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5.66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49,594.34万元,已于2020年4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51.89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9,442.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98号)。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可转债项目承销和保荐费用405.66万元(不含税),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51.89万元(不含税),合计557.55万元。其中发行费23.59万元公司先期使用普通银行账户对外支付,未以募集资金置换,结余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年06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06月28日-2022年06月2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0元。
四、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2025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后及时公告。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提前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相应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同时降低财务费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0%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930万元。
同时,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承诺如下: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实施,仅限于与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2.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5.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董事会意见
2025年0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 监事会意见
2025年0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同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浙商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东兴证券、浙商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 备份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43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明确了数据资源的使用范围、会计处理适用准则以及列示和披露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上述规定,上述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进行合理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资产情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新准则对公司资产情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新准则对公司资产情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44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的议案》,公司2025年对外捐赠事项预算支出共计7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捐赠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捐赠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捐赠基本情况
为做好2025年结对帮扶工作,进一步推动东西部协作取得新成效,拟延续实施定点结对地区捐赠,向四川省凉山州昭觉县三岔河镇捐赠20万元;为落实关于省属企业参与省内慈善事业发展的批示要求,充分展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担当,拟延续实施定向公益捐赠,向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捐赠50万元。上述捐赠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度实际对外捐赠140万元,其中:向四川省凉山州昭觉县三岔河镇捐赠20万元,向丽水市云和县紧水滩镇捐赠20万元,向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捐赠100万元。
二、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45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于群力先生、李勇先生、黄建樟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时回避该议案的表决。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60,856.00万元。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606,481.00万元,2024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474,121.43万元,未超出关联交易预计总额。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①上述关联交易较多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由于招投标时间安排、结果及项目进度均存在不确定性,实际发生数与预计数可能有差异。
②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杭州市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浩孟
注册资本:3,16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4530895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29日
经营范围:以下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汽车修理,住宿,卷烟、雪茄烟、音像制品、书刊的零售,定型包装食品的销售,中式餐供应。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维护及收费,交通工程物资经营,交通运输及物流服务,实业投资,培训服务,交通工程的施工,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车辆清洗,车辆救援服务,建筑材料、花木、文化用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交通集团”)总资产2,747.42亿元,净资产1,327.3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1.42亿元,净利润39.46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省交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省交通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截至2024年9月末,省交通集团下属控股企业389家,位列2024年《财富》世界500强第330位,省交通集团信用良好,资金雄厚,经营状况稳健,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2、浙江杭绍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857号318室
法定代表人:陈继禹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CD8W16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2018年7月20日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投资开发、建设、收费、维护、管理,汽车清障施救,物资租赁(除易燃易爆、剧毒危化品),建筑材料、文化用品、花卉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除网络广告)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仓储,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与润滑脂、卷烟、食品、书刊的零售,餐饮服务,汽车清洗,汽车快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杭绍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资产279.48亿元,净资产91.8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62亿元,净利润-6.14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杭绍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省交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杭绍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杭绍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省交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3、浙江杭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39号1128室
法定代表人:叶楠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975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7年2月6日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开发与维护管理,汽车拯救,设备租赁,卷烟零售,食品、书刊、建筑材料、润滑油、文化用品、花卉的销售,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杭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资产177.54亿元,净资产64.3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84亿元,净利润-4.32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杭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省交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杭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杭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省交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4、浙江杭甬复线宁波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7号明创大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禹
注册资本:4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MA2AE90W2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7年09月14日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养护管理;项目沿线交通设施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杭甬复线宁波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资产168.35亿元,净资产81.1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18亿元,净利润0.00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杭甬复线宁波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省交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杭甬复线宁波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杭甬复线宁波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省交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5、浙江义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白云大道333号
法定代表人:叶楠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29R5GL3L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29日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投资开发、建设、收费、维护、管理(上述范围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汽车拯救与清洗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设备租赁;建筑材料、文化用品、花卉销售;交通技术与信息咨询服务;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义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资产73.68亿元,净资产31.9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05亿元,净利润-0.94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义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省交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义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义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省交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6、浙江景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河韵路88号1幢4003室
法定代表人:叶楠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CN51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07月17日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投资建设与维护管理,汽车拯救与清洗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建筑材料、文化用品、花卉的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景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资产122.71亿元,净资产58.0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77亿元,净利润-3.68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景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省交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景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景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省交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7、温州瑞平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国际商务楼1001-4
法定代表人:叶楠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MA2AR0HY37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02月20日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收费、维护、管理;广告制作与发布;清洗、施救与清障服务以及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温州瑞平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资产99.81亿元,净资产39.2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0.00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温州瑞平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省交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温州瑞平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温州瑞平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省交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8、金华市东永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石柱镇江瑶村
法定代表人:于群力
注册资本:104,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4665184553M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07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日用品销售;餐饮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办公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软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施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金华市东永高速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22.84亿元,净资产3.8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39亿元,净利润-0.12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金华市东永高速投资有限公司为省交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金华市东永高速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金华市东永高速投资有限公司为省交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9、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天汇园星云地带1幢2303室
法定代表人:于群力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804962021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10月18日
经营范围:成品油的零售(限分支机构凭有效《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具体范围详见证书)。高速公路的投资、管理,润滑油、日用品的零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资产79.84亿元,净资产6.9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2.19亿元,净利润3.39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省交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省交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10、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住 所:临海市柏叶西路599号
法定代表人:于群力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749821775J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5月12日
经营范围: 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施工;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日用品销售;餐饮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软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资产65.99亿元,净资产21.7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9.32亿元,净利润1.99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省交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省交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11、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幢501室
法定代表人:袁迎捷
注册资本:599,349.80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42095H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成立时间:1997年3月1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餐饮服务;劳务派遣服务;食品销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洗车服务;停车场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小食杂店(三小行业);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餐饮管理;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水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交通设施维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074.71亿元,净资产652.5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29.80亿元,净利润51.99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为省交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为省交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12、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31号1209室
法定代表人:于群力
注册资本:4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74364166C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04月30日
经营范围: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施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日用品销售;餐饮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软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53.32亿元,净资产44.0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9.38亿元,净利润2.27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省交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省交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13、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嘉路1188号办公用房二楼
法定代表人:张洁
注册资本:851,985.656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73124339K
(下转D9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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