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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微信、短信、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陆云峰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方攸同先生、陈树大先生、沈凯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董事狄宁宇、胡道雄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议案涉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上述人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签署、办理有关担保文件及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权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及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8.00、10.00、11.00、12.00、13.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2.00、13.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公司证券部

  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登记方式:现场、电子邮件或股东大会登记系统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证明复印件,并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电子邮件须在2025年5月14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证券部邮箱(secretary@bofay.com.cn),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公司证券部 朱栩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3-87639088

  邮箱:secretary@bofay.com.cn

  2.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55”

  2.投票简称为“博菲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签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委托股数: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签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请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内直接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微信、短信、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凌斌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度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度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及各种方案、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在日常经营和企业管理中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有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1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9.7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9,5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405.1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3,134.8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9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16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51,028,232.53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为2,673,487.12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4,552,093.47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会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由其负责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2023年8月2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和2023年10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浙江博菲重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菲重能”)和控股子公司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绝缘”)作为实施主体。2023年10月19日,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博菲重能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会同控股子公司时代绝缘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总计4,552,093.4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17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01,682,200.00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868,681.15元。经公司2022年10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1,682,2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5,868,681.15元置换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275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10月31日将107,550,881.15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2,000万元。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经批准的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分别增加455.38%、173.25%,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上升,毛利上升所致。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88.32%,主要系本期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以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600.00万元,未超过三亿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股份回购事项

  截至2025年1月23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的比例为1.81%,回购最高成交价为31.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5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197,045.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实施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报告书》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3、高管聘任事项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张颖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程志渊先生担任财务负责人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4、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时代绝缘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时代绝缘10%股权转让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权限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事项的具体操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时代绝缘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陆云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志渊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红仙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陆云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志渊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红仙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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