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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斌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斌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5-012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丹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应有的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反映了公司2024年经营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在总结2024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分析研判2025年经营形势,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审慎预测2025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具备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且聘任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监事的责任意识,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

  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监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一致同意直接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且资金在前述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期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期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内的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5-015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不变,审计服务收费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及其他鉴证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5-018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公司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6,893.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依据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其中发生了减值的,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401.7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采用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6,491.27万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6,893.00万元,导致2024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减少6,893.00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客观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上述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 其他说明

  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5-020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82号创新大厦C2栋8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30日

  至2025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4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登记时间

  2025年5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二)登记地点

  广东省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82号创新大厦C2栋8楼会议室(三)登记方式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82号创新大厦C2栋8楼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2258480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db@smartermicro.com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5-021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1,651.53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由于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且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母公司当前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阶段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定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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