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5月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5,238,09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10.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7.50元,坐扣保荐、承销及其他费用(含税金额)人民币11,499,999.9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88,499,997.52元,已由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会计师鉴证服务费及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人民币3,186,954.0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5,313,043.47元。
2023年8月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364号”《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602,699,546.03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文件等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628.61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910,437.10元。
截至2023年8月14日,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额为2,628.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事项中预先支付发行费用910,437.10元及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2,628.61万元,已经全部置换完毕。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泰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泰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16,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的议案额度。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泰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泰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对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02,699,546.03元(未包括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160,000,000.00元),且均以活期/协定存款利率上浮形式存放于监管账户。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 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5-027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2025年1月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东三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集团”)发来的《关于增持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建材集团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7月9日),以自有资金及股份增持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于2025年1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取得金融机构股份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2、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浙江湖州年产600万米PHC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3、2025年1月23日,公司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92,8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57%;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2月5日。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韦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立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玉引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韦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立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玉引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5-028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253,579.19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为7,676,170.48元。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度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76,189,410.94元,减去2024年已实施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利29,815,632元及计提法定盈余公积767,617.05元,2024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570,859,741.08元;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20,823,829.99元,减去2024年已实施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利29,815,632元及按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7,617.05元,2024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97,916,751.42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7,916,751.42元。
3、综合考虑公司对投资者持续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2024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暂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599,074,678股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2,762,038股后596,312,64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共计29,815,632元(含税)。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或因回购股份库存股有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4、本次拟派发的现金分红为29,815,632元(含税),公司预计2024年累计分红金额为29,815,632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8.0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25,130,019.79元(含税),高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29,815,632.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8.06%,公司最近三年的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25,130,019.79元(含税),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净利润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且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5-029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减值测试,发现部分应收款项、部分存货以及固定资产等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按照简化模型考虑预期信用损失,遵循单项和组合法计提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坏账准备。
(1)应收票据
对于六大国有银行(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A股上市股份制银行(包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票据,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无法收回外,不对该类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其他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
公司若干客户因自身各种不同原因发生重大财务困难,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从而导致违约或拖欠货款,公司预计相关应收款项不能全部收回,因而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单项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同时,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除单项外的应收账款,以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应收款
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单项和组合为基础评估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三)计提减值准备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有45,094,224.62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具体计提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4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45,094,224.62元,收回或转回资产减值准备 33,015,564.04元,上述事项将减少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4年度利润总额 12,078,660.58 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减少9,279,087.1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9,279,087.11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六、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5-032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及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0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时在“三和管桩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三和管桩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三和管桩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三和管桩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总经理李维先生,独立董事刘天雄先生,财务总监曾立军先生,董事会秘书余俊乐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5-030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明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适用的准则、列示及披露要求。
(2)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 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5-031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并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拟在公司董事会中增加1名副董事长,并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二、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人员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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