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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自身的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具体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章程事宜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核准变更登记为准。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5-018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2)。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和《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德电气”)提交的《关于提请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增补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德电气持有公司股份1,554,198,3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9%。作为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有关规定,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增补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新增议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2025年5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以上第一项到第九项提案的相关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十项提案的相关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和2025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10.00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为普通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锐、胡旭

  邮政编码:430205

  电话:027-81298268

  传真:027-81298289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相关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14”,投票简称为:“高德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5-016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R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2024年12月6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此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本报告期对比较期间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期初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注1:主要系期末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注2:主要系与履约义务有关的应收款项减少所致;

  注3:主要系本期QN-505项目结项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注4:主要系本期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注5:主要系期初计提的年终奖在本期发放所致;

  注6:主要系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注7:主要系期初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商业承兑汇票本期到期承兑所致。

  2、本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注1:主要系民品业务销售额增加所致;

  注2:主要系报告期应交增值税增加导致相关附加税增加所致;

  注3:主要系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注4:主要系大额存单根据持有目的转入债权投资核算计提持有期间利息收入所致;

  注5:主要系本期无处置非流动资产所致。

  3、本期合并现金流量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注1: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期增加所致;

  注2:主要系本期根据持有目的将购买的大额存单作为债权投资所致;

  注3:主要系本期银行贷款及国内信用证贴现金额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R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黄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轶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莉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黄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轶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莉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5-014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自身的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5-015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共3人,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共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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