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2024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投资者可以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徐超洋先生、董事兼总裁孙迎军先生、独立董事潘忠民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马琳女士、财务总监兼财务负责人文平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 望 谷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39,757,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战略定位是成为世界一流的以RFID技术为核心的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始终专注于RFID核心技术、产品与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拥有自主研发的电子标签、读写器、手持设备、芯片、天线、系统集成软件等全系列RFID核心产品达100多种,并开发了诸多行业的RFID技术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主要产品展示:
1、智慧铁路市场
2、智慧文化市场
3、服饰零售市场
4、智慧仓储RFID技术应用场景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内生加外延发展相结合”的战略发展模式,内生式发展方面,公司聚焦主营行业业务,努力开拓新的RFID应用市场和领域。公司主营业务聚焦智慧铁路、智慧文化、服饰零售三大行业,同时大力发展医疗、电力、烟草、酒类及其它新兴行业RFID物联网垂直应用领域市场,为各行业提供基于RFID技术的物联网产品和解决方案。在外延式发展方面,公司通过股权投资、物联网基金等方式,投资公司业务战略产业链相关的项目和公司,培育和孵化产业链项目公司,推动物联网产业快速成长。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以及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码:2025-022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为 27,847,758.47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5,251,620.17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525,162.02元后,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589,772,055.5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6,182,880.53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5,368,334.67元。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以及《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基于2024年度经营成果、现金流情况,综合考虑2025年公司经营计划、重大投资计划等,拟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4年度拟以股份总数739,757,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096,361.00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
二、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
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 营情况及发展需要,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码:2025-023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同意聘任付强先生、陈晶先生担任高级副总裁职务(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付强: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中南大学工学学士。2000年7月至2018年5月任职于移动通信行业,历任TCL移动市场经理、三星奥克斯市场部总监、先科通信副总经理、优思通信副总经理、唐为电子总经理;2018年5月至2025年3月任涂鸦智能(NYSE TUYA,HK02391)副总裁兼中国总裁;2025年3月开始担任深圳市远望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付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付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陈晶: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自2003年起任职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发工程师、项目经理、产品经理、铁路事业部研发中心主任、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兼研发中心主任。
陈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晶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码:2025-024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坚持“内生和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基本发展模式,在主营业务和对外投资业务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公司亦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了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提请董事会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进行确认,并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说明
公司与昆山远望谷物联网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产业园”)、浙江远望谷飞阅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飞阅”)存在采购产品、接受服务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经合理预计,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904.34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说明
1、基本情况
2、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1)昆山远望谷物联网产业园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浙江远望谷飞阅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将向浙江飞阅销售商品,浙江飞阅能正常开展经营活动,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公司将严格按照销售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
公司将向昆山产业园采购工程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及水电等业务,向浙江飞阅采购商品,昆山产业园、浙江飞阅生产经营有序开展,能按照合同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公司将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与昆山产业园、浙江飞阅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按照日常经营需要进行业务往来,交易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参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具体销售产品类型、数量、价格、结算方式、回款期限等具体事项,交易双方将在业务发生时,签署相关协议进行约定。
公司与昆山产业园、浙江飞阅之间的业务均为正常商业往来,交易公允、合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营。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码:2025-025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货币基金、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等类型的理财投资,在实施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本事项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购买额度: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拟购买的品种为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证券投资品种和衍生品交易品种。
4、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自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如单笔投资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本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
2、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的购买额度进行相关理财产品的交易;
3、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相关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所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审计监督,对所投产品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并在每个季度末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每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2、公司拟购买的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提升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码:2025-026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
2024 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或报表项目列示。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日期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自2024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 “解释第 17 号”的主要内容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 17 号明确: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 17 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
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无需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7 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解释第 18 号”的主要内容
解释第 18 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二、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码:2025-027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为满足主营业务发展和日常运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融资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融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
1、授信业务种类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等,不超过3000万元,期限一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相关具体事项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该授信申请拟以保证金、存单质押向招商银行提供担保。
2、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融资公司”)将为该笔综合授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为保证上述担保顺利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及陈光珠女士就该融资事宜向高新投融资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同时,公司拟向高新投融资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用作抵押的公司财产如下: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及陈光珠女士为董事徐超洋父母,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针对其无偿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事宜,为关联方担保。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融资额度是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状况,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将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资信及经营状况良好,贷款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码:2025-028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面值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发行价格将根据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7、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8、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2)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提前终止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3)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14)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码:2025-030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转让普什信息化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转让普什信息化公司股权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持有成都普什信息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什信息化公司”或“目标公司”)30%股权。基于整体战略规划,助力公司聚焦主营业务,公司拟对外转让持有的普什信息化公司30%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四川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盐集团”),其基本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四川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29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1807986B
5、主要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川盐集团100%股份。
6、关联关系说明:
交易对方与远望谷及远望谷的前十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可能造成远望谷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目标公司的主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普什信息自动化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30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796573078
4、成立日期:2008年9月1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6、股权结构:
(二)财务情况
1、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审计,出具大信川审字(2024)第00611号审计报告。
2、资产情况
截至目前,我司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不存在被抵押、被质押和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资产的重大争议、重大诉讼及仲裁、查封、冻结等事项。
3、对目标公司担保及其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目前,远望谷不存在为普什信息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普什信息化公司不存在向远望谷借款的情况。
三、相关授权
公司拟授权总裁孙迎军先生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相关方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各方
1、甲方:四川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乙方:四川省宜宾普什集团有限公司
3、丙方: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丁方:上海天臣微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天臣”)
(二)标的资产定价依据
根据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目标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广信评约字〔2024〕第211号),基准日为2024年9月30日,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76,551,1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柒仟陆佰伍拾伍万壹仟壹佰元整);基于2024年11月4日目标公司对乙、丙、丁三方合计分配红利1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叁佰万元整)。经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普什信息自动化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176,551,100元-已分配的红利13,000,000元)×丙方、丁方各自持有的普什信息自动化公司股权比例。即本协议股权转让的价格如下:
川盐集团受让目标公司30%的股权对价为人民币49,065,33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玖佰零陆万伍仟叁佰叁拾元整);
四川省宜宾普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普什集团”)受让目标公司19%的股权对价为人民币31,074,709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壹佰零柒万肆仟柒佰零玖元整)。
(三)股权交割时间
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毕股东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四)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1、首期款支付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股权受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24,532,665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伍拾叁万贰仟陆佰陆拾伍元整)支付给丙方;乙方将股权受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15,537,354.5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伍拾叁万柒仟叁佰伍拾肆元伍角整)支付给丁方。
2、尾款支付
在目标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所涉股权变更登记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应付价款剩余的50%,即人民币24,532,665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伍拾叁万贰仟陆佰陆拾伍元整)。乙方向丁方支付应付价款剩余的50%,即人民币15,537,354.5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伍拾叁万柒仟叁佰伍拾肆元伍角整)。
五、本次交易的影响
本次出售普什信息化公司股权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撑,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24年末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以及各类长期股权投资企业的运营情况、盈利能力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3,965.95万元,明细如下表:
注:上表项目损失以“+”号填列,转回以“-”填列
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如下:
一、 应收款项及预付账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预付账款,企业应当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准则要求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对应收款项及预付账款的信用减值测试,公司2024年度应收票据坏账准备6.95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195.35万元,预付账款坏账准备29.76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24.10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73.70万元。
二、 存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出于谨慎角度考虑,公司基于目前可获取信息,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4年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169.26万元。
三、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公司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出于谨慎角度考虑,公司基于目前可获取信息,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固定资产期末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875.99万元;公司无形资产期末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9,249.70万元。
四、 商誉
(1)商誉减值处理的一般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根据商誉测试过程,FE Technologies Pty. Ltd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资产组对应的商誉本期不存在减值。
(2)商誉所包含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值处理
在企业合并中,资产评估增值会导致其账面价值高于计税基础,从而形成一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根据所得税会计准则,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满足初始确认豁免的要求,均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导致多确认同等金额的商誉,该部分商誉亦不是“核心商誉”。
公司对“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参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2020年6月出版编写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第五章案例5-11【因收购时资产评估增值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的商誉及其减值问题】案例分析:基于商誉减值测试目的,可能需要将整体商誉划分为两部分:核心商誉和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商誉。
对于核心商誉,应按照商誉减值测试的一般要求进行处理;而对于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商誉,随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而减少所得税费用,该部分商誉的可收回金额实质上即为减少的未来所得税费用金额。随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其可减少未来所得税费用的金额亦随之减少,从而导致其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因此应逐步就各期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计提同等金额商誉减值准备。
依据上述处理原则,公司按照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报告期内的转出金额来计提对应的商誉减值准备2,780.04万元。
五、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965.95万元,预计将减少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97.18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797.18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六、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4年度的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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