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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8,353,981.67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984,325.7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798,432.5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40,570,956.93元,2024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92,756,850.11元。2024年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65,509,364.95元。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二)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在该年度实现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业现状、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后续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有效管理外币资产,增强财务稳健性,防范和对冲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拟开展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额度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收付款预测风险、履约风险等。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的出口业务较多,为有效管理外币资产,增强财务稳健性,防范和对冲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资产规模和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三)主要涉及的币种和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包括美元、欧元、英镑等。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四)期限及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签订相关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额度或授权期限,则额度或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内部控制风险

  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

  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3、收付款预测风险

  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4、履约风险

  因交易对手信用等级、履约能力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到期无法履约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保证外汇套期保值相关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相关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将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在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调整外汇套期保值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及子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努力将客户违约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公司及子公司将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说明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降低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并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碳酸锂期货品种,拟使用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额度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及技术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为降低公司锂电材料产品主要原材料碳酸锂的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现货需求为依据,不以投机为目的,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具有必要性。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碳酸锂期货品种,严禁以追逐利润为目的进行的任何投机交易。

  4、业务授权及交易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制定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额度或授权期限,则额度或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产品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

  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使公司面临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的结果,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的保证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相关风险。

  2、公司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3、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公司审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说明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申请对外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0.97%,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0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30,000万元,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为其向国内各类银行及其他机构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承兑、信用证开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银行保函、融资租赁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30,000万元。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担保额度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比例合计数与各子项相加结果不一致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三、 被担保人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资产总额与负债总额、净资产二者相加结果不一致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益;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无反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其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其长远的发展;目前,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拟申请对外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0.97%。截至本公告日,因子公司部分担保已到期,公司累计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4,537.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2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经公司测算,对截至资产负债表日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为110,888,633.28元,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2024年度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1,401,249.70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4,163,966.73元,对应收款项融资计提信用减值准备35,030.91元。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因竞争加剧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产品和原材料价格下跌,导致部分库存产品及原材料资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相关产品库存及原材料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相应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度公司对存货跌价及合同履约成本计提减值准备27,079,117.65元。

  3、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开发支出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2024年度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6,750,093.87元,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1,204,192.30元,对开发支出计提减值准备30,254,982.12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2024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开发支出等减值准备共计110,888,633.28元,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且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具有合理性,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0,888,633.28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110,888,633.28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相关法规和准则进行,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具合理性。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数据资源暂行规定》”),规定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范及明确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按照上述政策的规定,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2、变更前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数据资源暂行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下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科举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丹

  

  姓名:陈帆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范国荣

  

  2、审计机构及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曾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件、有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 判断,一致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均表示同意,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董事会认为:立信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3、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莺妹女士,独立董事张伟坤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陈丽洁女士,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江山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9日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以含氟技术为核心、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智能制造为驱动的含氟医药、植保与新能源材料制造商,拥有垂直一体化的产业链、柔性化的综合生产平台和专业化的研发创新团队。公司不仅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定制研发、生产及技术服务等业务,还依托子公司上海浓辉的贸易平台,开展全球植保产品的销售,实现研发、生产、贸易协同发展。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按照终端应用领域分为三类,包括医药类、植保类、锂电及其他材料类。公司的含氟精细化学品系列品种十分丰富,主要应用于下游医药、植保、新能源与电子材料等不同的终端市场领域,为国内外客户的产品供应多元化的重要原料。其中,医药类产品涵盖心血管、糖尿病、中枢神经、抗感染、抗病毒等领域的关键含氟中间体、医药原料药和制剂;植保类产品主要有含氟类除草剂、杀菌剂、杀虫剂中间体,以及农药原药和制剂;锂电及其他材料类产品主要有锂电池材料、含氟液晶中间体、氟化液等。公司贸易业务的主要品种以除草剂、杀菌剂、杀虫剂等农药原药、制剂为主,并开展碳酸锂等化工产品贸易。

  (三)行业发展变化

  (1)锂电行业

  随着产业的持续发展和市场价格机制的不断完善,锂电产业链正在逐步迈向更加稳健协调的发展阶段。从上游来看,碳酸锂期货和期权市场的推出为碳酸锂现货市场提供了一个可以充分发挥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公开透明的平台,为锂电产业链的稳定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价格支撑。从下游来看,新能源汽车行业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驱动下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4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市场占有率达到了40.9%,同比提高了9.3个百分点。

  作为锂电产业链的中游,公司将密切关注碳酸锂等原材料的价格波动,根据市场需求适时调节供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产销效率;同时,依托锂盐原料、锂盐、添加剂到电解液的垂直一体化产业链优势,优化产品结构,加强技术创新,增强公司在锂电材料板块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2)医药行业

  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在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的大背景下,对医疗保健重视程度的加强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使得我国民众对药品和医疗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但医改的持续调整深化、多元化、国际化的市场条件,又使得医药制造企业面临诸多挑战。

  为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生态,国家政府机关出台了多项政策文件。“十四五”规划进一步鼓励医药创新研发,并提出发展高端制剂生产技术,提高产业化技术水平,重点推动创新药和中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除了强调创新发展外,还重点提及了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促进仿制药质量提升等话题。面对医改深化的发展现状,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并持续在中间体、原料药到制剂的垂直一体化产业链基础上深入发展,打造产品链的垂直一体化,同时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推进制剂国际化项目,并在国内市场大力推进仿制药的报批和一致性评价,提高医药板块的盈利性、稳定性以及扩展性。

  (3)植保行业

  植保行业在保障粮食安全生产和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从粮食产量角度考虑,2024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同比增加526万亩,同比增长0.3%,全国粮食总产量共计70,650万吨;从农药产量角度考虑,2024 年国内农药行业已初现复苏迹象,化学农药原药产量累计同步增长率较2023年提升明显;从农药出口方面考虑,2024年尽管农药价格下降和成本压力加剧导致利润大幅收缩,但我国农药出口量同比上升。

  随着全球农药市场的逐步回暖和我国农药产品竞争力的不断提升,预计我国农药出口量将继续保持增长的态势。同时,绿色植保理念的普及和绿色防控技术的全面推广,我国植保行业将会向着环保化、多元化、数字化、智能化等多方面发展,产业链的整合和优化已成为必然趋势。公司已在植保板块构建了从中间体、原药到制剂的垂直一体化产业链,未来将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能力,降低成本,同时发挥海外平台的优势,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在植保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4)液冷行业

  当前,液冷行业正处于技术升级与市场变革交汇的战略机遇期。从需求端来看,人工智能、高性能计算及半导体先进制程的快速发展,驱动数据中心和芯片制造环节的散热需求不断向高密度、低能耗方向迭代升级。浸没式液冷凭借其高效热交换特性,加速市场渗透,而氟化液作为其核心冷却介质,需求持续增长。在政策层面,四部门印发的《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通过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目标强化能效标准,加速液冷技术的规模化应用,进一步催化市场扩容。行业供给端则因国际巨头战略调整出现结构性缺口,促使全球供应链重构,为氟化液的本土化发展迎来窗口期。机遇与挑战并存,液冷行业也面临着高壁垒制约,包括材料兼容性验证周期长、工艺集成复杂度高、跨领域应用标准不统一等挑战。目前氟化液产品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不同技术路线针对特定场景分化发展。未来,液冷市场将在技术迭代、政策牵引与生态协同的多重作用下,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持续演进,形成分层竞争的市场生态。  公司目前在液冷行业布局的氟化液产品涵盖了相变式浸没液冷和单相式浸没液冷两大应用方向。公司生产的电子氟化液具有环保、节能、安全、降噪等特点,不含“永久化学品”PFOS、PFOA,具有较高的散热效率、绝缘性、热稳定性和化学稳定性,根据不同型号的产品性能,可以适用于半导体制造、数据中心冷却、储能热管理和芯片封装等细分场景。目前该业务在公司总体营收中占比相对较小,但公司将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与下游应用需求,持续推进产品迭代升级,积极开展产品的市场推广,努力拓展该业务,打造新的增长曲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7月16日,授予股票数量11,640,000股,授予价格为4.30元/股,授予登记人数为302人。新增11,640,000股股份已于2024年7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办理完成增加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913,760,795元变更为925,400,795元,公司的股本总数由913,760,795股变更为925,400,795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2024年9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与肥东国轩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肥乾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合同纠纷的互诉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后,各方均未上诉并达成了和解,截至本公告日已执行完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2024年1月9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24日、2025年1月25日、2025年3月1日、2025年4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34,000吨液态锂盐产业化项目(本期:年产67,000吨双氟磺酰亚胺锂溶液项目)”已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试生产方案已经专家评审通过;该项目具备了投料试生产条件,已于2024年1月16日开始试生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4、浙江永太手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收到美国FDA出具的现场核查报告,其生产场地质量管理体系符合美国FDA的标准,通过了美国FDA现场检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莺妹

  董事会批准报出日期: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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