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5-01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每股普通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69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354,395,087.71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695元(含税),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7,226,159,334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86,860,927.45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0%。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4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186,860,927.45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建筑行业为充分竞争行业,所承接项目呈现单体体量大、生产周期长等特点,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

  (二)公司发展阶段

  近年来,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始终保持较好水平,为股东创造了较为稳定的投资回报。目前,公司处于升级转型期,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坚定推动战略转型,不断优化“水、能、城、数”与战略新兴业务布局,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三)公司保留一定比例留存未分配利润的原因

  当前,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持续上升的严峻复杂局面,客观上需要保存留存收益以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公司战略转型发展成果卓越,位列“2024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100强”第7位、建筑央企首位,勇立行业新兴产业发展潮头,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有利于保障和支持公司抢抓发展新机遇,修炼“内功”,提升核心竞争力,以高质量发展为股东创效。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支持公司抢抓发展机遇、持续深化公司战略转型、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等方面。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优化财务结构,提升投资能力,加快转型升级,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水平,从而实现对股东长期持续稳定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5-01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中电建科技创新产业园A座召开,会议通知已以书面文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杨献龙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梁小成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春来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监事的薪酬事项,监事需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及审核的人员在监事会审议年报前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12,015,017,079.83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人民币10,934,005,093.53元,母公司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人民币6,354,395,087.7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7,226,159,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69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186,860,927.45元,占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0.00%。

  2、剩余未分配的人民币4,167,534,160.26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3、若公司总股本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则拟维持现金红利分配总金额不变,对每股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90.04亿元。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购买2025年度履职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接雄安智汇城项目交易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中电建河北雄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价格约为165,360.67万元人民币,涉及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65,360.67万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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