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本方案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174,851,4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4年,公司顺利完成了鸿通科技控股权的收购和管理团队融合,成功实现了智能座舱领域的布局。此外,公司将MicroTouchTM品牌业务拆分至全新全资子公司中,通过独立营运管理模式,让品牌业务更健全及快速地发展。
至此,公司可为客户提供智能交互显示器、智能交互产业电脑、智能车载显示器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技术支持等全流程服务。公司的产品形态从触控一体机、触控显示器、大型数字广告牌、各类智能自助终端机及嵌入式模组等,延展至车载触控显示器、车载触控模组等智能座舱系列。公司还可以根据客户的行业特点和应用需求定制开发产品解决方案。
1、产品形态部分: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智能交互显示器、智能交互产业电脑、智能车载显示器:
(1)智能交互显示器:智能交互显示器主要由液晶模组、触控模组、芯片、PCBA、塑胶件和金属件等零部件构成。显示器接入主机后,由用户轻触屏幕界面即可完成人机交互,极大提高了操作的便利性;融合人体工学和产品美学的设计则较大优化了用户体验。按照形态和功能的不同,公司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可分为桌面式智能交互显示器、嵌入式智能交互显示器、大型数字广告牌等。
(2)智能交互产业电脑:智能交互产业电脑主要由液晶模组、触控模组、CPU、主机板、内存条、显卡、硬盘、电子机构件、电源模块等零部件组成,由用户根据其使用需求安装相应的系统和软件即可实现功能。按照形态和功能的不同,包括各类行业专用智能交互一体机、嵌入式电脑、POS机、自助服务机等。
(3)智能车载显示器:智能车载显示器由液晶模组(或OLED、Micro-LED等)、触控模组、车载专用芯片、PCBA、塑胶件和金属件等零部件构成。专为车载环境设计,适应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震动和温度变化,通常具备防眩光防反射防指纹功能、高亮度和耐冲击的特性,以确保在各种驾驶条件下都能提供清晰的显示效果,以及集成了先进的触控技术,允许驾驶员通过触摸屏幕进行操作,如导航、音乐播放、电话接听等。同时还可支持语音控制,以减少驾驶员分心。按照功能不同,可分为中控屏、仪表屏、功能屏、后排娱乐屏、电子后视镜等。
2、公司已形成了ODM、MicroTouchTM品牌和智能座舱三大业务板块,三种业务模式协同发展:
(1)ODM业务:为全球客户提供从产品设计、软硬件选用、生产制造及验证等一系列客制化产品及服务,是公司一直以来的主要业务模式。
(2)MicroTouchTM品牌业务:公司自2020年收购MicroTouchTM后,积极推进自有品牌的业务发展。经过近几年的营销投入和品牌建设,已逐步在全球搭建和完善了代理商渠道,品牌认知度不断提高,营收贡献逐年增加。继2023年公司在内部将MicroTouchTM切分成立独立业务单位后,公司于2024年将MicroTouchTM业务正式转移至MICROTOUCH (SINGAPORE) PTE. LTD及MICROTOUCH INTERACTIVE, INC.等两家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让品牌业务更加独立自主发展,并发挥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协同效应,促进其快速成长。
(3)智能座舱业务:通过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介入智能座舱业务。鸿通科技自2017年起,以一级供应商身份为欧美和中国新能源汽车整车厂提供一流的触控显示总成方案,在中高端市场具备较强竞争力。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公司已经实现了全球制造的工厂布局,且产品线更加丰富,可更好地满足全球客户的个性化生产需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8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宸展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蔡宗良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354.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8,808.23万元。截止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247,950.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52,722.4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及《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及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本方案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174,851,419股为基数[注],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87,425,709.5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注:因公司处于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可能产生相应变化,具体股本以届时公司披露的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为准。
分配方案公布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按照“发放比例不变,总数根据具体股本进行调整”的原则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报酬的议案》
1、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蔡宗良先生2024年度报酬为73.91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蔡宗良回避表决。
2、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李明芳先生2024年度报酬为254.21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李明芳回避表决。
3、第三届董事会董事Foster Chiang先生2024年度未在公司领取报酬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Foster Chiang回避表决。
4、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刘世明先生2024年度未在公司领取报酬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刘世明回避表决。
5、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吴家莹先生2024年度任董事期间未在公司领取报酬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吴家莹回避表决。
6、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郭莉莉女士2024年度津贴为10.76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郭莉莉回避表决。
7、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晓峰先生2024年度津贴为10.76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朱晓峰回避表决。
8、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宏源先生2024年度津贴为7.19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张宏源回避表决。
9、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孙大明先生2024年度报酬为181.53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第二届董事会董事Michael Chao-Juei Chiang(江朝瑞)先生2024年度未在公司领取报酬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黄火表先生2024年度未在公司领取报酬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家莹先生2024年度任独立董事期间津贴为3.58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吴家莹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室、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为:
宸展光电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本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28,499.1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57,063.12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15,855.1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715.08万元,尚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余额8,140.05万元,上述数据尾数相加不一致系四舍五入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4年12月31日)发生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第四部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175.73万元,同比下降3.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68.26万元,同比下降23.9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钟柏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调整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下午16:0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4月29日作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8.1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50.15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7、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8、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9、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7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16:00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于2025年5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提案内容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3)、《2024年年度报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特别说明:
1、提案1至提案9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提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5月2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公司会议室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明文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5年5月26日17:00前送达公司。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邮政编码:361022)
联 系 人:钟柏安、张玉华
电子邮件:IR@tes-tec.com
联系电话:0592-6681616
传 真:0592-6681056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3019;
(二)投票简称:宸展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注:1、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持股数量请填写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5月26日17:00之前送达、传真(0592-6681056)、信函或电子邮件(IR@tes-tec.com)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 电公告编号:2025-009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莉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354.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8,808.23万元。截止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247,950.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52,722.4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及《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报酬的议案》
1、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王威力先生2024年度未在公司领取报酬;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邱丁贤先生2024年度报酬为28.68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李莉女士2024年度报酬为57.12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李莉回避表决。
4、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杨成龙先生2024年度报酬为2.40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杨成龙回避表决。
5、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蔡来荫女士2024年度报酬为2.40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蔡来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的规定,未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理由合理、恰当。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4年12月31日发生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以2025年4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以8.1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50.15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9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 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有关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从“销售费用”项目调整至“营业成本”项目列报。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对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影响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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