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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因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完成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根据《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由11.68元/股调整为11.19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三)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因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由11.68元/股调整为11.19元/股,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由11.68元/股调整为11.19元/股。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3,200,000股剔除截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披露日已回购股份2,368,894股后的120,831,106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0,415,553.00元(含税)。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为0.4903859元/股(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60,415,553.00/123,200,000=0.4903859)。上述权益分派方案于2025年4月28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起至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所示: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进行调整,P=11.68元/股-0.4903859元/股≈11.19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持股计划》《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实施本次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4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75.61%,主要系本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34.03%,主要系本期投入3000T焦磷酸哌嗪、双吗啉工程项目增加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期预付的工程款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5、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70.92%,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6、应付票据较年初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期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7、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35.02%,主要系本期部分货款用应付票据支付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50.32% ,主要系上年度年终奖本期发放完毕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30.61%,主要系本期未符合终止条件的已背书未到期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10、库存股较年初增加36.37%,主要系本期公司股权回购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39.33%,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导致各项附加税增加所致;2、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4.10%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欣诺环境为开拓市场增加费用所致;

  3、财务费用-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系本期资金主要用于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4、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91.07% ,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较多所致;5、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期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期采购支出减少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上年偿还到期银行借款金额较大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共计2,368,894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92%,不作为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叶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利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君超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叶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利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君超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3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独立董事陈翔宇、葛凤燕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叶汀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工作,董事会认为本次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严利忠回避表决。

  三、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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