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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37,691.94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284,079.1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28,407.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3,486,729.45元,减去已分配的2023年度现金股利6,860,030.56元,2024年末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6,782,370.10元。

  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为了回报股东,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剩余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37,691.94元,以截至目前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剩余股份)78,556,000股为基数测算,拟分配现金红利为3,142,240.00元,低于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本次利润分配计划是基于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业务经营状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主要情况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电气绝缘材料等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鼓励、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电气设备的基础材料,绝缘材料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广泛,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风力发电、轨道交通、工业电机、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水力发电等领域对绝缘材料的需求日益增长,行业前景十分广阔。同时,随着国内技术的日益成熟,各个领域高端绝缘材料正加快实现国产替代,为行业带来了发展机遇。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第二批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绿色低碳工厂和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绝缘分会副理事长单位,长期专注绝缘材料行业,经过多年的生产实践和技术创新,在绝缘材料的研发、制造方面具备突出的竞争优势和自主创新能力,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和关键生产工艺,并且持续对新技术、新工艺进行研发和应用,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丰富产品品类,现已形成丰富的绝缘材料产品线,逐步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实现对市场需求的快速响应,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产品选择和一站式服务,为风力发电、轨道交通、工业电机、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水力发电等领域提供安全环保可持续的绝缘系统解决方案。

  3.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1,056,837.23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37,691.94元。目前公司整体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好,多个投资项目正处于建设期。因此,为实现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目标,加快项目进度,加强市场开拓,加速产能释放,公司需留存充裕的资金,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4.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不足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30%的原因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充裕的资金支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稳健发展。

  5.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投资项目建设、技术研发投入等经营发展需要,同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在以后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将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因素,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合理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6.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设立了投资者专线、投资者邮箱等多种渠道保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并且会通过积极参与互动易问答、组织业绩说明会、开展投资者活动的方式加强中小股东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听取中小股东对现金分红等事项意见和建议。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7.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坚持稳健经营,努力做好经营业绩,提高盈利能力。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公司同意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业务总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设备制造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54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峰,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5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国荣,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义飞,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家。

  2.诚信记录

  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复核合伙人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审计费用情况:公司支付的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12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 拟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立信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三、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立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内有效。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7.2万元/年(税前);

  2.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薪酬: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4.根据提名股东或本人任职单位意见可不领取津贴。

  (二)监事薪酬方案

  1.职工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关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行使职责事项而发生的差旅费可向公司报销。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年度绩效奖励按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出售产品、商品,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1,100.00万元。

  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1:时代新材包括其子公司株洲时代华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株洲时代橡塑元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2:2023年5月,公司与株洲兆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自株洲兆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公司上述兆源机电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仅包括2024年1-5月期间。

  注3:2025年4月,公司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华文

  注册资本:80,279.815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株洲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黄河南路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认证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根据时代新材相关公开信息,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091,770.34万元,净资产674,358.03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306,570.30万元,净利润31,256.8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属于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2025年4月,公司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收购其持有的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状况良好,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向时代新材采购绝缘材料等;并向时代新材销售绝缘产品等。

  (二)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结合实际成本、运费以及合理收益等因素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促进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就该议案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业务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规划和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博菲电气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审查,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公司担保预计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子公司浙江博菲重能电气有限公司、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博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博菲电工有限公司、浙江博菲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商定的融资方式以及向供应商采购付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皆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具体拟提供的担保额度

  单位:万元

  

  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票据池业务及其他授信额度、履约担保等,担保方式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等,公司在上述子公司的审批额度内将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以最终签订的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二)关于担保额度调剂

  上表所列额度,为公司根据各子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后期公司可以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或建设情况,在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但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担保额度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间可以进行调剂,但实际在调剂发生时,对于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为确保融资需求及业务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签署、办理有关担保文件及事宜。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有效期间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间,现有及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博菲重能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9月07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9幢(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狄宁宇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工器材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度的资产总额69,571,182.81元,负债总额49,513,209.47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净资产20,057,973.34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9,925,611.24元,利润总额-1,683,044.04元、净利润-1,644,952.34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浙江博菲重能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浙江博菲重能电气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9日

  注册地点:株洲市渌口区伏波大道118号(渌口经济开发区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郭晔

  注册资本:11,370万元

  主营业务:绝缘材料及制品、绝缘漆和树脂、云母制品和柔软复合材料、层压预浸料及其制品、聚酰亚胺薄膜产品、芳纶纸及其制品、高分子成型材料及加工、原辅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及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水性涂料、水性树脂、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电气机械及器材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度的资产总额232,529,094.48元,负债总额65,508,492.65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净资产167,020,601.83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90,067,571.64元、利润总额13,028,252.99元、净利润 12,035,329.10 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查询,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浙江博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03月28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街道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8幢(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陆云峰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的资产总额235,154,860.38元,负债总额210,751,117.34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净资产24,403,743.04元,营业收入335,538元,利润总额-4,062,191.62元、净利润-4,039,348.14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浙江博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浙江博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浙江博菲电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05月16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金牛路28号内9-6

  法定代表人:洪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机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密封胶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度的资产总额12,258,031.56元,负债总额952,317.38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净资产11,305,714.18元、2024年营业收入785,309.73元、利润总额-696,504.32元、净利润-694,285.82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浙江博菲电工有限公司78%股权,洪涛持有浙江博菲电工有限公司22%股权。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查询,浙江博菲电工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浙江博菲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16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街道隆兴路136号

  法定代表人:陆云峰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表面功能材料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烯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真空镀膜加工;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密封胶制造;密封件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软磁复合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机械设备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云母制品制造;云母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浙江博菲绿能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海宁博正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浙江博菲绿能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查询,浙江博菲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商定的融资方式以及向供应商采购付款等情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25,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每笔担保金额及期限等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商业机构等申请金融授信或其他赊销信用额度时提供上述担保额度,有利于提高各单位的融资能力,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推动其业务更好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可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确保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子公司其他股东将不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公司董事会对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为子公司提供2025年度担保额度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2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1.38%,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等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可以自有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资产在有关业务项下对债权人(贷款银行)所负债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债权人(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权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

  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有效期即将届满,相关事项仍在筹备中,为保证本项工作的延续性和合规有效性,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延长授权有效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能够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 会计政策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6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将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15:00—16:0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陆云峰先生;董事会秘书张颖女士;财务负责人程志渊先生;独立董事方攸同先生;保荐代表人夏俊峰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剩余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气绝缘材料等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产品涵盖《电气绝缘材料产品分类、命名及型号编制方法》(JB/T2197-1996)中所列举的八大类中的前七类,具有较为完整的绝缘材料产品体系,同时公司具备研发和生产B级、F级、H级、C级及以上等各耐热等级绝缘材料的能力,能够根据客户差异化需求提供定制化产品,为风力发电、轨道交通、工业电机、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水力发电等领域的绝缘材料应用提供系统化的解决方案。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第二批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绿色低碳工厂和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绝缘分会副理事长单位,在绝缘材料的研发、制造方面具备突出的竞争优势和自主创新能力,目前已与中国中车、南京汽轮、金风科技、中船重工等国内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相继建立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创新平台,并与浙江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建立了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受到国内知名企业广泛认可,公司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

  公司已通过ISO9001、IATF16949、ISO14001和ISO45001等管理体系认证,参与了电气绝缘材料耐热性国家标准、固体绝缘材料介电和电阻特性国家标准、水溶性半无机硅钢片漆行业标准等多项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的起草工作,先后承担了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重点科研项目,并荣获海宁市市长质量奖、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奖、浙江制造认证、嘉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等荣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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