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担保对象子公司海源智能装备、海源新材料、新余电源、赛维能源、苏州供应链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复材”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至2026年上半年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至2026年上半年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福建省海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智能装备”)、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新材料”)、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电源”)、新余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能源”)、苏州海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供应链”)、江西省紫源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源新技术”)(以下统称“子公司”)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建省海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6年11月25日
2、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3、法定代表人:甘胜泉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主营业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伺服控制机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
6、与公司的关系:海源智能装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8、经核查,海源智能装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2年4月28日
2、注册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童游大街2号
3、法定代表人:甘胜泉
4、注册资本:人民币38,000万元
5、主营业务: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塑料制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6、与公司的关系:海源新材料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8、经核查,海源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0年7月1日
2、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赛维大道1950号
3、法定代表人:甘胜泉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5、主营业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
6、与公司的关系:新余电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8、经核查,赛维电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新余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2年4月21日
2、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赛维大道1950号
3、法定代表人:甘胜泉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5、主营业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
6、与公司的关系:赛维能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注: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8、经核查,赛维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苏州海源供应链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2年9月28日
2、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钻石路1999号2幢A539室
3、法定代表人:甘胜泉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主营业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6、与公司的关系:苏州供应链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注: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8、 经核查,苏州供应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江西省紫源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时间:2025年4月14日
2、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赛维大道1950号
3、法定代表人:刘浩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6、与公司的关系:紫源新技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紫源新技术成立时间不足一年且暂未开展经营活动。
8、经核查,紫源新技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子公司及相关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子公司实际使用的融资额度需要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担保的总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海源智能装备、海源新材料、新余电源、赛维能源、苏州供应链、紫源新技术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其提供融资担保,能够保证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目前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代表公司洽谈、签署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担保合同的约定由本公司承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3.6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1,269.7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8.7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776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6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情况。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5-026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6月2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5)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6)人员情况: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6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7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9人。
(7)业务规模:希格玛2024年度经审计的总收入为37,738.5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1,639.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2,320.32万元。2024年度为3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5,446.43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希格玛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希格玛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建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董芳、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高靖杰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希格玛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本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核查希格玛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希格玛在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5-027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
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4年末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确已形成损失的无形资产、在建工程予以核销。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82,045,666.48元。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具体情况说明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 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合计11,515,112.30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7.20%。
2、 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根据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情况,对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13,564,491.00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8.48%。
3、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合计60,064.17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0.04%。
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9,852,442.01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12.42%。
5、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7,695,859.49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11.07%。
6、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9,357,697.51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12.11%。
(二)本次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2024年度核销资产合计58,751,965.55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因地块被政府无偿收回,已对该地块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2024年6月24日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已注销,2024年度核销该地块所属无形资产22,000,853.80元、在建工程14,629,050.29元。
2、公司对部分长期挂账,经全力催收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本期应收账款核销金额为22,122,061.46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本次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合计11,515,112.30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70,530,554.18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考虑到所得税的因素,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准备合计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2,045,666.48元。公司本年度核销资产合计58,751,965.55元,核销资产已计提摊销2,279,575.77元,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准备合计56,472,389.78元,本年度核销资产对报告期内损益无影响。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已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能够有效保障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人江西省高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欣供应链”)、新余高投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供应链”)、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紫光”)、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紫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63,000万元。
子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人高欣供应链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932.17万元,子公司2024年度与高投供应链、滁州紫光、深圳紫光无日常关联交易发生。
(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和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关系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新余金紫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紫欣”)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西赛维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3月签署《关于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若本事项顺利实施,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金紫欣,刘洪超、丁立中、刘浩将成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第二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即金紫欣及其实际控制人视同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高欣供应链、高投供应链系金紫欣的股东新余市高欣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滁州紫光、深圳紫光系金紫欣实际控制人刘洪超、刘浩、丁立中共同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高欣供应链、高投供应链及滁州紫光系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子公司预计2025年与相关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日常关联交易之日止。
(三)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上一年度,子公司与高投供应链、滁州紫光、深圳紫光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江西省高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信用证代码:91360504MAE00JRG74
(3)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曾庆凯
(5)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渝东大道2318号民营科技园1栋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矿物洗选加工,木材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肥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等。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8)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高欣供应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新余高投供应链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信用证代码:91360504MA7LJJR81W
(3)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曾庆凯
(5)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渝东大道2318号民营科技园1栋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矿物洗选加工,木材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肥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等。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8)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高投供应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信用证代码:91341103MA2U78ACX9
(3)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刘浩
(5)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双迎路795号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软件开发;灯具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等。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8)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滁州紫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信用证代码:91440300799218202G
(3)注册资本:壹亿贰仟叁佰玖拾肆柒仟肆佰贰拾陆元整
(4)法定代表人:刘洪超
(5)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兴社区固戍一路533号伟成智能产业园B栋401
(6)主营业务:灯具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含特种照明、消防应急灯、防爆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照明设备、照明系统(含特种照明、防爆照明)的上门安装调试(需资质的凭资质证经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上门安装。(以上项目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汽车销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等。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8)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深圳紫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详见本公告“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三)关联关系概述”。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子公司与关联人的本次关联交易是向关联人采购电池片等原材料及向关联人销售光伏组件产品,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本次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的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子公司与关联人高欣供应链、高投供应链、滁州紫光及深圳紫光发生的交易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关联人的优势资源,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通过公允、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实现彼此资源互补。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存在利益侵占或利益输送行为。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子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均为子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该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5-029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九)项规定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
一、 审议程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和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59,879,143.3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18,236,513.85元,减去2024年分配的公司历史未分配利润0元和提取盈余公积金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78,115,657.21元(合并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为1,163,116,138.25元,其中可用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为1,163,116,138.25元。
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时考虑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需要,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 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不属于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结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5-030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27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叶志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兼职管理的相关规定,叶志镇先生提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28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编号:2025-005)。
鉴于叶志镇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资格审核后,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学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学记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张学记先生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学记先生:
中国籍,有美国境外居留权,1964年2月生,分析化学博士,美国医学与生物工程院院士。现任深圳大学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近年来曾先后担任美国世界精密仪器公司高级副总裁、北京科技大学主任、深圳大学副校长、兼任解放军301医院临床生化科副主任。
张学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5-032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29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海源复材”变更为“*ST海源”,证券代码仍为“002529”;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年报数据显示,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海源复材”变更为“*ST海源”;
3、证券代码:仍为“002529”;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4月29日;
5、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经审计后的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数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改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持续跟踪相关工作的进展,力争早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1、 夯实主营业务。认真研究产业政策、监管政策和行业动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集中现有资源夯实主营业务,充分发挥产品竞争优势,扩大营销思路,稳定市场地位,提高销售额。
2、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将继续强化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着力完善内部控制和规范治理水平,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管控,做好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和增收节支工作,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同时,积极调动和深入挖掘内部潜能,降低经营成本,最大限度提高主营业务盈利水平。
3、积极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致力改善现金流。结合企业发展和项目资金需求等因素,拓展多元融资渠道,构建多层次融资结构,增加运营资本。公司关联方新余金紫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无偿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确保公司及子公司营运资金,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4、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处置低效资产,加强风险管控,防范风险损失。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分析梳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处置非核心资产,盘活存量资产,持续回笼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
5、优化组织架构,调整人员设置,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绩效考核,削减冗余机构支出,适当扩充技术开发创新和应用型人才、销售经营人才,在降低不必要的人力开支的前提下,优化人员配置降低经营成本。
上述措施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上述终止上市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91-83855071
电子邮箱:hyjx@haiyuan-group.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邮政编码:350101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5-033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 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相关规定。
3、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相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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