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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证券代码:001227          证券简称:兰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4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2024年度,本行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85,114.69万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84,997.19万元。本行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8,780.83万元,扣除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24,000.00万元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164,780.83万元。依据上述利润情况及有关规定,本行2024年度作如下利润分配:

  (一) 按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2024年度本行应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8,511.47万元。

  (二) 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规定,一般风险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资产负债表日全部风险资产余额的1.5%,2024年度本行应计提一般风险准备45,500万元。

  经上述提取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一般风险准备余额为631,150.00万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20,985.72万元。

  (三)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本行可持续发展需要,本行拟以A股总股本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按照每10股派0.51元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分配29,048.06万元。在此基础上,加上本行已派发的2024年半年度股息(每10股派0.50元现金(含税)、共分配28,478.49万元),本行2024年度全年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01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57,526.54万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7%。

  在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若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本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二、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万元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本行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其中,本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82,831.88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

  三、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行2024年全年现金分红比例预计超过30%,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对经济持续向好的信心。我国经济展现出强大的韧性与活力,具备了坚实且稳固的基础,拥有应对外部不确定冲击、坚定不移实现发展目标的有力条件。本行将坚定不移地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以赴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促进区域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满足资本监管要求。本行开展信贷投放、金融市场投资等业务,需要充足的资本金保障,用来抵御各类风险。当前,资本外源性补充难度较大,为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本行在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能力、确保资本充足水平达标、兼顾资本金的内源性补充与积累的同时制定本预案。

  (三)保障本行持续稳健发展。本行处于稳步发展阶段,各项指标符合监管要求,近5年净利润稳步提升。本行留存部分利润将用于支持本行发展战略实施,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为股东提供长期稳定回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本行经营发展成果。

  综上,本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充分考虑所处行业特点、本行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监管要求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利润分配政策总体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本行长期可持续发展和股东整体利益。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本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时,本行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投资者投票提供便利。

  四、 备查文件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27                      证券简称:兰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5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行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26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自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大信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包含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宗义

  资深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律师。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同时,担任甘肃省政协委员,甘肃省新联会副会长,兰州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财经大学等高校研究生导师和特聘教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吉柱

  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资深英国财务会计师。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参加和主持过多家上市公司以及大型国企年报审计、咨询、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大型项目工作经历,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过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会锋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同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宗义、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吉柱,因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项目问询函回复事项被甘肃证监局于2024年12月27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管理措施。除此之外,近三年不存在其他处罚、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管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本行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拟收费2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2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50万元),较上一期未发生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大信2024年为本行提供半年度报告审阅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本行股东以及本行关联人无关联关系,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满足本行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为本行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本行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26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意见;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27         证券简称:兰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3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对季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的情况

  □是 R否

  3.本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本行及控股子公司甘肃兰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货币币种为人民币。

  4.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本行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行董事长许建平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高雪梅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6.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7.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8.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千元为单位,可能因四舍五入而存在尾差。

  第一节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营业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其他业务收入、资产处置收益和其他收益。

  2.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补充披露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执行。本行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及主要原因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单位:人民币千元

  

  四、补充财务指标

  

  注:1.上述监管指标中,资本充足率指标、存贷款比例、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拨贷比、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总资产收益率、成本收入比、资产负债率为按照监管口径根据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计算,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为上报监管部门合并口径数据。

  2.根据《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规定,对各商业银行实行差异化动态调整的拨备监管政策。

  五、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情况

  (一)资本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二)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三)流动性覆盖率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六、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七、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与核销情况

  报告期内,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报告期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八、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行按照董事会的决策部署,坚持“效益优先”,突出“改革求变”,着眼“转型深化,风控提效,管理重塑”三大主线,聚焦“扩投放、降成本、强客群、控风险、优激励”五大重点,各项工作积极部署、认真落实,扎实推进。报告期内,本行总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规模稳定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规模突破4,900亿元大关,达到4,926.92亿元,较年初增长1.32%;负债总额4,572.48亿元,较年初增长1.52%;吸收存款3,652.31亿元,较年初增长2.54%;发放贷款及垫款2,629.90亿元,较年初增长7.18%,为近五年同期最大增幅。

  (二)盈利能力不断提升。报告期内,本行投资收益增长较好,资产质量稳妥管控,存款付息率较年初下降22个BP,实现营业收入20.3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6%;净利润5.7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6%。不良贷款率1.81%,较年初下降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00.16%,成本收入比29.67%,监管指标持续达标。

  (三)重点工作积极推进。本行紧抓投放不放松,加压加力促增长。围绕金融“五篇大文章”、民营企业、重大项目、房地产、银团并购等领域,深耕细作,做好投放。多措并举压利率,坚持不懈降成本。通过考核引导、利率管控,逐步优化定期存款结构,前瞻性研判资金走势,积极调节主动负债结构。齐心协力抓管理,固强补弱稳发展。启动新一代核心系统群、数据中心及外围系统建设,持续推进数据治理,科技赋能迈入快车道。

  (四)对公业务提质增效。本行聚焦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作用。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助力科技企业以“知产”变“资产”、“专利”变“红利”。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支持科技型企业473户、贷款余额157.86亿元,较年初净增36.07亿元,增幅29.62%。重点强化全省绿色矿山领域金融支持,持续加大碳减排支持工具贷款投放,绿色贷款余额155.31亿元,较年初净增3.13亿元,增幅2.06%。落实省市“融资畅通工程”,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资源倾斜,民营企业贷款余额748.18亿元,较年初净增38.04亿元,增幅5.36%。聚焦省、市级重大项目“三个清单”“三大高速新通道”及招商引资项目,新增投放28.27亿元。

  (五)零售转型步伐加快。个人客户金融总资产(AUM)达到2,967.30亿元,较年初增加50.23亿元,增幅1.73%。个人存款优化结构,围绕控制中长期、增加短期目标,通过考核引导、利率管控,逐步优化新开户定期存款结构。个人贷款拓面增量,推出“大干一百天”营销拓客活动,促进房贷新增投放10.04亿元;开展信用一键贷、车易贷、质押一键贷等产品“减息券”“绿色出行”等营销活动,实现综合消费类贷款新增投放32.11亿元。信用卡业务持续创新,发行绿色低碳主题信用卡,配套骑行月卡、微信立减金、12306购票享五折等多重用卡权益。中间业务深化营销效能,按月开展代销理财阶段性营销活动,创新开展“乘风破浪”学练双驱代销保险训练营,结合节日举办32场贵金属展会。积极推动养老金融,全行126家网点完成厅堂养老金融服务专区布局优化,持续开展特色养老沙龙活动。整合渠道资源开展联动营销,兰兰工作室上线4项拓客营销活动,截至3月末,活动累计访问量达56.31万次。

  (六)普惠金融稳步推进。深耕民营、小微、个体工商户与农户金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降低融资成本。截至2025年3月末,本行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146.98亿元,较年初净增9.04亿元,增速6.55%,普惠型小微贷款平均利率4.65%,较年初下降44个BP;涉农贷款余额214.96亿元,较年初净增14.01亿元,增速6.97%,其中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32.01亿元(2025年新口径),较年初净增1.76亿元,增速5.82%。

  第二节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内,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报告期末不存在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2025年1月15日,经股东大会授权,本行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1月24日完成。详见本行2025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编号:2025-006)。

  (二)2025年1月17日,本行1,444,046,665股首发前限售股上市流通,占本行总股本的25.35%。本行股东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2025年1月17日起3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行股票;兰州天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将继续遵守股份锁定期及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上述4家股东合计持有的1,454,039,901股首发前限售股不在本次解除限售之列。本次上市流通后,本行尚有限售股份1,482,931,751股,占本行总股本的26.04%。详见本行2025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编号:2025-003)。

  (三) 截至2025年2月25日,有关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增持本行股份454.86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0799%,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1,084.44万元。详见本行2025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实施进展暨部分监事及其他管理人员自愿增持本行股份的公告》(编号:2025-009)。

  (四) 2025年3月5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敏先生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敏先生为本行行长,聘任李涛先生、韩佳峻先生、盛柏涵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同日,我行原副行长王毅因挂职期满,其挂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担任本行任何职务。详见本行2025年3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行长的公告》(编号:2025-013)、《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行长的公告》(编号:2025-014)、《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挂任期满的公告》(编号:2025-015)。

  (五) 2025年3月26日,本行独立董事林柯、独立董事方文彬因在本行连续任职即将期满六年,申请辞去本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两位独立董事在本行新任独立董事任职生效前将继续履职。

  (六)本行收购合水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设支行相关事宜于2024年11月15日经本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4年12月10日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庆阳监管分局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合水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庆金监行许〔2024〕110号),于2025年1月9日前完成其全部资产、负债、网点及人员承接,实现所辖客户服务的衔接,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账务处理。本行收购陇南市武都金桥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设支行事宜于2024年12月20日经本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5年3月20日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陇南监管分局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陇南市武都金桥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陇金监行许〔2025〕20号),目前处于业务及资产承接阶段。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本行不存在其他重要事项。

  二、证券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持有的前十大金融债券余额的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人民币千元

  

  第四节  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详见后附财务报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企业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建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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