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318 公司简称:法狮龙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上市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5,915,02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18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718,708.40元(含税)。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分类
公司所处行业为集成吊顶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号)标准,集成吊顶行业属于制造业(分类代码:C)下的其他制造业(分类代码:C41)的细分子行业。
(二)行业基本情况
1、宏观经济情况分析:2024年,国内宏观经济整体稳中有进,经济结构调整持续深化。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24年国内生产总值约134.9万亿元,同比增长5%。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达51.4万亿元,同比增长3.2%,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4.4%,制造业投资增长9.2%,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0.6%。全国建筑业总产值实现32.7万亿元,同比增长3.9%。从行业发展的状态来看,国家固定资产投资总量仍保持一定增长,展现出一定发展韧性。建筑装饰行业与固定资产投资密切相关,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机遇与挑战交织。
2、 行业政策分析:2024年,政府明确了“稳市场、防风险、促转型”的房地产政策方向,具体政策从供、需两端结合金融端发力支持,政府对房地产行业进一步释放宽松信号,引领行业生态有序复苏,提振市场预期和购房人信心。“十四五”规划明确城市更新行动,2025年前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21.9万个老旧小区改造。“双循环”经济战略下,旧改成为拉动投资、消费的重要抓手。旧改市场需求已从“大拆大建”转向“精细化运营”,政策红利释放叠加民生需求升级。我们认为装配式内装产品既能满足用户个性化的需求,又具备环保、防水、防潮、效率高等优势,既符合政策红利又符合民生需求。有望成为新的增长点。
3、房地产关联性:家居建材行业与房地产行业高度关联,需求主要受新房交付、二手房交易及存量房翻新驱动。2024年,房地产行业在政策支持下呈现“止跌回稳”趋势,10月、11月新建商品房交易网签面积连续同比、环比双增长,市场信心逐步恢复。然而,中长期看,新房市场因城镇化趋缓、人口压力等因素下行趋势明确,而二手房交易及存量房翻新需求成为核心增长点。精装房及整装模式兴起推动渠道结构性转型。政策端,政府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房、城中村改造等举措,直接拉动家居建材需求。此外,契税与增值税双降政策降低交易成本,刺激二手房流动性,间接激活装修市场。
4、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行业竞争加剧推动整合加速,头部企业凭借品牌、技术及服务优势占据主导地位。2024年,中小企业生存压力加大。龙头企业通过渠道变革、出海拓展及绿色技术创新巩固市场地位。政策对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的高标准要求进一步抬升行业门槛,推动资源向头部集中。
(三)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行业周期性:集成吊顶与顶墙集成主要应用于住宅装修领域,而住宅装修市场与房地产市场存在密切关联,因此集成吊顶行业本身受房地产市场波动的影响。一方面与居民购房交房时间相关,另一方面又与二次装修的需求相关。从多年的行业发展规律来看,每年的一季度属于行业淡季,三四季度属于行业旺季。
2、行业区域性:我国的集成吊顶行业形成了两大产业基地,一个集中在以浙江嘉兴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另一个集中在以广州、佛山为中心的珠三角地区,两大区域相应的配套设施齐备,供应商资源丰富,物流体系发达。这两大区域占据了集成吊顶行业的大部分市场份额,具备明显的区域性特征。
(四)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集成吊顶和装配式内装行业的领军者,公司长期深耕基础吊顶和装配式产品场景化研发的工作,引领行业内产品质量标准,并多年在行业内保持领先地位。公司是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常务理事会单位、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天花吊顶材料分会常务副会长单位、中国建材市场协会装配式装修分会副会长单位、装配式装修人才建材培训基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装配式内装示范企业、2024以旧换新重点推广企业、杭州亚运会官方吊顶供应商。公司参与制定的标准有“家用和类似用途多功能吊顶装置”、“建筑用集成吊顶”、“集成家装产品售后安装技术规范”、“室内用铝材聚氨酯复合装饰墙板”、“质量管理顾客满意组织行为规范指南”等15项标准。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集成吊顶、集成墙面、装配式内装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室内装修、装饰。
公司主要产品如下: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原材料均通过集中采购中心集中统一采购。对于大宗用量、市场价格存在波动的原材料(如铝材、铝板),制定该类原材料的储备定额,采购部门在库存低于储备定额的情况下直接采购;对于常规性的原材料,根据生产需求实施采购。公司PMC中心负责制定生产物料需求计划,编制《物料采购申请表》申购生产所需物料,送达至集中采购中心;集中采购中心根据审批后的申请表,编制《采购订单/合同》,编制时注明采购单号/合同号、物料信息、交期要求等相关采购信息,采购员将采购下单信息更新至《采购管制表》;供应商按照采购订单要求,按时按量将物料送至公司;PMC 中心通知检验员进行物料验收作业;检验员按照物料进料检验标准进行物料检验作业;采购员将前日回料信息更新至《采购管制表》;采购员每月定期对上月采购物料进行采购信息核对,由采购主任审核后,报至财务中心;财务中心与供应商对账后,依据对账单进行月结结算。
2、销售模式
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为经销商模式。经销商模式是指公司与经销商每年签订年度经销商协议,由经销商自建专卖店面向消费者,经销商根据消费者的需求,为消费者设计集成吊顶装修方案,与消费者达成意向后,经销商以买断方式向公司进货,并由经销商负责安装服务。公司对专卖店的选址、装修及经营进行监督并提供指导、培训服务。
3、生产交付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为主、外协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
(1) 自主生产模式
生产部门根据PMC 中心下达的每日生产计划组织生产,车间负责人将确认无误的计划单交由车间发货员,发货员在收到计划单后安排好需要生产产品的配件数量,并及时在领料单上填写详细数据;车间领料员至发货员处领取产品配件,确认配件规格、数量等无误后当场在领料单上签字出库,并交由各生产车间开始执行生产作业;生产作业单完工后由质检员检验,检验合格后交由仓库接收入库,并生成产成品入库单。
(2)外协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生产主要包括OEM 生产和委托加工两种模式。公司采用OEM 方式生产部分型号的集成吊顶产品、部分木塑墙面产品以及宣传礼品等;公司对部分产品中的非关键工序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主要为基础模块及功能模块外框的表面处理等工序。公司将外协供应商纳入供应商日常管理。在选择外协供应商之前,需进行实地考察并获取样品,并对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公司与主要外协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每年签订框架协议,协议中对产品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期限、结算方式、知识产权保护、质保期等方面均做了明确约定。公司外协供应商均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电器供应商具备产品3C 证书,表面处理供应商具备印刷许可证等资质。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09,605,971.17元,同比增长-17.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8,987,333.20 元,同比增长-325.6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5-008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5888号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晓翔主持,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5-015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 58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详情见2025年0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以及即将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沈正华、王雪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8日(上午9时—下午15时)
登记地点 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5888号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电话:0573-89051928
联系人:孙卫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5-016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6日(星期二)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9日(星期二)至5月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s@fsilo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06日(星期二)13:00-14: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6日(星期二)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沈正华先生
总经理:沈正华先生
董事会秘书:蔡凌雲先生
财务总监:徐沈丽女士
独立董事:朱利祥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06日(星期二)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在信披允许的范围内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9日(星期二)至05月0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s@fsilo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孙卫
电话:0573-89051928
邮箱:investors@fsilo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5-017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提请股东大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1、定价基准日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3)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2、定价方式
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情形的,公司应当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董事会决议确定部分发行对象的,确定的发行对象不得参与竞价,且应当接受竞价结果,并明确在通过竞价方式未能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是否继续参与认购、价格确定原则及认购数量。
3、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O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六)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即: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事项的高效、顺利推进,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制定、调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事项的确认,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3、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签署、修改、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文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4、聘请为本次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由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6、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7、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提前终止;
9、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5-011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在有效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现金管理产品品种:主要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产品品种。
● 履行的审议程序: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产品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共同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4、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产品品种。
5、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和授权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产品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主要为银行、证券公司,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将遵循“资金安全、防范风险、规范运作”的原则,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五、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5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5-013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丽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建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丽尚建材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上述担保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2025年度日常经营需要及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为丽尚建材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担保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丽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079720149Y
成立时间:2013年9月25日
注册地: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工业园金星区一星路3号
法定代表人:沈正华
注册资本:2,33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照明器具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纸制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家具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文艺创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与银行或金融机构协商后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上述预计范围内,以公司及被担保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被担保对象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被担保对象提高融资效率,支持其业务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对象的日常经营、财务和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认为2025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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