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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①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14:00

  ②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环园东路3-1号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孙杰风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情况

  (1) 出席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126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1,720,8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6570%。

  ①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8人,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86,00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1876%;

  ②  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18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720,7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694%;

  ③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121人,代表股份7,720,8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320%。

  ④  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孙杰风,持有公司股份63,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22%,回避表决议案12.00;

  关联股东孙培松,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1%,回避表决议案12.00;

  关联股东孙梦静,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回避表决议案12.00;

  关联股东海宁风华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7,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7%,回避表决议案12.00;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1.00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625,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3%;反对9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2%;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25,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83%;反对9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3%;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626,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9%;反对9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7%;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26,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48%;反对9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38%;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3.00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625,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3%;反对9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2%;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25,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83%;反对9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3%;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625,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3%;反对9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2%;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25,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83%;反对9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3%;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625,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5%;反对9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1%;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25,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09%;反对9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06%;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 《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622,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8%;反对9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7%;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22,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68%;反对9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17%;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618,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9%;反对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6%;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8,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02%;反对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83%;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00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622,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3%;反对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2%;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22,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20%;反对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5%;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9.00 《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622,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3%;反对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7%;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22,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20%;反对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01%;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0.00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623,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7%;反对9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8%;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23,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72%;反对9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14%;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1.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622,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3%;反对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2%;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22,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20%;反对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5%;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2.00 《关于预计2025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17,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49%;反对10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34%;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7,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56%;反对10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3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关联股东孙杰风先生、孙培松先生、孙梦静女士及海宁风华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王帅棋  王科梦

  3. 结论性意见: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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