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5-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数据资源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数据资源暂行规定》,明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适用的准则、列示及披露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3、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数据资源暂行规定》、《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并征集投资者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5: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前访问价值在线平台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朱颖涛,董事、总经理刘迅,独立董事蔡元庆,财务总监田茂明,董事会秘书刘同刚,保荐代表人王申晨(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价值在线平台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前访问价值在线平台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谢日增
电话:0755-82538660
邮箱:zdgdb@cecport.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9,900,09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中电港是行业领先的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依托四十余年产业上下游资源积累、技术沉淀、应用创新,已发展成为涵盖电子元器件分销、设计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和产业数据服务的综合服务提供商。公司秉持“为客户服务,与伙伴共享”的经营理念,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努力打造元器件供应链生态圈,助力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
公司处于电子信息产业链中游环节,通过技术、产品、应用、数据、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的集聚和高效配置,将上游原厂与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紧密联系在一起,保障电子元器件供应链稳定,成为连接产业上下游的重要纽带。一方面,公司通过自身在行业市场、客户网络的布局,帮助原厂积极推广新产品、开拓新客户,解决了上游原厂难以有效覆盖众多客户的痛点,降低原厂的营销成本;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市场人员、FAE深入服务下游电子产品生产制造企业,整合客户需求,降低客户采购成本,在为客户供应电子元器件的同时,在产品设计、产品应用等方面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应用解决方案,实现技术增值和服务创新。
公司业务以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为核心,拥有139条国内外优质集成电路企业的分销授权,在消费电子、人工智能、新能源、通讯系统、计算机、工业电子、汽车电子等多个应用领域与众多知名电子信息产业客户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年度服务客户超过5,000家,报告期内为客户供应了超62亿颗元器件和集成电路产品。
通过“萤火工场”开展技术支持与方案开发等设计链服务,聚焦重点行业与产品线,为分销业务增长和上下游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应用创新解决方案。当前主要致力于AI处理器、无线、传感、音视频、信号链、电源、电机驱动、嵌入式系统等相关方案设计与产品开发。
通过“亿安仓”开展供应链协同配套服务,利用智能设备和系统,为上中下游企业提供安全、敏捷、高效的仓储物流、报关通关等综合性协同配套服务,实现“仓-运-配-关”无缝衔接;持续推进“中心仓-枢纽仓-园区仓”三级仓体系和仓储系统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升级。
公司电子信息产业数据引擎——“芯查查”大数据平台,拥有海量芯片大数据及丰富的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围绕数据服务、商城交易、社区生态、SaaS服务四个层面提供多样化大数据服务,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赋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
2024年,为应对全球经济增速放缓、行业复苏缓慢等复杂形势,公司贯彻落实“合规控险,降本增效,价值引领”经营总方针,积极推进稳健运营、精细管控。同时,抢抓市场发展机遇,围绕人工智能、计算技术、汽车电子等重点领域加强投入,经营质量得以优化和提升,业绩实现稳步增长。
随着消费电子市场回暖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突破和应用领域需求增加,带动了公司存储器、处理器业绩提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86.39亿元,同比提升40.97%。受到电子信息产业链各环节的毛利率持续承压,以及毛利率相对较低的存储器市场需求较高等因素影响,导致公司低毛利业务的收入占比较高,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亿元,同比增长0.18%。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公司25楼R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部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颖涛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2人,分别为蔡靖、李文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且其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独立董事蔡元庆先生、王明江先生、李文智先生、吕飞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整体经营情况,公司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的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蔡元庆先生、王明江先生、李文智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以及实际情况,充分展示了公司2024年度在生态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公司治理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进展等方面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营业收入人民币486.39亿元,同比增长40.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7亿元,同比增长0.18%;资产总额265.00亿元,同比增长16.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2.42亿元,同比增长3.6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并经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理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专项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经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1-00179号)以及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风险评估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的认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1-00179号)。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颖涛、刘迅、李俊、杨红、曹蓓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情况的议案》
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迅回避表决。
本议案中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领取薪酬情况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确认。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且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颖涛、刘迅、李俊、杨红、曹蓓、蔡靖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含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额度),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及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额度范围内发生业务时将不再就每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出具董事会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6.8亿美元,为全资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9亿元,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相关业务负责人在担保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亿美元,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中的交易金额额度及交易期限将不再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实际外币结算业务进行,以正常经营业务背景为依托,为有效规避汇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已制定了《汇率避险类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配备了专门人员,计划所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具有实际可行性。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决定和办理具体保理业务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与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决定和办理具体保理业务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颖涛、刘迅、李俊、杨红、曹蓓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其中,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中期票据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其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张文忠先生、王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拟定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会议通知具体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四)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五)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六)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45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51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A座20层R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二)提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三)特别事项说明
1、提案7.00、12.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3333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第25层-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16日16:00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发送到公司电子邮箱。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日增、闫晓星
联系电话:0755-82538660
电子邮箱:zdgdb@cecpor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3333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第25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注:
1、对于提案1.00-13.00,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同一提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提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2、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4、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附件二: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5月16日16:00之前采用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公司电子邮箱,不接受电话登记。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1287, 投票简称:中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5-007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公司25楼R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部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为王炜)。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营业收入人民币486.39亿元,同比增长40.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7亿元,同比增长0.18%;资产总额265.00亿元,同比增长16.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2.42亿元,同比增长3.69%。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且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1-00179号)以及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风险评估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的认定。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1-00179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监事领取薪酬情况的议案》
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监事领取报酬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钟麟、唐艳丽回避表决。因监事会表决人数未达到全体监事的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且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6.8亿美元,为全资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9亿元,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规避汇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务的不利影响,符合实际经营业务的需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实际外币结算业务进行,以正常经营业务背景为依托,为有效规避汇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已制定了《汇率避险类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配备了专门人员,计划所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具有实际可行性。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与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