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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5-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塔食品”)2025年4月28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9461.53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7570.97万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57.1万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8501.34 万元。

  基于当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战略规划,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33,696,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673,93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金额24,673,930元;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9,347,860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52.17%。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年均归母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与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1、中期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的时间:2025年半年度。

  3、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中期分红的授权: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在同时符合上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根据届时情况由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在兼顾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未来投资计划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议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33,696,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673,93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拟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进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坚定全体股东长期支持公司发展的信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五、其他说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5-019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塔食品”)为加强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管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于2025年4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杨君敏先生、贾政庆先生、姜佳秀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涉及表决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注: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下,

  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

  如公司2025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上述预计,公司将依照《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维护本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四、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522271X4

  (2)法定代表人:杨君敏

  (3)注册资本:412.65万元

  (4)成立日期:1985年2月9日

  (5)注册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埠上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作物栽培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销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增材制造装备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鞋帽批发;新鲜蔬菜批发;珠宝首饰批发;母婴用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水泥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雨棚销售;木材销售;新鲜蔬菜零售;包装服务;肥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文具用品零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文具用品批发;纸浆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金银制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管单位:招远市金岭镇人民政府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君兴农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2.69%的股份,其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长。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君兴农业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

  2、招远市君源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70685MA3EQFEW9R

  (2) 法定代表人:付长松

  (3) 注册资本:1000万元

  (4)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7日

  (5)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岭镇中村村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机械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灌溉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0)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君源农机为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的控股的子公司,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2.69%的股份,其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长。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3、烟台双塔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5MA3DBC8X8Y

  (6) 法定代表人:李婧

  (7) 注册资本:8000万元

  (8) 成立日期:2017年3月15日

  (5)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岭镇中村

  (6)经营范围: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旅游宣传促销策划、旅游商品开发销售、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景区游览服务、导游服务、旅游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销售、文化传播、园林绿化、酒店餐饮、住宿、会务服务、商铺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1)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双塔旅游为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的全资子公司,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2.69%的股份,其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长。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

  2、 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上述所有关联方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财务、资信状况稳定,关联方与公司及子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五、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

  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参照同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公司(含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尚未签署关联交易协议,与关联方将根据后续业务发生的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预计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六、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公司与上述相关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多为销售、采购产品及服务

  等交易,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而产生,有利于公司及各关联方生产活动的开展。

  (二) 上述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

  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在付款方式、付款期限上相比其他市场主体更加灵活,为公司资金周转提供便利。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公司在发生关联交易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因本次交易事项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预计,交易理由合规、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公允,符合公司长远、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5-023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调整境内外贷款结构,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香港”)办理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业务担保,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泽福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泽福吉”)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担保,向全资子公司南充川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充川粉”)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担保;向全资子公司招远君邦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邦商贸”)、烟台松林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林食品”)、招远君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源农业”)、烟台正威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威进出口”)、烟台双塔臻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臻味”)各提供总额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担保。本决议有效期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予以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 香港

  3、注册资本:50万港币

  4、注册时间: 2013年4月12日

  5、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技术咨询服务、国际市场合作开发。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双塔香港资产总额为69826.61万元,负债总额40721.68万元,净资产29104.93万元,营业收入0.94万元,净利润10.18万元。

  7、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双塔食品香港担保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0万元。

  (二)山东艾泽福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艾泽福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院上镇毛家埠工业园强武路6号

  3、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4、注册时间: 2021年3月3日

  5、法定代表人:郭宏志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作物种子经营;食用菌菌种生产;食用菌凿种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共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鲜蔬菜批发;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谷物销售等

  7、股权结构:艾泽福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与青岛广川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持股75%,青岛广川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25%。

  8、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艾泽福吉资产总额为26408.68万元,负债总额 19390.95万元,净资产7017.73万元,营业收入1972.65万元,净利润 -777.93万元。

  9、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艾泽福吉担保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青岛广川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艾泽福吉担保额度为7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15388.67万元。

  (三)招远君邦商贸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招远君邦商贸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 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中村村西

  3、注册资本:壹亿元

  4、注册时间: 2013年2月28日

  5、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农产品、谷物、豆类及薯类、食用菌、蔬菜、水果、粮食、肉、禽、蛋、水产品、其他农牧产品、汽车及零配件、机电设备、五金、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机电产品、建筑材料、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金属矿石、化工产品(不含化危品)、金精矿粉、矿产品、金银制品、油脂及油料作物、橡胶、木材、木浆、纸浆、棉、麻、纺织品、针织品、服装鞋帽、饲料、化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Ⅰ、Ⅱ类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君邦商贸资产总额为29948.2万元,负债总额25034.14万元,净资产4914.06 万元,营业收入69060.97万元,净利润4万元。

  7、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君邦商贸担保额度为0.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0万元。

  (四)烟台松林食品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烟台松林食品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 山东省招远市张星镇年头宋家村

  3、注册资本:500万

  4、注册时间: 2011年8月9日

  5、法定代表人:孙焕尧

  6、经营范围:淀粉及淀粉制品、豆类蛋白粉、固体饮料的生产、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农产品、谷物、豆类及薯类、食用菌、蔬菜、水果、粮食、肉、禽、蛋、水产品、其他农牧产品、汽车及零配件、机电设备、五金、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机电产品、建筑材料、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金属矿石、化工产品(不含化危品)、金精矿粉、矿产品、金银制品、油脂及油料作物、橡胶、木材、木浆、纸浆、棉、麻、纺织品、针织品、服装鞋帽、饲料、化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Ⅰ、Ⅱ类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松林食品资产总额为1795.14万元,负债总额 649.8万元,净资产1145.35万元,营业收入5410.52万元,净利润220.1万元。

  8、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松林食品担保额度为0.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0万元。

  (五)招远君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招远君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晖路271号

  3、注册资本:20000万

  4、注册时间: 2015年6月17日

  5、法定代表人:杨君敏

  6、经营范围: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蔬菜、食用菌及菌种的生产销售;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棉、麻的种植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农产品、干果、粮食、肉、禽、蛋、水产品、其他农牧产品、汽车及零配件、机电设备、五金、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机电产品、建筑材料、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金属矿石、化工产品(不含化危品)、金精矿粉、矿产品、金银制品、油脂及油料作物、橡胶、木材、木浆、纸浆、棉、麻、纺织品、针织品、服装鞋帽、饲料、化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Ⅰ、Ⅱ类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君源生态资产总额为22231.59万元,负债总额4611.21万元,净资产17620.39万元,营业收入685.69万元,净利润-1224.05万元。

  8、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君源生态担保额度为0.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0万元。

  (六)烟台正威进出口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烟台正威进出口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岭镇中村

  3、注册资本:10000万

  4、注册时间: 2015年12月24日

  5、法定代表人:杨君敏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经营;食用菌菌种经营;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正威资产总额为55035.25 万元,负债总额51733.56万元,净资产3301.69 万元,营业收入166176.31万元,净利润2566.86万元。

  8、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正威担保额度为0.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0万元。

  (七)南充川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南充川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 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义兴川东北有机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

  3、注册资本:1000万

  4、注册时间: 2021年3月3日

  5、法定代表人:邵东起

  6、经营范围: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南充川粉资产总额为11412.31    万元,负债总额 10329.53万元,净资产1082.78万元,营业收入62.08万元,净利润-111.2 万元。

  8、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南充川粉担保额度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0万元。

  (八)烟台双塔臻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烟台双塔臻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福莱山街道金沙江路131号普晟大厦7楼711

  3、注册资本:5000万

  4、注册时间: 2020年5月13日

  5、法定代表人:高庆业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肥料销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新鲜蔬菜批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批发;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国内贸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农业机械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广告设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文艺创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用菌菌种生产;食用菌菌种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双塔臻味资产总额为5145.21万元,负债总额 222.02万元,净资产4923.19万元,营业收入234.74万元,净利润4.3万元。

  8、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双塔臻味担保额度为0.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0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双塔香港、艾泽福吉各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综合业务担保,拟向君邦商贸、松林食品、君源农业、正威进出口、双塔臻味各提供总额不超过0.5亿元(或等额美金)的担保;拟向南充川粉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或等额美金)的担保。本决议有效期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调整境内外贷款结构,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提供的上述担保。双塔香港、君邦商贸、松林食品、君源农业、正威进出口、南充川粉、双塔臻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艾泽福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本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7.5亿元(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15,388.67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8%(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5.82%(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且所有未到期担保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相关责任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5-025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9日(星期五)15:00-17: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4、会议问题征集: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9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nL9MmQozpC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烟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05月09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9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杨君敏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隋君美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师恩战,独立董事赵琳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9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L9MmQozpC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师恩战 张静静

  电话:0535-8938520

  传真:0535-2730726

  邮箱:shuangtashipin@shuangtafood.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5-028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营业成本。《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从“销售费用”项目调整至“营业成本”项目列报。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按确定的金额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5-020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塔食品”)于2025年4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1、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

  2、公司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1、董事薪酬或津贴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2、监事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或津贴方案

  (1)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与岗位职责,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32万元人民币(税后),按月平均发放;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福利;

  (2)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福利。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发放办法

  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发放,年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

  监事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发放。

  上述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5-022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一年。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审计需要,公司拟续聘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宜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

  二、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姚瑞,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段立伟,2016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所执业,至今为4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0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陈君,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挖金客、赛科希德、凯德石英、康比特等12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

  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本次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费用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拟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

  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容诚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容诚所符合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报审计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4年度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与义务,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5-021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会计策的有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资产减值迹象的存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存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164.2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4.58%。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为存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5164.2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减少5164.2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将减少5164.2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监事会关于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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