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和非关联监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存在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杭州叁元素赋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杭州叁元素赋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叁元素赋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李百春先生控制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该公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2、福莱蒽特(杭州)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福莱蒽特(杭州)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莱蒽特(杭州)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浙江福莱蒽特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该公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3、杭州微纳卫康新材料有限公司

  杭州微纳卫康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微纳卫康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浙江福莱蒽特控股有限公司和实控人李百春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该公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提供设备租赁服务、向关联人租用办公楼和向关联人提供代加工服务和,为公司业务发展及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有利于公司业务活动的持续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出具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23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额度: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子公司预计2025年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已取得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来确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向各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二、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26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及核销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及核销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情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基于审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坏账准备合计4,549.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表格中如存在合计值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单个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估计其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收回金额,当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核销减值准备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4年度对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7,138,481.78元进行核销。

  四、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4,549.76万元,并已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反映。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7,138,481.78元,因前期已经计提相关坏账准备,对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没有影响,并已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反映。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各项资产计提及核销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对部分资产计提及核销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合理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及核销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及核销资产后更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16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018,401.9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7,364,610.55元。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4月10日本公司总股本133,3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012,100股后的股本130,327,9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13,032,79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占当年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9.19%。。

  公司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4,526,039.00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7,558,829.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70.5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3,032,79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9.19%。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16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018,401.9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7,364,610.55元。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4月10日本公司总股本133,3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012,100股后的股本130,327,9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13,032,79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占当年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9.19%。。

  公司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4,526,039.00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7,558,829.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70.5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3,032,79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9.19%。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25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助对象名称: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4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名单如下: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昌邑福莱蒽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5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6,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不超过12个月),年利率为0%。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投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为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不超过12个月),年利率为0%。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规则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具体如下:

  本次财务资助涉及4家控股子公司,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

  

  (二)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昌邑福莱蒽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四)杭州福莱蒽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作为被资助对象4家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为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继续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监督管理,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2,298.20万元,占2024年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11.2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子公司稳定经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该财务资助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27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的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

  ● 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在相关预计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主要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银行违约等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跨境贸易等国际业务,并发生外币收支业务,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业务经营为基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预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2024年度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投资金额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和子公司具体经营需求确定。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只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与前述银行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的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

  (五)投资期限

  上述预计投资金额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在相关预计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在相关预计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主要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银行违约等风险。

  1、汇率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3、银行控制风险:对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公司也将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3、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以具体业务经营为依托,是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而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14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9名董事以现场方式参加会议,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李百春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018,401.9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7,364,610.55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1.0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4月10日本公司总股本133,3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3,012,100 股后的股本130,327,9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13,032,79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现金分红占当年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9.1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百春和董事李春卫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1、审议通过确认董事长、总经理李百春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李百春先生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2、审议通过确认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李春卫女士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李春卫女士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3、审议通过确认董事、财务总监、董事长助理笪良宽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笪良宽先生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4、审议通过确认董事任鹏飞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任鹏飞先生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5、审议通过确认董事高晓丽女士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高晓丽女士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6、审议通过确认董事、副总经理陈望全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陈望全先生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7、审议通过确认独立董事朱炜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朱炜先生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8、审议通过确认独立董事李勇坚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李勇坚先生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9、审议通过确认独立董事钱美芬女士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钱美芬女士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10、 审议通过确认董事会秘书王振炎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中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由董事会按照其工作量以及参照市场行情确定其审计报酬。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对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以及降低融资成本,解决子公司资金需求,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能实时监控全资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及核销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及核销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及核销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十四)审议通过《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近日收到财务总监笪良宽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笪良宽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其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董事长助理职务。经董事长兼总经理提名,聘任沈蔚女士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董事会上还听取了独立董事钱美芬女士、朱炜先生、李勇坚先生关于《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30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1-12月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1-12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增值税)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增值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增值税)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