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86.54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164.85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21.6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金额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准备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采用单项评估与组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若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部分,按存货类别或单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86.54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286.5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有助于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5-015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无重大影响。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时间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18号解释”),要求企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结合具体情况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政策。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18号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2)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18号解释“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于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的列报,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与会9名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5-007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89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09亿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61.25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89亿元;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1,164.58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09亿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截至2024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7.09亿元。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分配利润及母公司报表期末可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四、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战略要求,考虑到公司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5-011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6:00-17:00举办2024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届时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王宋琪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陈斌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彭敏女士、独立董事陈守忠先生、财务总监陈伟先生、董事会秘书姜苏莉女士(具体参会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访问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5-013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网络”)董事会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业绩承诺概述
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对外披露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重整计划》中明确科翔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即控股股东)。在《重整计划》中,重整投资人科翔高新作出如下承诺:
1.东方网络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三个会计年度(执行完毕之日的下个自然年度为第一个会计年度),东方网络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合计不低于2.5亿元。如未能实现的,重整投资人将在第三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以货币方式补足差额部分。
2.重整投资人本次受让的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107,405,442.9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4,955,680.07元。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43,936,431.4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76,915.40元。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16,612,516.5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117,479.10元。
综上,2022年至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合计38,850,074.57元,与业绩承诺250,000,000.00元相比,完成率15.54%,未完成率84.46%,未完成金额为211,149,925.43元,触发了业绩补偿义务。
三、业绩补偿安排
根据《重整计划》约定,控股股东科翔高新应补偿金额如下:
应补偿金额=对公司净利润承诺数-补偿测算期间内公司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应补偿金额为211,149,925.43元。科翔高新应在审计报告公布后30日内向公司以货币方式予以补足。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约定,敦促科翔高新对公司履行补偿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业绩承诺事项正常进行中。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5-012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董事会将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有效期内选择合适时机向特定对象询价发行,在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确定方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授权董事会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时机等;
(三)授权董事会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方案;根据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及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完善和相应调整(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四)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五)授权董事会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六)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签署、修改及执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和文件资料。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国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或者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报和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批准、签署、执行、完成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所有申报文件及其他必要的文件;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八)授权董事会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股份认购、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等有关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九)授权董事会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须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5-008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情况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陈守忠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已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守忠先生将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也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鉴于独立董事陈守忠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前,陈守忠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陈守忠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守忠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陈守忠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罗旖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罗旖旎女士被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届时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罗旖旎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罗旖旎女士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旖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91年,会计硕士,注册会计师(CP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中级会计师。2013年10月至2018年8月,分别在大华、信永中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IPO和上市公司等审计工作。2019年9月至2021年6月,在上市公司中南传媒旗下全资子公司负责财务工作。2022年1月至2024年5月,在玛泽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24年6月至今,在NLA DFK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罗旖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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