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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情况未在“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止本报告期末,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3%。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炳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木锦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云肖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周炳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木锦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云肖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在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由董事长周炳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5)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25年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炳松先生、李玉荷女士、周翔先生、张佳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应选举非独立董事共4名,本次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共4名。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本议案采取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周炳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李玉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周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张佳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戴文武先生、施秋霞女士、轩凡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应选举独立董事共 3名,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共3名。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本议案采取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戴文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施秋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轩凡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全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避免募投项目“年产100台智能高速数码设备生产线新建项目”工程场地、道路不均匀沉降,引起道路开裂,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投资内容、投资用途不变的前提下,针对募投项目“年产100台智能高速数码设备生产线新建项目”调整其内部投资结构。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20日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股东赋予的各项职责。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体现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戴文武先生、轩凡林先生、施秋霞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周翔先生所作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围绕2024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认真贯彻与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同意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 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的规范性、完整性以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评估,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 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年度具体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923.93万元,同比增长17.45%;营业利润10,218.34万元,同比增长7.45%;实现净利润9,018.40万元,同比增长8.30%;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55,478.36万元,比2023年增加20,112.33万元;总股本142,612,558股。股东权益114,614.95万元;每股净资产8.04元;净资产收益率8.07%;每股收益0.64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567号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施秋霞、轩凡林、戴文武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 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立信的审计资质及2024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定,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的权利,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累积投票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累积投票制度》。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公司章程》,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引导和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修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了明确公司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增强财务信息可靠性,维护公司资产安全,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得到遵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结合本公司实际,修订《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维护股东的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财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了推进公司提高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规范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突发事件处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提高公司处置突发事件和保障经营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和稳定,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十)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提高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杜绝内幕交易、股价操纵等违法行为,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证”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规范公司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专项核查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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