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93,999,88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纺织染料、印染助剂和化工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染料年总产能近23.8万吨,其中分散染料产能11.8万吨,活性染料产能10万吨,其他染料产能近2万吨,染料产品销售市场占有率稳居国内染料市场份额前二位。
公司纺织染料主要产品包括分散染料和活性染料。其中分散染料主要用于涤纶及其混纺织物的染色和印花;活性染料主要用于棉纤维及其纺织品的染色和印花。
染料制造业的上游为染料中间体制造业,染料中间体价格较容易受行业内突发事件影响致使市场供需失衡,导致价格剧烈波动。公司通过实施“后向一体化”策略,向上延伸产业链,产业链配套布局成果显著。目前公司已布局H酸、对位酯、还原物等关键中间体产能,有力的保障了原材料供给;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大对关键中间体的规划、研究、开发工作,确保公司产业链的完整性。
染料制造业的下游为纺织印染行业。染料制造业生产能力相对集中,而印染行业生产能力较分散。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印染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印染布产量572.01亿米,同比增长3.28%。
公司目前采用自主研发、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公司实行对非标准产品以销定产和常规产品备货相结合的生产管理模式。在采购方面,公司与各主要供应商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商业关系,原材料供应渠道畅通;公司采购部门会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结合原材料市场供求状况进行采购,在原材料市场价格水平处于相对低位时,会适当超过生产需求量订货。销售方面,公司直接面向市场独立销售,通过公司业务代表和经销商获取订单,公司对所有业务均建立了完整的内贸和外贸体系。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95,178,073.59元,同比增长1.91%;实现营业利润387,299,893.66元,同比增长106.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487,437.36元,同比增长336.42%。全年染料产量19.37万吨,同比增长4.61%;染料销售量19.01万吨,同比增长8.61%。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在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参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阮静波
2025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6日上午10:00在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静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95,178,073.59元,同比增长1.91%;实现营业利润387,299,893.66元,同比增加106.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487,437.36元,同比增长366.42%;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19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拟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123,999,90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30,000,016股后的1,093,999,8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164,099,983.35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至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公司未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即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及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调研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并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议该续聘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阮静波、茹恒、阮加春、丁兴成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认为: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按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全体股东同比例提供担保,并且华聚能源对公司提供反担保,参股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茹恒、阮静波、阮加春、丁兴成回避表决。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市值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估值提升计划》(公告编号:2025-01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舆情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董事还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自查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5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5年5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编码如下表: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在2025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提案5、提案6、提案7、提案8、提案9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提案10、提案11、提案12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2510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焦大伟
联系电话:0575-8251 9278
传真号码:0575-8204 5165
电子邮箱:rtgfzqb@163.com
联系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2510室
邮政编码:3123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的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40”
2、投票简称:“闰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15:00,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附件三: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6日下午14:00在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和短信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罗宜家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价格公允,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意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支持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发展,为其提供合理的担保额度,相关子公司、孙公司资信情况良好,该担保事项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华聚能源提供担保,华聚能源全体股东同比例提供担保,并且华聚能源对公司提供反担保,该参股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该担保事项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及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含合伙企业)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涉及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受托方诚信记录、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情况下均较好,同时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健全有效。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阮静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成余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兴娟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阮静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成余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兴娟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阮静波
202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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