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3、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4、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7、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42,458,008股剔除第二期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170,130股后的141,287,8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从事场地电动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场地电动车行业建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及市场地位。近年来,公司参与《场(厂)内电动巡逻车》《场(厂)内电动消防车》两项团体标准的制定,公司获得多项认证,包括中国信用企业认证体系示范单位、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纯电动观光车(绿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绿通电动车曾作为杭州G20峰会、俄罗斯首都莫斯科建城870周年纪念日、厦门金砖会议、金奈会晤、从都国际论坛的接待车,通过参与国内外众多有影响力的大型项目,“LVTONG”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产品的品牌优势显著。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场地电动车系列产品,根据产品用途的不同主要有高尔夫球车、观光车、电动巡逻车、电动货车等系列。公司产品用途及消费群体情况如下:
(3) 行业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
从全球的发展来看,能源的生产和消费革命已经展开。特别是中国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制定诸多政策,引导各产业向绿色产业发展,其在打破传统工业生态的同时,也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大规模研发、应用和推广,给众多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电能对化石能源的替代作用随着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而不断强化,大到客车、卡车,小到乘用车、场地车,电能驱动替代内燃机驱动的速度逐渐加快。
场地电动车具备安全、平稳、低噪音、环保等特点,相较于一般内燃车,更加契合短途出行、休闲娱乐、旅游观光、巡逻、高尔夫球场及周边社区、厂区物流、大型楼盘、主题公园、科技园区、机场、车站、商业中心等场景对节能环保与安全的需求,适用性更强。此外,场地电动车在动力提升如电池技术等方面不断增强,在智能化、电动化等方面不断提升消费者驾驶体验。
1)海外市场需求大,中国出口规模大,美国是最主要的消费市场
随着技术的发展,凭借着高环保、低噪音、高安全性和低运营成本等优点,高尔夫球车不断拓宽其应用领域。凭借其多功能性、便利性和经济性,高尔夫球车逐渐在高尔夫球场及其周边社区、旅游景点、厂区、机场、大型楼盘等商业领域,广泛地应用于短途出行、休闲娱乐、社区活动、景区游玩等场景。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数据,2022年、2023年、2024年,中国出口高尔夫球车等场地电动车为18.18万台、18.09万台、27.89万台,中国出口的高尔夫球车等场地电动车的出口规模大,出口地集中度高,主要集中在北美、亚太、中东和欧洲。其中美国是最主要的消费市场。但由于美国商务部对进口来自中国的特定低速载人车辆(CertainLow Speed Personal Transportation Vehicles)(以下简称“LSPTV”)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以下简称“双反”调查)及加征关税的影响,将可能对中国企业的高尔夫球车等场地电动车出口至美国市场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2)国内市场以旅游观光为主,应用场景不断增多
目前我国的场地电动车应用场景以旅游景区、地产楼盘、酒店、安保巡逻等为主。2020年受宏观经济的波动影响,国内旅游业收入下滑,但随着经济复苏,国内旅游业逐渐恢复。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数据,2024年,国内出游人次56.15亿,比上年同期增加7.24亿,同比增长14.8%。国内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为场地电动车行业的发展带来市场。
场地电动车相对传统燃油动力车动力较小,最高行驶速度不超过30公里/小时,远低于普通汽车,因此驾驶更稳定,安全系数更高。同时,其采购及运营成本更低,且具备低噪声、无废气排放、更环保的优点。由于旅游景区、楼盘物业、巡逻、酒店、度假村、学校、厂区、高尔夫球场等使用场景的限制,驾驶场地电动车更加安全、稳定、环保。因此,场地电动车更加适合这些特定区域的要求,随着应用场景的不断增多,我国场地电动车的应用领域有望得到进一步扩展。
3)行业技术不断进步
场地电动车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技术水平得到了长足的进步。整车的结构设计更加合理,使得场地电动车更加轻量、安全、舒适;电机、电池、控制器等核心部件技术性能不断提高,使得场地电动车产品爬坡、载重、续航能力更强;此外,提升场地电动车的使用功能,在动力提升等方面不断增强,在智能化、电动化等方面不断提升消费者驾驶体验。场地电动车的使用功能和结构设计趋于完善,驾驶体验不断提升,行业技术进步使得场地电动车产品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扩大行业规模。
4)行业竞争愈加激烈
从行业竞争局面来看,场地电动车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在海外市场,国际三大品牌Club Car、E-Z-GO及Yamaha经营历史悠久,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方面均已具有绝对领先优势。此外,众多国内厂商通过自有品牌模式或ODM模式出海竞争,竞争日益激烈;在国内市场,场地电动车品牌竞争较为激烈且分散。
2023年以来,行业内既有厂商持续发力,行业新进入者增多,竞争对手在渠道、品牌、产品、价格等多方面加大竞争,抢占境内外市场份额,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第16号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2022年、2023年每股收益的调整主要系公司分别在2023年、2024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重新计算相关每股收益所致。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其中明确了“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相关内容。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1、关于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特定低速载人车辆启动双反调查的事项
2024年7月,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进口来自中国的LSPTV发起“双反”调查,立案时间为美国时间2024年7月10日,调查产品包含公司出口至美国的场地电动车产品,反倾销调查期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反补贴调查期间为2023年度全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特定低速载人车辆启动双反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2024 年11月27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进口自中国的LSPTV反补贴调查初裁结果,公司作为本次调查强制应诉企业,适用反补贴税率为22.8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特定低速载人车辆启动双反调查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2025年1月,美国商务部公布对进口自中国的LSPTV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公司作为本次调查强制应诉企业,系本次初裁结果中适用最低倾销幅度的中国企业,适用反倾销税率为127.3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0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特定低速载人车辆启动双反调查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截至目前,上述调查仍在进行中,结果尚未落地,需进一步跟踪。若此次调查最终裁定“双反”事实成立,且最终反倾销税及反补贴税的税率过高或美国加征关税过高,将对公司未来在美国市场开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组,并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对本次“双反”调查。同时,公司将加大国内以及其他海外市场推广力度,尽可能减少“双反”事件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2、关于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的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设立的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通产业基金”)与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政府引导基金、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广州创钰铭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钰铭尧”),并签署《广州创钰铭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创钰铭尧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其中绿通产业基金认购基金总规模的39.00%,即人民币1.9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绿通产业基金向江华九恒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华九恒”)以现金方式投资人民币1.87亿元认购江华九恒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655.1724万元,剩余人民币16,044.827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以取得本次交易完成后江华九恒27.5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对外投资均已完成合伙份额或股权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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