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2,676,000股扣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998,950股后的股本101,677,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是目前国内领先的PVC地板生产及出口商之一,主要从事PVC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建筑物的室内地面装饰,产品功能与传统木地板、瓷砖等地面装饰材料相似。PVC地板由高分子材料聚氯乙烯(PVC)加工制成,与传统木地板、瓷砖等地面装饰材料相比,PVC地板具有环保、可回收利用、安装简便、耐磨、防潮、防滑和防火阻燃等优点,深受欧美市场欢迎,广泛应用于商场、酒店、写字楼、医院、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以及住宅。
根据产品的结构,公司产品分为LVT地板、WPC地板和SPC地板三大类,具体介绍如下:
(二)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1、LVT产品工艺流程
公司LVT产品的生产工艺包括中、底料制作,热压,静置停放,淋膜、回火,养生,冲切,开槽,检验,包装,打托入库等多个工序。公司LVT产品主要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2、WPC生产工艺流程图
公司WPC产品的生产工艺包括中、底料制作,热压,淋膜、回火,养生,冲切,WPC基材板制作,贴合,分切,开槽,检验,包装,打托入库等多个工序。公司WPC产品主要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3、SPC生产工艺流程图
根据制作工艺的不同,公司SPC产品生产工艺又可以分为连线复合生产工艺、ABA/AB热压生产工艺和AB贴合热压生产工艺。公司SPC产品的生产工艺包括SPC基材板挤出,在线复合,淋膜,冲切,养生,开槽,涂边、背贴、检验,包装,打托入库等多个工序。具体情况如下:
(1)SPC连线复合生产工艺流程图
(2)ABA/AB热压生产工艺流程图
(3)AB贴合热压生产工艺流程图
(三)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PVC树脂粉、印花面料、耐磨层等,能源动力主要为电力。
公司设有计控部和采购部,计控部负责制定采购计划,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计划以及供应商的评定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并保持合格供应商目录和档案;技术部负责采购技术标准制定;品控部负责供应商产品的质量控制。
公司选择供应商时,综合考虑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水平及稳定性、价格合理性、交付及时性以及供应商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等多种因素,建立并保持合格供应商目录和档案,做好记录,会同销售、生产、技术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公司重要原材料采购必须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同一种原材料一般采用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
具体原材料采购时,公司采用“以产定购+合理库存”的模式进行采购,计控部根据生产计划,结合安全库存、采购周期等情况编制采购计划,采购部向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后择优选择,由采购人员负责具体执行。采购员须按规定与供应商签订书面供货合同,物资采购合同上约定质量、数量、交货期等协议条款,以降低公司采购风险。公司一般收到货后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
公司主要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采购货款,不同原材料的付款方式有所不同,其中最主要的原材料PVC树脂粉付款周期很短,大部分PVC树脂粉供应商在收到公司支付的全部货款后发货;其他部分原材料采用月结的方式,公司在每月25日左右支付上月货款,部分原材料在到货验收入库后30天至90天内付款。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为国外PVC地板品牌商、贸易商以及建材零售商提供ODM产品,公司主要采用按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按订单生产有利于降低公司产品库存和滞销风险,减少资金占用。
公司在获取客户订单后,由计控部综合评估生产所需的原料、人员和设备,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并安排各个生产车间实施生产作业;公司对生产环节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制度,整个生产流程受到质量管理体系的控制。公司品控部人员负责对生产全程进行监控并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抽检,产品生产完成后进行入库质量检测,检验合格后产品进行成品入库,并按照销售订单向客户交货。
3、销售模式
(1)销售分布
公司营销中心负责产品营销与市场推广,公司的产品绝大部分销售到美国、欧盟、加拿大、澳洲等国家和地区,少部分在境内销售。
在境外市场,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采用ODM模式,极少部分采用自有品牌销售。公司与KINGFISHER、BEAULIEU CANADA、ENGINEERED FLOORS和HORNBACH等国际知名地板品牌商、建材零售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负责自行开发和设计,产品开发完成交客户确认后按订单生产,由客户以其品牌在终端市场进行销售。在境内市场,公司主要采用自有品牌销售的模式。
在ODM销售模式下,公司销售按客户的性质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司向地板品牌商、建材零售商直接销售,公司主要通过参加国内外展会、上门拜访、客户来访、电话和邮件往来以及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开拓客户,成功后公司直接与客户签署销售合同,为其提供ODM产品;另一类是向贸易商销售,利用贸易商的市场资源,扩大市场份额,公司不直接与地板品牌商、建材零售商签署销售合同,而是与贸易商签署销售合同,贸易商在获取地板品牌商、建材零售商需求后,与公司进行沟通后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公司根据贸易商的要求,生产完成后将产品贴其指定商标后交货。在以自有品牌销售的模式下,公司主要采取直接销售的模式,极少部分采用经销的模式。
(2)实物流和资金流的具体流转过程
1)实物流
公司境内、外市场销售的实物流转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境外市场:FOB模式下,公司负责产品发货,安排运输公司将产品运至装运港,产品在装运港装运上船后,风险转移给客户,公司完成实物交付并确认收入。DDP模式下,除前述FOB模式下的义务外,公司还负责产品运抵目的港后的清关,提货,并安排运输公司运至客户指定地点,完成实物交付并确认收入。
境内市场:公司负责产品发货,根据合同约定,安排运输公司将产品运至合同指定地点,完成实物交付,经客户验收通过后确认收入。
2)资金流
公司所有境内、外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由客户根据合同订单约定的付款时间向公司支付货款。
(3)定价策略
公司主要采用成本加成与随行就市相结合的定价策略,不同产品之间的定价策略无重大差异。制定售价时,一般由财务部门根据产品的成本以及利润需求给出定价的参考区间,再由营销中心根据客户的年度订单价以及价格承受能力、结合市场价格,给出初步定价,最后由销售负责人审核并确定最终价格。
(4)客户模式
目前公司以中大型客户作为目标客户群进行拓展和维护。与公司有交易记录的客户累计逾100家,其中与公司有活跃交易且金额较大的客户有20余家,其中不乏世界五百强企业KINGFISHER、欧洲地区领先的建材零售商HORNBACH等大型客户。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分析
2024年,公司仍受到美国海关溯源问题影响,实现营业收入13.68亿元,同比下滑14.42%,但在困境中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5010万元,同比上升9.76%。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本期的利润相关指标造成了一定影响,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非美销售占比提升,内贸销售稳步发展
2024年,公司非美销售占比进一步提升,欧洲市场超过美国市场,成为公司经营发展的基本盘,缓解了美国海关溯源对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冲击。在稳固外贸的同时,公司进一步拓展内贸销售业务,扩大内贸销售布局,形成了诸多典型工程案例,稳步拓展国内PVC地板业务。
2、坚定持续拓展海外生产基地
2024年,受到美国海关溯源影响,公司越南生产基地面临大幅资产减值,但公司仍然坚定持续拓展海外生产基地。公司前期在建中的东南亚海外基地均已投入使用,出海战略进一步得到贯彻落实,将更为从容应对未来更为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
3、继续推进数字化转型
2024年,公司继续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工作,在软件方面,通过提高系统覆盖率、上线新系统、开发新项目、完善系统功能,进一步实现子公司数据、信息、流程集成管理,使得供应链各环节的信息得以实时共享,优化了供应链的协同效率,降低了运营成本,提升决策效率和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在硬件方面,公司完成了整体网络线路、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保证公司各部门正常使用,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生产车间区域的监控网络设备布置,搭建系统平台规范管理,为公司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4、研发创新与生产优化
公司致力于形成“市场需求指导研发方向,研发成果反哺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专利49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36项,发明专利12项,外观专利1项。报告期内,公司不断调整产品配方和工艺,提高产品性能并降低材料成本,进一步增强了公司产品品质和生产能力;积极引进新的生产设备,依据公司生产需要,不断改造优化生产线,提高公司生产效率。
5、原材料价格、汇率波动影响
2024年,PVC大宗商品的价格走势波动趋于平缓,维持在一个较为稳定的价格区间,原材料PVC树脂粉平均价格较上年度下降8.10%,降低了公司的生产成本。
2024年,人民币平均汇率为1美元兑7.1217元,较上年贬值1.06%。鉴于公司主要进行外销业务,产品主要以美元结算,人民币贬值对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造成了一定影响。这一汇率波动导致以本币计量的营业收入发生变化,直接影响了主要产品的毛利水平。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进展
1、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由23.10元/股调整为22.51元/股。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中因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6名激励对象和因2023年度公司业绩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的59名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需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591,991份,相应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9月5日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24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后于2025年1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部分股票期权,即涉及5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860,009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上述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1月14日办理完成,详见公司2025年1月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1、2024年1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85.483万股已于2024年1月24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15.30元/股,过户股数为85.483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83%。同日,公司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24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5年1月25日届满,第一个锁定期持有人2023年度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已达成,解锁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3、2025年1月25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详见公司2025年1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三)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事项及进展
1、2024年10月,公司收到董事鲁国强先生发出的通知,董事鲁国强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总股本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02,676,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998,950股后的股份数量101,677,050股为计算依据)。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2024年11月2日-2025年2月1日)。截至2025年2月1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鲁国强先生本次共减持522,56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和2025年2月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2024年12月,公司收到公司监事沈财兴先生发出的通知,沈财兴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总股本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02,676,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998,950股后的股份数量101,677,050股为计算依据)。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2025年1月16日-2025年4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2025年3月22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限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司收到监事沈财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监事沈财兴先生提前终止了减持计划,在减持期间内未减持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2024年1-12月各项资产合计计提减值准备158,080,832.4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周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考虑到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往年度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且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董事会拟续聘其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计划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2025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象进出口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同时子公司将视情况以自有财产为自身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并签署与各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人浙江海橡实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217.18万元,2025年度预计将与关联人浙江海橡实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人民币1346.8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王周林先生、王淑芳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19)。
10、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0)。
14、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股东会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东会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7、股东会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15:00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如下: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
提案5.00、6.00、7.00为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的议案,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办理登记手续,可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0776966
联系传真:0573-87279999
联系邮箱:walrus@walrusfloors.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 邮编:314400
联系人:沈哲航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11”,投票简称为“海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下午2:30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方园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公司实际情况,已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审计职责,审计结论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时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考虑,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总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系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提升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相关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9、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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