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6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直接持股的董事和监事,以及与董事、监事关联的股东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19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6号公司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6号
邮政编码:213000
电子邮箱:ir@fusion-materials.com
联系电话:021-33882061
联系人:林椿楠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公司于2024年6月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合计转增76,405,757股,为保持基本/稀释每股收益可比性,上年同期数进行同步调整计算。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中未列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报告期末,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865,634股,占公司总股数比例为4.90%。
常州鹏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鹏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椿楠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勤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刘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椿楠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椿楠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勤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椿楠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勤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椿楠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勤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椿楠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勤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5-017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常州聚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聚麒”)、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聚”)以及聚和(宜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宜宾)”)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常州聚麒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为德力聚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为聚和(宜宾)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最终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 被担保人:常州聚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及聚和(宜宾)新材料有限公司。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0元。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5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常州聚麒、德力聚、聚和(宜宾)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常州聚麒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为德力聚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为聚和(宜宾)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借款、信用担保、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履约担保、日常经营货款担保等)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本次为子公司提供的预计担保额度,可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以及子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含对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调剂),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之日起,下述前期担保授权额度同步终止。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最终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相关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1日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度拟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被担保人情况如下:
(一)常州聚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常州聚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5月20日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创新大道188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东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白银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述2024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根据截至本公告日的核查情况,常州聚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与公司的关系:常州聚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100%。
(二)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5月19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东海路202号滨江国际企业港2号楼四层
法定代表人:姚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述2024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根据截至本公告日的核查情况,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与公司的关系: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100%。
(三)聚和(宜宾)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聚和(宜宾)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24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高新社区金润产业园72栋
法定代表人:陈富贵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述2024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根据截至本公告日的核查情况,聚和(宜宾)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与公司的关系:聚和(宜宾)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借款、信用担保、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履约担保、日常经营货款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且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合计不超过16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最终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形。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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