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变更系公司控股股东权益的代际传承,有利于上市公司控制权及经营管理的稳定。
● 本次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及表决权均未发生变化。
2025年4月26日,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投控股”或“控股股东”)的通知,获悉汇投控股的股权结构发生变更。公司现将控股股东本次股权结构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情况
本次股权结构变更前,丁宏广先生持有汇投控股70%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3,500万元,丁梅英女士持有汇投控股30%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基于公司控股股东权益的代际传承、维持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及更好地实现长期发展目标等多方面因素考虑,丁宏广先生将其持有的汇投控股30%的股权转让给丁伊可女士,将其持有的汇投控股30%的股权转让给丁伊央女士。丁伊可女士与丁伊央女士均为实际控制人丁宏广先生和丁梅英女士的女儿。丁伊可女士于2015年3月加入公司,2020年1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丁伊央女士于2024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前述各方已签署相关转让协议等法律文件。本次股权结构变更,汇投控股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股权结构变更前,汇投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股权结构变更后,汇投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2025年4月25日,丁宏广先生、丁梅英女士、丁伊可女士、丁伊央女士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丁伊可女士、丁伊央女士在汇投控股股东会、董事会(如适用)以及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如适用)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时必须与实际控制人保持一致。
二、 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丁伊可女士已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多年,丁伊央女士目前亦担任公司董事。本次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变更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权益的代际传承,有利于上市公司维持经营管理的稳定及更好地实现长期发展目标。本次股权结构变更后,汇投控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和比例保持不变,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汇投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丁宏广先生、丁梅英女士。
本次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权结构变更的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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