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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5-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钟兴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文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文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钟兴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文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文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5-005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148,167.53元,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05,405,057.65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2024年度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5,000万元,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的50%,可不再计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534,214,657.65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500,904,480.13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0,904,480.13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和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及盈余情况,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进一步增加对上市公司的信心,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000万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注: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及具体原因

  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2,000.00万元,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三、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中对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全体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1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5,0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00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975,000,000.00 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75,075,000.00(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899,925,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861,313,391.40元,其中超募资金341,814,891.4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9月13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天健验〔2022〕47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4 年公司累计共使用募集资金20,800.47万元。

  2024 年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存为3,215.66万元(包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累计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1,385.28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审批和使用、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储存、使用和管理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本次募投项目“年产4,200万件阀与五金扩产项目(越南)”由全资子公司金宏铜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铜业”)实施,公司、金宏铜业与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7月5日与其全资子公司金宏铜业、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用于新增投资项目——新增年产 2,800 万件阀与五金生产线建设项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各家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361,617,425.84元,各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年产4,200万件阀与五金扩产项目(越南)”项目已结项,对应3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金宏铜业在各家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539,220.10元,各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请详见“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 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5年度将与关联方玉环精纳阀门配件厂(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玉环精纳”)、宁波天利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天利”)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050万元。经统计,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689.83万元人民币,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钟兴富、陈方仁、陈金勇、陈礼宏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1、由于关联交易数据统计存在一定的客观因素,为了保证关联交易数据的准确性,故统计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前上一月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2、2025年度预计金额未经审计,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已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同类业务实际发生额。

  2、本表为初步统计数据,具体以经审计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玉环精纳阀门配件厂(普通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玉环精纳阀门配件厂(普通合伙)

  公司类型:普通合伙企业

  公司住所:浙江省玉环市龙溪镇花岩浦村

  法定代表人:张红苗

  注册资本:10万元

  经营范围:阀门配件、阀门、汽车配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建筑及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加工及销售(不含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产品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35.92万元,净资产为78.04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503.48万元,净利润19.80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玉环精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汪礼琴配偶徐敬伯的姐妹徐灵华参股20%的企业,比照关联方进行披露。

  3、履约能力分析

  玉环精纳依法存续、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关联方:宁波天利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天利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江南路2288号16-3-128

  法定代表人:杨丽丽

  注册资本:1,68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阀门和旋塞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人造板销售;耐火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防火封堵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用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五金产品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人造板制造;耐火材料生产;塑料制品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该公司总资产为3,051.80万元,净资产为288.46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672.29万元,净利润-6.32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自然人包芳定持有公司子公司浙江万得凯阀门制造有限公司30%的股份。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包芳定配偶杨丽丽持有95%的股权且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宁波天利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将认定为万得凯阀门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宁波天利依法存续、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将参照公司与其他独立第三方同类业务约定,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客观需要。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明确、合理,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其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情况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独立董事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钟兴富、陈方仁、陈金勇、陈礼宏回避表决,预计2025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50万元人民币。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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