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5,291,149.7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02,683,090.90元,合并报表2024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7,391,941.18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34,010,830.7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927,060,067.64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3,049,236.87元。
鉴于公司2024 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2、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及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投资者利益等因素提出的,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偿还有息负债等方面,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为实施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提供可靠保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说明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公司利润分配的实际情况拟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量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7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4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金融资产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4年度需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为3,181.0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3、 公司本次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本报告期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0.12万元,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79.93万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0.25万元。
(2)存货计提减值及转销情况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本报告期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566.46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本报告期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894.65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181.05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73.25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873.25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仔细审阅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计提减值准备后,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4年度的经营业绩,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同意呈报董事会讨论。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计提减值准备后,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4年度的经营业绩,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能够更加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同意本次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4、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8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新能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35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石守东先生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向伶双女士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上述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之规定,万润新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公司与万润新能源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FGFU8X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张炜
5、成立日期:2022年08月15日
6、注册资本:15,000万元
7、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1001
8、经营范围: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东情况: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份,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3.89%股份,实际控制人湖北省国资委持有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份。
10、关联关系: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是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济药业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湖北省国资委。
11、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12、经查询,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所有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的决策程序审批,分别与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交易方式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政策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类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董事会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9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0.5万股,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89%。
2、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金额合计11,338,869.00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49,855,339股减少至346,750,339股。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 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湖北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公司收到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鄂国资考分〔2021〕69号),原则同意广济药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22日,公司对《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08)。
(四)2022年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青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五)2022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六)2022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2月17日,向符合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64.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5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3月29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公司实际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64.90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3月31日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43,999,939股增加至352,648,939股。
(八)2022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九)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1月21日,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授予156.2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2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预留授予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十一)2022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8,000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2名,回购价格为3.52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696,96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352,648,939股减少至352,450,939股。
(十二)2022年12月22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公司实际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52.30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2月23日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52,450,939股增加至353,973,939股,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十三)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十四)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五)2023年1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十六)2024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3,000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2名,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52元/股(对应限制性股票48,00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23元/股(对应限制性股票65,00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443,91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3,973,939股减少至353,860,939股。
(十七)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0.5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十八)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十九)2024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0.56万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3,860,939股减少至349,855,339股。
(二十)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离职人员、退休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0.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和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一)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主动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3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回购注销该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因激励对象退休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的,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已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解除限售的部分可以在情况发生之日起半年内解除限售,半年后权益失效;尚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再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5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回购注销该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由于本激励计划实施以来,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业绩指标的增长受到影响,公司2024年度的业绩指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
(1)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78,000股,其中涉及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400股,涉及预留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5,600股,合计约占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77%,合计约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2%。
(2)因退休而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138,300股,其中涉及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2,300股,涉及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6,000股,合计约占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36%,合计约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4%。
(3)因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合计为288.87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8.40%,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83%,其中首次授予部分247.41万股,预留授予部分41.46万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310.5万股,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89%。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
(1)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021年度的现金分红由公司代收,未实际派发,因此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52元/股(对应限制性股票3.24万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23元/股(对应限制性股票4.56万股)。
(2)因退休而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021年度的现金分红由公司代收,未实际派发,因此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因退休而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52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对应限制性股票7.23万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23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对应限制性股票6.6万股)。
(3)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021年度的现金分红由公司代收,未实际派发,因此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52元/股(对应限制性股票247.41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23元/股(对应限制性股票41.46万股)。
3、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回购金额为306,936.00元;
(2)因退休而离职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回购金额为569,343.00元;
(3)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金额合计为10,462,590.00元;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11,338,869.00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注:表中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表中“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三、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退休,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前述共14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0.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对拟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涉及的限制性股份数量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法律顾问意见
浙江佰事诚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及减资的变更登记手续。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广济药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浙江佰事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4、 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0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划转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聚焦核心主业,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湖北广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科技”)100%股权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广济药业济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康医药”)。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济康医药管理层签署本次划转涉及的相关协议,并办理股权交割、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划转完成后,济康医药将直接持有健康科技100%股权,健康科技成为济康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内部划转不涉及人员安置、债权债务转移等情况。本次划转标的产权清晰无争议,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划转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划转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
1、公司名称: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07016110B
3、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胡立刚
5、注册资本:叁亿伍仟叁佰捌拾陆万零玖佰叁拾玖圆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3年5月28日
7、公司住所: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生产;现制现售饮用水;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药品委托生产;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非食用盐加工;非食用盐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划入方
1、公司名称:湖北广济药业济康医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82737904944R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赵延华
5、注册资本:伍仟万圆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2年3月13日
7、公司住所: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大金镇广济药业大金生物产业园办公楼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酒类经营;食品销售;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饲料添加剂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食品进出口;玩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汽车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云计算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办公设备销售;家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显示器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生物基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划转标的
1、公司名称:湖北广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CLHP7465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王永宝
5、注册资本:壹仟万圆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3年5月20日
7、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凌家山南路1号武汉光谷企业天地2号楼/单元2层3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食品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中草药种植;广告发布;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乳制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化妆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本次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划转完成后,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促进业务整合融合与协同发展,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本次划转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1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5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R适用 □不适用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利安达审字【2025】第 0435号),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成立于1969年,是一家历经50多年的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是湖北省唯一的省属医药上市企业,公司主要生产维生素B2、B6、B12、异VC钠、乳酸及乳酸盐系列产品、葡萄糖酸系列产品、淀粉系列产品以及医药制剂产品,是全球主要的维生素B2产品供应商。公司自建厂以来始终秉承“上下求索、敢为人先”的企业发展精神和“待人以诚、执事以信”的企业经营理念,主营维生素原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下辖武穴、孟州、咸宁、济宁四大生产基地,建立以原料药、制剂为核心的研发中心和多家配套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医药企业。 公司主要产品分为原料系列产品、制剂系列产品,其中:原料系列产品为医药级、食品级、98%饲料级、80%饲料级核黄素及核黄素磷酸钠;制剂系列产品为口服固体制剂和大输液。公司主导产品维生素B2又称核黄素。维生素B2广泛应用于医药、原料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等领域,具有广泛的生理功能,可以在微生物和高等植物体内合成,而动物和人类则不能, 必须从食物中摄取,因而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评价人体生长发育和营养状况的六大指标之一,其在临床医疗、饲料加工、食品工业及化妆品制造等领域均有重要价值。
公司主要产品如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四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完成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28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24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公告编号:2024-064),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披露日,监管机构未对立案调查事宜出具结论性的书面文件。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湖北广化制药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增资扩股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广化制药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增资扩股引入不低于两个战略投资者,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公司在本次增资扩股中放弃优先认缴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广化制药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5年2月13日挂牌公告期结束,共征集到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增资方湖北省长江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黄冈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金额分别为20,000万元和5,000万元。根据上海联交所相关规定,湖北省长江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黄冈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即为增资方。2025年3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并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湖北广化制药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增资并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8日、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11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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