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5)第000608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28,852,997.48元,公司实收股本为1,958,946,5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导致的主要原因
自2018年起公司营运资金紧张,养殖业务投入及水产品进料加工业务受到较大影响,导致公司持续亏损。尽管2023年公司通过重整实现较大重整收益,弥补了部分亏损,但因前期亏损金额较大,仍未完全覆盖。2024年度是公司重整后的首年,公司采取积极、稳健的经营策略推动各项业务恢复,但由于从生产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加之受到外部环境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健康业务板块收入下滑较多,导致2024年亏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2023年,公司通过重整已实现债务化解和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优化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公司净资产由负转正,并于2024年顺利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消除退市风险。2024年公司采取积极稳健的经营策略,推动各项业务恢复、有序开展。2025年公司将继续推进海洋产业和大健康产业的共同发展,以“海洋产业+大健康产业”双轮驱动为战略导向,稳步深耕海洋产业,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切实贯彻和落实公司经营目标,进一步提升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25-018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
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4年7月1日起,继续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海食品”)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为山海食品担保余额为470.00万元。
公司前期为山海食品提供的授信担保将于2025年6月30日到期。为提高决策效率,使山海食品经营活动健康有序进行,公司董事会建议,自2025年7月1日起为山海食品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蓝德路6号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1日
法定代表人:赵玉山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水产品零售;金属工具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产品收购;水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鲜蛋零售;鲜蛋批发;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基本财务状况: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山海食品资产总额为57,957,671.46元,负债总额为13,042,623.21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2,777,330.29元),净资产为44,915,048.25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521,820.58元,利润总额2,690,727.49元。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公示信息,山海食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关于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已于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山海食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决策和经营管理由公司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没有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山海食品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若担保金额达到该额度的上限8,000万元,将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59%。上述对外担保中,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债务部分已逾期。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25-024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聘任情况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2024年度审计费用情况
鉴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在过往年度审计工作中展现的专业素养及敬业精神,公司与其项目组始终保持着高效顺畅的沟通协作机制,为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公司参考以往年度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标准,结合同业市场行情,经与该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业务服务费用16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本次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公司与其项目组始终保持着高效顺畅的沟通协作机制,为本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根据实际工作量,公司拟支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与上年度同比没有变化。我们认为上述审计费用合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支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业务服务费用16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
(三)生效日期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25-01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海水苗种繁育、养殖,水产品加工,生物科技,保税仓储物流以及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和检测服务等业务。2024年,公司继续大力推进海洋产业和大健康产业的共同发展,加快推动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企业双轮驱动、科技创新的可持续发展。
(一)海洋事业部
1、海水养殖业务
主要从事海参、名贵鱼类的苗种繁育及生态养殖,海带保种、育种及苗种繁育等业务。其中:海参养殖主要包括开放式海区底播增殖、围堰养殖和池塘养殖等养殖模式;鱼类苗种繁育、养殖及海带苗种繁育采取工厂化养殖模式。特别是在海参和海带保种育种方面,通过与中科院海洋所、中国海洋大学等高等院所的多年深度合作,共同搭建了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功能配套的保种、育种、良种繁育一体化的科研推广平台,各项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不断推出有力支撑和推动了企业和产业的快速发展。公司养殖板块主要产品为海带、海参、鱼类苗种,以及海参、商品鱼,销售以鲜销和活销为主,国内市场主要通过经销商、农超对接等多种方式。
2、水产品加工及保税仓储业务
主要包括水产加工产品进出口、胶原蛋白加工、海参加工及保税仓储等,拥有经过青岛海关批准的公用型保税仓库及冷藏加工厂的自用型保税仓库、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注册的进境水产品备案存储冷库,水产品加工能力达58,000吨/年,冷藏能力达80,000吨/次。进出口水产品主要包括冷冻食品、生食产品、调理产品、冷风干燥产品、烧烤产品、裹粉产品、蒸煮产品等多种系列,主要销往日本、韩国、美国及欧盟等国家和地区;胶原蛋白系列产品主要包括胶原蛋白肽、胶原蛋白化妆品;海参系列加工产品包括淡干海参、盐干海参、高压海参、海参肽等。
(二)大健康事业部
报告期内,大健康事业部旗下质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质谱生物”)的丙戊酸、卡马西平和苯妥英检测试剂(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15种精神类药物质控品,15种精神类药物校准品,16种抗肿瘤药物质控品,16种抗肿瘤药物校准品取得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皮质醇检测试剂(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延续注册获证。报告期内,大健康事业部旗下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维可生物”)的氧化型低密度脂蛋白(Ox-LDL)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和肽素(CPP)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胃泌素17(G-17)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EB病毒早期抗原IgM抗体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吸附法)、幽门螺杆菌(HP)检测卡(干化学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目前,艾维可生物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欧盟/英国准入资质以及一类产品备案凭证等共计74个。与此同时,尚有数十种自主研发的磁微粒化学发光、免疫层析、居家自检以及质谱诊断产品分别进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注册检验、临床试验阶段。
报告期内,艾维可生物和质谱生物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部分产品在国内持续生产并实现销售。大健康事业部旗下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持续开展第三方检测服务,并进一步丰富检测服务产品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25-02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定于2025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乐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工作报告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章节。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审字(2025)第000608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340,159,362.15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2.2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0,379,059.47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10.88%;基本每股收益-0.1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11.2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3,108,739.3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18.07%;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821,861,787.75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2.7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431,526,373.16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1.49%。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28,852,997.48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需要,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建议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16)。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报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2024年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科学决策和有效监督,保证了公司规范运作,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董事报酬的具体金额已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报酬,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经营班子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面对新的国际形势,在各自的岗位上恪尽职守、廉洁自律、规范经营,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建议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定在18-24万元之间。
本议案关联董事张乐先生、车志远先生、吴俊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相关内容。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保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
鉴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团队在过往审计工作中展现的专业素养及敬业精神,公司与其项目组始终保持着高效顺畅的沟通协作机制,为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公司支付给该所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是合理的。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立并完善了一系列业务和内部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得到有效地执行。
经审计部审慎调查,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相关制度得到有效地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和信审字(2025)第000609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5-019)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和信专字(2025)第000218号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前期为全资子公司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最高限额8,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的担保将于2025年6月30日到期,鉴于该公司目前流动资金仍然趋紧,为提高决策效率,使其生产经营有序进行,同意公司自2025年7月1日起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5)。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28,852,997.48元,实收股本为1,958,946,500.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等将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议案关联董事于江先生、李家强先生、文钊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25-023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定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参加及审议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顺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4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监事会,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对下属企业的检查,对公司经营、财务运作以及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工作报告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需要,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建议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16)。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报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公司财务支出、资金运用、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了检查;对公司董事、经理班子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的行为、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商业行为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能够勤勉尽职,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建议公司监事根据所任职务领取报酬。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报酬,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立并完善了一系列业务和内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和信审字(2025)第000609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5-019)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和信专字(2025)第000218号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目前流动资金仍然趋紧,且前期担保将于2025年6月30日到期。为提高决策效率,使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进行,同意公司董事会自2025年7月1日起为该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5)。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25-019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22号《关于核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68,65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3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73,91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3,268,767.40元。截至2018年4月19日止,公司以上募集资金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18]验字第90028号验资报告审验。
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放金额为566,788,767.40元,其中包含上市发行费用3,520,000.00元,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3,268,767.4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该资金包括2023年以前归还的挪用募集资金1,556,000.00元及2024年4月25日归还的金额386,635,229.16元。被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司法扣划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已经通过管理人账户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被挪用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已经由质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专款专用。
2018年4月26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支行(以下简称“烟台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该专户仅用于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目、北儿医院(烟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018年5月1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仁医学”)、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维可”)及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命科技”)增加为“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全资子公司增加实缴注册资本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部分建设。2018年5月25日,公司及天仁医学、艾维可、生命科技分别与保荐机构和烟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该专户仅用于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二〇一七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二〇一七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8,964.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5月10日,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核查意见》,对东方海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募投资金到位后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用于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目支出合计252,301,092.45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终止部分募投项目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北儿医院(烟台)项目”。北儿医院(烟台)项目未投入募集资金。
(二)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387,123,339.55元。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东方海洋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莱山区法院作出(2023)鲁0613破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重整投资人已经在2023年12月30日前将剩余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含全部非经营性占用募集资金的本金及利息)的缺口现金支付至管理人账户。2024年4月25日,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含被司法划扣)、挪用的公司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共计386,635,229.16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含被司法扣划)、挪用公司的募集资金本金和利息已经全部偿还完毕,具体内容参见《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调整后的投资总额合计数大于募集资金总额主要系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被原控股股东占用资金的利息所致。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25-016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5)第000608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379,059.47元,其中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22,626,014.06元,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28,852,997.4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97,732,479.8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28,852,997.48元。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三、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需要,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分析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方案合理,与公司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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