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披露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现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绿色环保高性能功能高分子材料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领先的功能型高分子材料企业之一。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功能性胶膜及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产品。功能性胶膜产品体系主要适用于太阳能电池及平板显示领域,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及热塑型光学透明胶膜;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产品体系主要适用于复合建材、油气管道和高阻隔包装三大领域,主要产品为复合建材热熔胶、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和高阻隔包装热熔胶。
2024年,面对全球经济形势的深度调整与复杂挑战,公司积极应变、主动求变,通过实施一系列精准有效的经营策略,实现了经营质量与效益的双提升。
在经营管理层面,公司坚定贯彻“练内功、稳发展、增效益”的核心方针,坚持稳健审慎的经营原则。通过系统性优化业务布局,深度挖掘降本增效潜力,推动产品毛利率稳步提升;同时,建立健全应收账款全周期管理体系,强化回款风险管控,有效提升了公司盈利能力与经营性现金流质量,经营韧性与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整体经营态势持续向好。
在战略发展层面,公司严格落实“一干两支”战略部署,聚焦核心技术攻关与产品创新,重点推进OCA光学胶膜、固态锂电池及锂电池用硅碳负极功能材料(PAA)等新产品的研发与市场推广。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上述核心产品已实现规模化量产与批量供货,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矩阵,为公司开辟新的业绩增长点,为未来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6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93.56万元,同比增加10,324.55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净额达到56,256.97万元,同比增加71,741.39万元,盈利能力及经营性现金流同比得到显著提升。
2024年,公司聚焦核心业务,主要工作如下:
(一)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领域,依托产品差异化创新构筑竞争优势
在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领域,公司重点布局与推出差异化的创新产品,各产品线发展势头良好,部分产品在细分领域有望成为领导地位。具体如下:
1、光转胶膜在异质结电池(HJT)龙头企业实现批量供应,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在光转胶膜细分领域有望成为领导品牌,将极大提高公司的竞争力与盈利能力。
2、普通黑色胶膜和高反射黑色胶膜在多家知名企业实现了批量供应,进一步扩大了市场份额,巩固了公司在黑膜细分领域的竞争力。与此同时,高反射黑色EP胶膜已完成性能开发工作,为市场增添了更多选择,该技术创新满足了不同客户对胶膜性能和功能多样化的需求,为下游太阳能组件客户提供竞争力更强的差异化产品。
3、背接触式电池(XBC)及无主栅组件(0BB)封装胶膜均已实现批量出货,其中XBC封装胶膜在BC电池头部企业爱旭股份批量供应。
4、钙钛矿电池专用热塑性POE胶膜在协鑫光电、纤纳光电、京东方光能、仁烁光能、极电光能等多家钙钛矿头部企业进行测试,效果良好,并已开始配合部分客户进行批量试生产阶段。同时,公司积极关注晶硅/钙钛矿叠层电池的研发进度,配合头部钙钛矿企业开展胶膜的优化升级及测试验证工作。
5、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炫彩膜以其独特的美学魅力和实用性,成为市场上一大亮点,吸引了广泛关注,为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市场开辟了新的发展路径。
(二)聚烯烃功能材料领域,以研发夯实市场主导地位
在聚烯烃功能材料领域,公司持续优化阻隔包装功能材料、铝塑膜粘接材料、复合管道粘接材料等产品,同时积极布局新产品新项目,在技术及应用方面取得突破,并与目标客户达成批量化合作。具体如下:
1、在复合建材热熔胶方面,钢丝/钢带增强聚乙烯复合管粘接树脂在行业知名企业中国联塑通过测试,并批量供货。
2、在油气管道防腐功能材料方面,公司参与了中海油卡塔尔RUYA项目,产品通过中海油认证并开始供货,RUYA项目是目前中国企业在中东地区承揽的合同金额最大的海洋油气工程总包项目,也是“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重点项目。
3、氢能是国家未来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政策的持续支持和技术的不断创新,输氢管道项目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2024年,公司积极参与大型氢气长输管道项目的前期工作,针对氢能管道的特殊需求,对现有油气管道防腐热熔材料进行优化升级,提高产品在氢气环境下的稳定性和耐久性,目前项目进展顺利,输氢管道的发展将为公司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业务提供新的潜在增长点。
4、在复合包装功能材料方面,增程式汽车油箱、电动汽车冷却管及防护板、深拉伸高阻隔片材、高阻隔包装膜等复合结构用粘接材料方面取得了技术及应用突破,对应产品销量快速增长。
2025年,公司继续做强做大现有的功能性胶膜和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业务,把握全球“双碳”战略与能源结构转型的历史性机遇,通过IPO及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巩固行业地位,夯实公司的发展根基。同时,顺应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的发展趋势,深度聚焦太阳能电池产业变革,配合客户在N型电池(TOPCon与HJT)太阳能封装胶膜的开发与批量应用,积极开展钙钛矿电池封装胶膜、背接触式电池(XBC)封装胶膜的开发与研究,帮助提高钙钛矿电池、背接触式电池(XBC)的稳定性、寿命以及发电效率。此外,在深海经济蓬勃发展和氢能产业快速崛起的双重机遇下,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实施双轮驱动发展战略:一方面,持续深耕传统油气管道领域,尤其在深海经济领域,深海能源管道作为连接资源与市场的“血管”,其重要性日益凸显,通过推动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产品在深海能源管道项目的规模化应用,进一步巩固市场优势地位,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另一方面,夯实聚烯烃功能材料根基,把握深海经济与氢能源机遇,针对输氢管道对材料性能的严苛要求,重点突破热熔胶产品在高压、高湿及深海极端工况下的长效防护技术,显著提升其在氢气环境中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二、锚定新市场战略机遇,培育产品新矩阵与增长极
多年来,公司不断优化平台架构与管理机制、引入高新技术人才和高效能、智能化设备,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加大研发经费保障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及成果保护力度,形成了一套契合公司高质量发展路径的“1+3+6”创新科研平台体系,是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2024年,在夯实太阳能封装胶膜与聚烯烃功能材料竞争力的基础上,公司积极布局并成功开拓功能材料领域新的业务增长极。2024年,紧紧围绕新能源和光电显示领域,重点推进 OCA 光学胶膜、硅碳负极功能粘接材料(PAA)、锂电池粘接材料、氢燃料电池和液流电池粘接材料等前沿新材料的研发及市场推广,推动公司产业链延伸。
公司自主研发的OCA光学胶膜凭借卓越的技术性能优势,已成功实现向多家行业客户批量供货,产品市场渗透率稳步提升。面向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市场开拓与品牌推广战略,加速扩大市场份额。
在技术创新与客户合作层面,公司与京东方、OPPO等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了深度技术合作关系,积极推进产品导入工作。经客户严格的多轮测试验证,OCA光学胶膜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其中,专为折叠屏设备研发的AMOLED柔性OCA光学胶膜表现尤为突出:在水滴型铰链应用场景下,当动态弯折曲率半径处于1.5-3mm时,常温环境下耐弯折次数突破20万次;在高湿热(60℃/90%RH)或低温(-40℃)极端环境中,仍能承受超5万次弯折测试,充分展现了产品优异的柔韧性、耐久性及环境适应性。
作为消费电子、智能终端及新型显示领域的核心基础材料,OCA光学胶膜广泛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车载显示屏、VR/AR设备、机器人及AI眼镜、钙钛矿电池、电动汽车天幕等领域的应用。随着国内显示产业的快速发展,该产品国产化替代进程加速推进,市场前景广阔。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与资源投入,以成为OCA光学胶膜领域的行业领军品牌为目标,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在固态锂电池/锂电池电芯内部关键材料方面,硅碳负极功能材料(PAA)已通过3C电子客户的系统性验证,能够有效提升硅碳负极的循环稳定性,并开始批量供货。同时,PAA材料在动力电池应用方面,已完成汽车领域知名企业小试验证,对于提升动力电池稳定性有显著效果,目前正在开展中试验证,测试通过后有望在动力电池领域实现批量供货。
在锂电池粘接材料开发方面,铝塑膜粘接材料已取得国内重要客户的订单,目前正进一步加快在国内头部企业的测试验证工作。
在氢燃料电池及液流电池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高性能复合粘接材料实现技术突破,该材料对膜电极封装效果良好,粘接界面在长期、高温、强酸浸泡下的稳定性良好,相关技术已形成专利壁垒,为公司产品在新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2025年,在OCA光学胶膜业务板块,公司将以深化战略合作为核心驱动,聚焦与行业头部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研发合作、技术协同创新等方式,加速市场拓展步伐,实现市场份额的快速提升。在锂电池及固态锂电池领域,公司将全力推进PAA材料的产业化进程:一方面,加快推动PAA材料在3C电子领域的规模化应用,与头部电子品牌建立深度合作,完善供应链体系,实现稳定、高效的批量供货;另一方面,积极与汽车行业领军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加速PAA材料在汽车动力电池领域的验证工作,力争在短期内实现产品量产和规模化订单突破。此外,针对锂电池用铝塑膜复合粘接材料,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与市场推广力度,深化与下游企业的技术对接与联合开发,加速产品验证周期,推动量产进程,持续巩固并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为行业发展提供优质的解决方案。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权益价值
2024年,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遵照法律法规等要求,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自2022年3月上市以来,累计派发现金红利共计7,413.16万元(含税)。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361,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025年,公司将努力提升业绩,在具备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兼顾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同时,让股东切实享受公司的发展成果。
四、坚持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效能
2024年,公司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完善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运营决策机制;结合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21个制度进行了修订,同时结合公司实际需要,新增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ESG管理制度》。
2025年,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及治理体系,从上至下强化合规建设。一是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最新的监管要求,在2026年1月1日前,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取消监事会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修订《公司章程》、“三会”实施细则和相关内控制度,确保制度指导的有效性,增强风险管控能力。二是持续组织董监高等“关键少数”进行合规培训,普及最新法规信息和监管案例,提升公司整体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公司长远发展。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2024年,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最新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地披露了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重大信息。
2024年,公司持续完善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多项举措,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期间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召开了3次业绩说明会,参加广东证监局组织的广东辖区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1次,通过借助新媒体、图文简报方式,对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等进行解读,传播公司投资价值和发展理念;通过线上/现场方式,开展了7次投资者调研会议;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问题72次。
2025年,公司将持续优化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增强信息披露内容的有效性和规范性,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公平地获取并理解公司信息,在定期报告披露后,积极通过图示、文字等多种方式展示定期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是强化投资者沟通,增加投资者交流活动次数,主动、精准、全面地传递和输出公司亮点,公司计划在2025年度开展不少于3次(含)公开业绩说明会,不定期接受线上/现场调研,积极与投资者交流互动,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与投资者建立良好互动,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传递公司价值逻辑,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三是建立健全市值管理工作机制,通过科学制定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多种措施加快新产业的培育拓展,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和发展质量的动态协同匹配。
六、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履职担当
2024年,公司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组织开展针对性的资本市场政策法规专题学习,向“关键少数”传递资本市场新“国九条”等精神,包括股份减持、信息披露、投资者交流等上市公司监管重点领域的合规注意事项;积极组织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广东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规范运作相关专题培训活动,涉及独董履职、市值管理、并购重组等方面,并及时传达监管案例,提升了“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2025年,公司将持续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强化履职风险防范。一是密切关注监管动向,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监管精神、典型案例等信息,积极组织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引导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履职,推动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二是做好“关键少数”履职保障,建立多维度的沟通渠道,尤其是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发挥好独立董事监督、决策和咨询作用。三是持续关注“关键少数”履职动态,完善履职监督和风险评估机制,对“关键少数”在资金占用、关联交易等方面加强监督,切实防范履职风险。
2024年,公司行动方案的各项内容均在按计划实施。2025年,公司将持续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积极传递公司价值,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
本评估报告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宏观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汪加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嘉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艳红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汪加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嘉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艳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汪加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嘉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艳红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鹿山新材”)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2,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8号),截至2022年3月22日,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3,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5.7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3,247,37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46,037,735.85元、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4,752,543.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2,457,090.9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L10050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52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数量5,24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000,000.00元。扣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10,911,509.4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3,088,490.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71号)。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存放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元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2024年4月17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和30,000.00万元分别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500.00万元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8,000.00万元。截至2025年4月17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和28,000.00万元分别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404,120,685.90元,因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结项及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终止,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56,568,344.21元(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62,929,018.76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共217,494,038.59 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296,567,267.98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金额较大,且募投项目的资金投放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因此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500.00万元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32,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投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等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鹿山新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已承诺本次使用32,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同意鹿山新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理财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 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方式
1、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投资商业银 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公司确保选择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自有资金理财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理 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 实施具体事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相关风险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理财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为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公司制定了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进行投资。并保证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并由董事会办公室及时予以披露;
4、董事会对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的要求,现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不含税)详见下表: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不含税)详见下表:
三、 其他说明
(一)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结合网络文字互动;?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ir@cnlusha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于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5:00-16: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结合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汪加胜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唐小军先生
财务总监:李嘉琪先生
独立董事:容敏智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ir@cnlusha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于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唐小军
电话:020-82107339
邮箱:ir@cnlusha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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