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华锋股份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一、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一)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二)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谭帼英女士;董事、总经理林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李胜宇先生;独立董事周乔先生;财务总监(代行)赵保国先生;董事会秘书何嘉雯女士。
(三)参与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二、问题征集的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22日下午16:3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计划不进行利润分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482,878.0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740,636.2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26,989,410.87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77,646,620.00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
注:1、回购注销金额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完成注销的金额。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根据《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中关于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发生,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1、2020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鉴于王明勇、江海平、麦越峰、覃炳位、谢纪辉等五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66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未达到《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规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14,220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76,239,202股变更为175,903,322股。
2、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1年8月5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因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14,220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81,094,342股变更为180,780,122股。
(二)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
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义务人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回购注销的股份数合计2,530,256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91,752,203股减少为189,221,947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4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352.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期限六年。根据《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华锋转债”自2020年6月1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自2020年6月10日至2025年3月31日,“华锋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23,176,031股。
综上所述,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623.9202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9,623.4877万元,股份总数由176,239,202股变更为196,234,877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原因,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注:修订前“第1.06条、第3.06条”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前的章程条款以前次章程修订为准,前次章程修订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后的章程条款以实际办理完成后的工商登记数据为准。
除对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组织相关人员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该解释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3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下简称“《准则汇编》”),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7号》《准则汇编》《准则解释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现阶段主要业务为新能源汽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技术服务,同时保持电极箔的研发、生产、销售。
在新能源汽车业务方面,公司一直致力于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关键技术的研究和产业化,拥有成熟的整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相关技术体系,形成了以智能整车控制器、电驱动与传动系统、高压集成控制器为代表的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核心产品体系,对新能源汽车的动力性、经济性、安全性、稳定性和舒适性起着决定作用。公司可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提供成熟可靠的电控及驱动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技术支持服务,成为掌握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的重要企业之一,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在电极箔业务方面,目前低压化成箔的产量、产品质量及产品系列规格在国内同行业中名列前茅,部分产品的质量已经达到了代表电极箔最高水平的日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是目前国内少数能向国际市场出口低压化成箔产品的企业之一,也是目前国内能够大规模自主生产低压腐蚀箔,并同时能够对自产腐蚀箔进行大规模化成生产的几家企业之一。
近年来,公司持续重视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发展,新能源汽车业务比重越来越大,收入占比逐年增加,标志着公司逐渐成功转型,所引进理工华创团队的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逐渐展现,后续市场空间和盈利能力将越来越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确定下调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下调“华锋转债”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行为,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2月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2月修订)》及《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深圳清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235%股权出售给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三)清研电子已于2024年3月28日办理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报告期内,公司按约定已收到力合创业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481万元。至此,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全部完成。
(四)2024年6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五)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华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华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13元/股调整为8.7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4年7月1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华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六)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关于拟置换公司“华锋转债”部分抵押资产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华锋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关于拟置换公司“华锋转债”部分抵押资产的公告》。
(七)报告期内,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科创”)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致使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降至5%以下,本次权益变动后,广东科创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降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东科创)》。
(八)2024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2024年12月27日,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手方已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谭帼英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谭帼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周乔先生、罗玉涛先生、王大方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482,878.0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740,636.2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26,989,410.87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77,646,620.00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2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50,100股;(2)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合计2,530,256股;(3)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发行的“华锋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23,176,031股。综上,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623.9202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9,623.4877万元。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拟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组织相关人员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议2024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15:0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6)。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现场出席或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华锋股份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普通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5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即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全部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华锋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嘉雯、林彦婷
联系电话:0758-8510155
邮箱:board@c-hfcc.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华锋股份
邮编:526000
(二)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06
2、投票简称:华锋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弃权、反对。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鉴于本人(本公司) 为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附件三: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雅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2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编制的《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年报内容、格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2、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01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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