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5-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有关规定,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慧智微”)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以下又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30.0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92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596.6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763.7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832.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5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2024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94.45万元,经公司自查,该部分支出属于募投项目中以自筹资金支付范围。公司已于2025年4月14日将该部分资金及对应利息(按同期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向募集资金专户进行补足。具体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其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4月28日,公司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2210078801300002219。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该账户终止使用并注销。2023年6月27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2023年7月7日,公司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睿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和尚睿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协议,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6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568.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617.7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565号)。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6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9,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经董事长授权的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经董事长授权的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 12,000.00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注:公司购买的上述大额存单可转让,可提前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尚睿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借款为无息借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借款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作其他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3、公司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包含“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子项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57,000.00万元,其中,“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7,000.00万元,“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0,000.00万元。
截至2025年4月14日,“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0,087.47万元(包括项目募投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496.17万元),超过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共计2,591.30万元(其中2024年超计划使用金额为394.45万元,2025年超计划使用金额为2,196.85万元)。该部分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该项目的员工工资薪酬、材料费等支出,属于以自筹资金支付范围。公司经自查发现后,已于2025年4月14日将该部分资金加计银行存款利息(按同期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共计2,597.05万元从自有资金账户向募集资金专户进行补足。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及补足情况进行了审议确认。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除募集资金专户、其他货币资金以外可用于日常经营的货币资金余额均在65,000万元以上,远高于2,597.05万元,公司货币资金整体较为充足,不存在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足而挪用募集资金的主观故意。在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一般账户的资金均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研发投入、员工工资薪酬等,公司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活动的情况。同时,截至2025年4月14日,“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属募集资金账户尚有余额1,534.58万元,“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进度未受到上述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事项的影响。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积极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将超额使用的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存款利息及时转回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做好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意识,完善募集资金内部审批流程,强化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募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存在不规范情形,目前公司已整改完毕,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7-559号)。报告认为:慧智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慧智微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慧智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总体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问题积极开展整改并切实落实各项改进措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提升依法合规履职意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综上,保荐人对慧智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4年末,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该项目募投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5-014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智微”或“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进行调整。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30.0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92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596.6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763.7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832.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58号)。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7,890.62万元(包括项目募投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496.17万元),超过原计划使用金额394.45万元。该部分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该项目的员工工资薪酬、材料费等支出,属于以自筹资金支付范围。公司经自查发现后,于2025年4月14日将该部分资金加计银行存款利息(按同期1年期存款利率计算)从自有资金账户向募集资金专户进行补足。
二、 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调整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审慎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及实施地点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调整子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之间的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1、“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37,000.00万元。项目将在广州市黄埔区内建设总部基地并设立广州研发中心,兼具产品研发、日常办公、商务洽谈、员工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大楼,为员工提供舒适、稳定的集中办公场地,降低人员流动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同时,通过本项目实施,公司还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购置先进研发测试设备,以原有产品和技术为基础,实现产品迭代升级和性能优化,提升产品的集成度,为客户提供高性能、高性价比的射频前端解决方案。
本次调整将“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将由37,000.00万元调整为43,648.9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20,000.00万元。本项目将在上海的租赁场地内建设上海研发中心,满足业务扩张对场地的不断需求。通过本项目实施,公司将加大在人员培养、设备购置和研发测试等方面的投入,进一步优化升级自主技术架构,布局前置性技术路线,从而构筑公司长期竞争力。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将由20,000.00万元调整为13,351.0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主要原因
随着通信技术的演进和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研发项目“5G射频前端全集成模组研发”的商业化进程及效率更加明显。同时,“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在自建的总部及研发办公大楼内设立研发中心,在空间布局、电力供应、洁净度等配套条件方面相较于上海现有租赁场地更适合专业的研发实验室建设。因此,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在维持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子项目“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在设备投入和研发费用投入等方面的使用,减少子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在设备投入和研发费用投入等方面的支出。本次调整旨在进一步优化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确保募集资金投入核心研发产品,充分发挥公司自身技术优势,加速公司核心产品的创新与迭代,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射频前端解决方案,以满足产品迭代升级及多样化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三、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为募投项目子项目之间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调整,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投资金额,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等其他情形。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事项。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5-019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
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至5月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b@smartermicr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3:00-14: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李阳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徐斌
独立董事:洪昀、李斌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8日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至5月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b@smartermicr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0-82258480
邮箱:db@smartermicr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5-017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智微”或“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以下简称“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30.0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92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596.6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763.7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832.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58号)。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原计划募集资金150,418.7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2,832.89万元,相比原计划有所减少,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结合公司业务布局及关键战略路径的发展规划,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11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实施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实施“芯片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8日、2023年10月31日、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实施部分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上述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审议的投资额度和期限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核算。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且资金在前述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慧智微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5-011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编制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8、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事项。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0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6票。
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一致同意直接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2票。
因该事项与公司部分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因此部分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具备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且聘任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综上,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公司《舆情管理制度》,该制度的实施可提升公司舆情风险应对能力,健全舆情管理工作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1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期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期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内的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手续。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2票。关联董事李阳、郭耀辉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1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7、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洪昀、李斌、薛爽(已离任)的兼职、任职情况以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18、审议通过《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9、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监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审计委员会监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监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2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提议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0)。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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