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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上接D97版)

  (上接D97版)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CB9XRW1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2023年3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建筑用石加工;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矿石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交投资源供应链有限公司总资产1.96亿元,净资产0.3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69亿元,净利润0.05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投资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交投资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交投资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54、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301室

  法定代表人:言建标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B51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成立时间:2017年5月19日

  经营范围:铁路运输、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仓储(不含危险品)、装卸、搬运、配送(不含运输)服务,国际、国内货运代理,轨道交通设备维修养护服务,物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日用品的销售。教育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人才中介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5.59亿元,净资产4.8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64亿元,净利润0.10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55、浙商中拓(景宁)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团结东路90号2幢8441室

  法定代表人:郑飞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7MADB66LU9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4年2月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商中拓(景宁)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4.80亿元,净资产0.4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1.50亿元,净利润-0.04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商中拓(景宁)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商中拓(景宁)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商中拓(景宁)科技有限公司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56、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928号

  法定代表人:吴良丰

  注册资本:24,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470040234R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时间:1993年11月23日

  经营范围:公路行业、水运行业、市政公用行业、建筑行业、水利行业的规划、科研、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综合类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评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程测绘,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工程材料试验,工程检测(上述业务范围涉及资质证书的,凭有效证书经营),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图文制作,土工材料试验,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监理,建筑工程的设计,水土保持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56.98亿元,净资产26.5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6.91亿元,净利润2.57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57、浙江盈通餐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惠民路56号5幢106室

  法定代表人:郑勇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2GKWN32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2019年3月1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日用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农副产品销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收购;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鲜蛋批发;鲜蛋零售;畜禽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盈通餐饮有限公司总资产0.55亿元,净资产0.1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52亿元,净利润0.08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盈通餐饮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盈通餐饮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盈通餐饮有限公司为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58、浙江宁波杭甬复线三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新碶街道宝山路527号(北仑金融大厦)1幢1802-6室

  法定代表人:陈继禹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C2GFWP7C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10月2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宁波杭甬复线三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资产69.08亿元,净资产35.8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0.00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宁波杭甬复线三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宁波杭甬复线三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宁波杭甬复线三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59、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富闲路9号银湖创新中心6号十三层1332室

  法定代表人:于群力

  注册资本:1,162,62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341792982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5年5月11日

  经营范围:服务:高速公路投资开发、建设、维护、管理,汽车维修与冲洗,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交通技术与信息咨询服务,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除网络广告);批发、零售:建筑材料,文化用品,花卉;零售:润滑油,卷烟,书刊。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产244.17亿元,净资产99.5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5.33亿元,净利润-6.51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60、杭州三通道南接线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57号7层7023室

  法定代表人:石洪升

  注册资本:107,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70619443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8年1月2日

  经营范围:服务:三通道南接线工程经营,三通道南接线工程建设、管理,承接公路养护工程,公路配套设施的技术开发,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除网络广告)。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杭州三通道南接线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59.05亿元,净资产7.1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45亿元,净利润-2.45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杭州三通道南接线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杭州三通道南接线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杭州三通道南接线工程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61、湖北楚新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宜都市陆城五宜大道99号

  法定代表人:宋伟程

  注册资本:4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81MABN43G26Y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6月1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湖北楚新矿业有限公司总资产20.94亿元,净资产4.4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05亿元,净利润-0.01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湖北楚新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湖北楚新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湖北楚新矿业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62、浙江华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安洲街道环城北路1418号1楼(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董宇光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KC7Q92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1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监理;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华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2.33亿元,净资产0.0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79亿元,净利润0.07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华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路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华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华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浙江路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63、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湖墅南路186号10楼

  法定代表人:于群力

  注册资本:3,417.7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69249381R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5月28日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投资开发、建设、维护与运行管理,汽车救援(不含修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物资租赁,建筑材料、文化用品、花卉的销售,技术与信息咨询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32.99亿元,净资产-33.3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73亿元,净利润-5.28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64、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法定代表人:沈曙光

  注册资本:43,48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7685197585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32.91亿元,净资产19.0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0.12亿元,净利润1.49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65、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

  住所: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石印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办公楼西侧120米(石印村委会办公楼三楼301室)

  法定代表人:李卫炎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83MAC9LBB44T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2月2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总资产27.43亿元,净资产6.5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56亿元,净利润-0.16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要通过招投标程序开展或按照签订合同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结算价。市场价格是指业务所在区域市场的可比规格、可比品牌的报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省级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和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主力军,统筹承担全省高速公路、铁路、重要的跨区域轨道交通和综合交通枢纽等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管理职责。此类日常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04月22日,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合理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时,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整体的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由交投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鉴于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签署的上述协议即将届满,公司拟与交投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公司于2025年0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于群力先生、李勇先生、黄建樟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通集团”)需回避表决。

  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浙江交通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8层

  法定代表人:俞激

  注册资本:陆拾伍亿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56876028L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交投财务公司总资产5,010,644.50万元、净资产884,030.35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570.53万元,净利润43,340.41万元(经审计)。截止2025年03月31日,交投财务公司总资产4,711,890.05万元、净资产897,261.5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2,157.10万元,净利润13,262.18万元(未经审计)。

  (二)股权结构

  交投财务公司由浙江交通集团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持股比例如下表:

  

  浙江交通集团持有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66.99%的股份,浙江交通集团合计持有交投财务公司93.37%的股份。

  (三)关联关系

  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浙江交通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交投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履约能力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信用中国网站等公开信息,交投财务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交投财务公司经营正常,盈利能力较强,具备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投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服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交投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此次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规范乙方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合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原双方于2022年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终止。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尽管存在原金融服务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就原金融服务协议的提前终止提出索赔,原协议的终止将不会影响任何一方按照原协议已产生但尚未履行的付款责任。

  (二)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非排他的金融服务;

  (三)甲方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和衡量各方面条件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下,自主决定是否接受乙方金融服务,以及在本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届满时是否继续保持与乙方的金融服务关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为免歧义,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并无义务使用乙方提供的任何金融服务。

  第二条 金融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可以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

  (一)存款服务

  1.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

  2.乙方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3.乙方承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执行的利率,且乙方提供的存款服务须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即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进行,或所订的交易条款,并不比独立第三方所给予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款为差)进行;

  4.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同意在乙方处开立存款账户,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但该等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的期限;

  5.甲方同意其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乙方的存款日最高余额(如有,包括该等存款余额产生的所有利息)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6.乙方保障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二)贷款服务

  1.根据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乙方将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2.本协议期间,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可自主向乙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乙方对甲方的整体综合授信额度不高于100亿元人民币。

  3.乙方承诺,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乙方提供的贷款服务须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即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进行,或所订的交易条款,并不比独立第三方所给予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款为差)进行。

  (三)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2.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其他为独立第三方的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乙方承诺给予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结算费用优惠。

  (四)其他金融业务

  1.乙方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服务、即期结售汇服务、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服务、委托贷款、承兑汇票开票以及贴现、保函等。此外,乙方应积极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申请并充实经营范围,在合理控制资金风险的同时,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获得较好收益开拓渠道,优化金融服务质量。

  2.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乙方承诺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为独立第三方的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五)乙方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需求。

  (六)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第三条双方承诺

  (一)甲方承诺

  1.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依照本协议在与乙方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乙方业务系统,应严格遵守乙方的规定及要求,并对获取的相关资料和密钥承担保密及保管责任。

  2.甲方同意,在其与乙方履行金融服务协议期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的变化等重大事项须及时以书面文件通知乙方。

  (二)乙方承诺

  乙方保证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律规定。如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乙方承诺将于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涉及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2.发生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经营风险等事项;

  3.乙方的股东对乙方的负债逾期6个月以上未偿还;

  4.乙方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的;

  5.乙方出现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责令整顿等重大情形;

  6.其他可能对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存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一)本协议由双方各自履行必要的变更审批程序及授权签署后生效(甲方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满后若续约,双方应重新签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金融服务协议。

  (二)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如涉及对本协议实质性、重大的修改,则双方就协议变更签署的书面协议,在取得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三)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四)本协议如部分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六、风险评估情况

  交投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经营相适应的组织架构,雇佣了符合要求并具备相应能力的各类专业人员,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投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公司每半年对交投财务公司风险情况进行评估,公司未发现交投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七、风险防范及处置措施

  为了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关于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公司定期对存放于交投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动态评估和监督,切实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性与流动性。

  八、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该业务的实施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资金成本。本次关联交易过程严格遵循了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九、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5年03月31日,公司在交投财务公司存款余额32.31亿元,贷款余额24.90亿元;2025年1-3月,与交投财务公司发生的手续费用3.32万元,存款利息收入635.73万元,贷款利息支出1,834.81万元。

  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04月22日,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与交投财务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双方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时,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十一、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47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599,137,900股变更为2,670,551,43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99,137,9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2,670,551,430.00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310Z000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03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以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39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R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0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70,551,4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围绕施工主业不断延伸产业链及价值链,具备基建项目投资、设计、采购、施工、管养一体化的资源集成和实施能力。当前,公司业务涉及五大板块:(1)交通基建板块:主营路桥、港航、轨交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2)城市建设板块:主营房建、市政等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3)综合养护产业板块:主营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养护业务;(4)交通制造产业板块:主营预制砼构件、钢结构、交安及防护用品等交通工程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5)关联产业板块:主营设计、咨询、检测、供应链管理、新材料制造等上下游配套产业及照明工程建设。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基建施工业务以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以及PPP、片区开发、建养一体化等为主要经营模式。

  (1)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报告期内,公司承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主要采用EPC模式。

  (2)专业承包模式:专业承包指发包人将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完成的活动。报告期内,公司承建了大量土石方、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港口、航道、房建等专业承包工程。

  (3)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任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等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报告期内,公司在浙江、新疆、贵州、福建等多省份承建了路桥PPP项目。

  (4)片区开发模式:政府主导采用ABO模式,对某一片土地进行土地收储、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和后期经营的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在浙江省内参与杭州临安区、临平区、富阳区以及台州仙居、丽水景宁等多个片区综合开发项目。

  (5)建养一体化模式:按区域或类别成规模“打捆”公路建设养护项目及相关资源和服务,政府指定项目业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承担项目的实施(含资金筹集、总承包施工)及交工验收后若干年的养护服务工作。项目业主依据项目建设及养护的绩效评估情况分年度向社会资本支付服务费,服务期满后交还政府。

  (三)基建业务融资情况

  

  (四)基建工程业务质量控制体系、执行标准、控制措施及整体评价

  1.公司始终重视工程各环节的质量控制管理工作,坚定落实全员质量责任,构建“集团统一领导,质量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质量管理基本框架,建立健全质量分级领导、监管和责任体系,以《质量管理办法》《质量责任追究办法》《质量技术管理考核办法》《质量技术管理检查办法》以及《质量技术创新管理办法》等制度为依据,构建项目质管体系闭环。

  2.主要质量控制措施:一是优化改进质量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工程质量技术检查办法》等质量管理制度文件修订,进一步细化理清了三级质量管理工作职责,明确组织机构建设要求,完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提高质量意识,切实加强质量责任落实。二是完善数字化监管体系。在现有质量管理8个功能管理模块基础上,实施测量数字化监管、大临验收系统和智慧工地-工序验收开发设计,发挥线上监管作用,防范质量风险。三是工程质量风险防控。组织落实多维度质量检查。围绕现场实体质量控制、原材料管控以及项目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开展“四季度五专项”的质量检查,对在建项目质量管控实施有效监管,及时排查质量问题,保障项目质量安全。四是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组织平安百年品质工程重点突破指标工艺对比试验和摸底调查,对项目管理模式、施工工艺、工效、施工技术和成本效益进行深入分析调查,形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实施方案》。重点筹办了省厅甬台温改扩建隧道全工序机械化现场观摩会、瑞苍高速沥青路面现场观摩会、交投“甬金衢上智慧梁场现场交流会”等观摩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五是组织质量技术培训。通过组织质量知识竞赛、协会专场培训、隧道成套设备和路面对标交流、开发微课大赛和内部课程,编制发布13本《分项工程质量管控手册》,通过参与外部交流与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质量条线人员专业技能。

  3.报告期内,公司在建项目工程质量整体平稳可控,年内未发生一般以上质量事故,验收项目均达到合同质量目标,荣获各类优质工程奖14项,其中省部级9项,地市级5项,其中承建的国家会议中心二期项目(初定)配套部分B23地块泛光照明分包工程(室外)、定海五山生态旅游带(五山公园绿道)长岗山至竹山段建设工程照明工程和沪杭甬高速公路杭州市区段改建工程获得中照照明奖;承建的兰海高速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公路扩容工程T1标松坎隧道获得贵州省优质工程;承建的G228公路(上海浙江省界-老龙泉港以东,海湾路以东-南芦公路)新建工程JSⅡ-2标-张泾河大桥获得上海市优质工程;承建的富阳320国道至富阳大桥连接线鹿山(大盘山)隧道工程获得上海市市政公路优质工程;承建的富春湾大道(一期)工程EPC项目2024年度浙江省最高质量评价;承建的濮阳至卫辉高速公路滑县至卫辉段项目获得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承建的江西省萍乡至莲花高速公路新建项目获得杜鹃花杯;全年荣获省部级及以上QC质量奖287项,其中国家级21项,部级47项,省级219项。

  (五)报告期内安全生产制度运行情况

  2024年,公司以“合法合规、全员管理、现场管理、应急管理”为工作主线,压紧压实全员责任,强化专项施工方案管理,优化安全检查机制,提升应急管理能力,获应急管理部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荣誉,成功承办应急管理部“2024应急使命”应急演练现场建设任务等各类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等一系列专项活动,建立深度检查机制,创新车载移动监控、无人机巡检等智慧检查方式,组织开展“培训到基层、教育到一线”11期,建成“霹雳先锋”等13支应急救援队伍,其中5支获浙江省行业主管部门公开授旗,积极响应、参与地方应急抢险,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4年01月,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A,主体评级结果有效期为2024年1月29日至2025年1月28日(东方金诚主评字[2024]0060号的《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评级报告》),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4年07月,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跟踪评级维持主体信用等级为AAA,主体评级结果有效期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07月24日(东方金诚主跟踪评字[2024]0015号的《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评级展望为稳定,无变化。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公司顺利完成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2024年0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5月2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和授权有效期到期失效的事宜。因受资本市场融资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未能在本次配股方案和授权事宜有效期内完成本次配股等工作。截至2024年09月21日,本次配股方案和授权事宜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到期后自动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09月2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和授权有效期到期失效的公告》(2024-066)。

  3.关于江山基地关停及收储补偿进展事宜。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2月15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江山基地关停及收储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江山基地关停及收储补偿进展公告》等公告。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江山市土地储备中心补偿款人民币8,430.89万元。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具体结果以年度报告审计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4.(龙眼咀)至硕龙公路(梧州环城高速南段)融资+工程总承包的《合同协议书》,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1,823,008,888元。为响应梧州(龙眼咀)至硕龙公路(梧州环城高速南段)融资+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浙江交工与其他合伙人签订《广西交投二十八期股权基金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并购买广西交投二十八期股权基金交通投资合伙企业份额,认购份额为16,819万元。同时为保障浙江交工在上述基金投资期限届满后顺利退出,浙江交工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广西交投二十八期股权基金交通投资合伙企业之基金份额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1月25日、01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5.关于子公司浙江交工申请注册发行2024年度第二期永续中票的事宜。公司分别于2024年08月19日、09月0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浙江交工申请注册发行2024年度第二期永续中票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同意浙江交工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2024年度第二期永续中票,注册金额不超过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08月20日、09月0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6.关于政府征收浙江交工地块进展情况。根据杭州市城市控制规划及西溪谷建设发展要求,杭州市西溪谷建设指挥部受杭州西湖区政府委托,征收浙江交工位于西溪路517号、519号、521号地块的房地产。目前,已经完成征迁房产的腾空移交工作,现金补偿、部分实物(物业)补偿已到位,住宅补偿已经移交,部分房产的不动产权证尚处于办理过程中。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37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04月24日下午15:3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04月14日以邮件或者书面形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于群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其中董事刘文鹏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董事李勇先生通讯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周纪昌先生、徐荣桥先生、赵敏女士、金迎春女士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四)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七、议案八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分别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九)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十一)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对外捐赠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度对外捐赠的公告》。

  (十二)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于群力先生、李勇先生、黄建樟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十三)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于群力先生、李勇先生、黄建樟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十四)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于群力先生、李勇先生、黄建樟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十五)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关联董事于群力先生、李勇先生、黄建樟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十六)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七)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于2025年05月19日(星期一)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十八)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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